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咨询:我是南京一所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听说在泰州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租房可以领取补贴,请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取?标准是多少?
市人社局答复:2021年5月8日以后来我市市区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全日制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最长36个月,每月500—2000元的租房补贴。其中,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本科毕业生(或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个人承担的实际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以实际租赁费用计算。
申请人可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进行申领。申请人须毕业1年内来泰到企业就业或创业,就业的须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为其在泰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当地租房居住,其中,泰州籍大专毕业生须是跨市(区)租房。
2021年5月8日前来泰就业或创业的人员,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