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规范》《江苏省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市城管局形成了《办法》实施一周年情况(草案)。现向社会大众公开征集《办法》实施一周年情况(草案)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集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 二、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118号,邮编:225300;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tzcgjhjc@163.com; (三)传真请发至:86999318。 附:《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周年情况的报告.doc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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