一、市12345平台受理范围:
1、部门和单位政务服务办事程序和手续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2、关于城市治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求助投诉和意见建议;
3、对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批评意见和投诉;
4、市公安“110”警务平台转交的非警务事项和诉求;
5、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国家平台交办的诉求;
6、江苏12345在线平台交办的群众和企业诉求;
7、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政风热线、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等共建平台诉求;
8、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12345 平台不予受理范围:
1、非本市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2、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3、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4、已进入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程序或须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事项;
5、涉及恶意侮辱、诽谤他人等扰乱社会秩序,或反映内容不具体、缺乏政策法规依据无法办理的事项;
6、涉及110、119、120和电梯、水上救援等紧急救助事项;
7、其他不予受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