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嘉宾: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李兴国,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化,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陈靖云,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葛琪。
发布会现场
参会媒体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在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以标准引领营商环境优化,政府职能转变、服务效率提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市相关部门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地方标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李兴国,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陈靖云,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葛琪向各位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标准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发布《优化营商环境 标准体系要求》等系列地方标准,介绍推进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新老朋友对市场监管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标准在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本次共发布6项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标准,分别是:
《优化营商环境 标准体系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
《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优化营商环境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
《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一窗式联合审查服务规范》
《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规范》
一会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将对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们推进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相关情况。
一、制定背景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和内在要求,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土壤”,涉及企业从注册、运营、成长到注销全生命过程。土质好不好、肥力足不足,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茁壮成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国务院和我省相继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件,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要求,“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
近年来,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泰州率先发布施行全国地级市中首个标准化地方性法规《泰州市标准化条例》,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标准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创研制《新型城镇化 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国家标准,率先推进专利标准融合工作,获批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试点和国家首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标准已经深度融入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市市场监管局今年年初就把2020年确立为优化营商环境年,以“更高标准提升城市品质、更高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作用,用标准化思维和方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鉴于当前国内尚未有城市系统性地开展营商环境标准体系研究,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泰州及周边城市实际,经过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专家论证等一系列工作,研制全国首个《优化营商环境 标准体系要求》地方标准,同时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组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制定了首批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地方标准。
二、标准体系主要内容和特色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等方方面面。为了让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我们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服务标准化所的指导下,参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及国内相关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细则,深入研究营商环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便捷的交通、快速的通信网络、良好的医疗卫生、深厚的文化底蕴等通用基础是营商环境的基石,水电气等要素的稳定供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能够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公开透明的监管方式和包容审慎的法治环境能让企业的发展更加“可预期”。从以上四个角度出发,我们将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分为四个子体系。
一是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术语、数据、信息、基础设施、环境、安全、基本运行、评价改进;二是要素供给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融资、用地、人力资源、信用建设、生态文明;三是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命全周期、工程建设、不动产、纳税、政务公开、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即诉即办、满意度调查;四是法治保障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保护、监管执法、司法公正、社会稳定。
体系建立起来了,标准的研制就有了框架和方向。我们围绕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相关重点领域,联合相关部门抓紧研制了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标准。总体来看,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充分体现泰州特色。总结提炼了泰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制定了施工图审查、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广告监测等标准,凸显了泰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思路、创新措施和创新方法,联动式简化政府服务流程,智能化优化服务输出。二是聚焦服务效能提升。针对政府服务企业跨部门协同难、部门履职单体化问题,我们坚持整体运营服务的思维,推动多部门达成融合服务共识,设立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政府服务企业的“入口”和“出口”,实现办理业务“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跑一次”,能网上审批的实现“一次不用跑”,真正打通服务链条,精简服务环节,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三是遵循“可行易行”原则。首批编制发布的营商环境系列标准,我们着重考虑的是那些经实际操作验证可行易行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将基本的操作流程抽取出来,进行系统化整理、明细化规范、常态化管理,并按照“边制定、边试行、边完善”的原则编写文本,确保标准表达简单,易于操作。
三、实施应用
标准的生命在于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具有基础性、专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目前我们取得的成果是阶段性的,有一些成果还带有探索性,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标准的宣贯推广。标准是公开产品,只有掌握了标准,我们才能够去实施,才能够去监督。所以,我们把已经出台的6项标准全部上网,大家从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就可以查到。同时,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培训,帮助大家理解标准、用好标准。二是做好标准的评估改进。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在发展,产业在升级,全社会对营商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
我们要建立评价机制,关注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改进完善。三是做好标准的体系建设。今天,我们发布了首批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照体系要求,推动更多的部门制定实施标准,用标准化思维和方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下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李兴国解读《优化营商环境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李兴国: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规范》列为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标准之一,已于2020年8月26日对外发布实施。为使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该标准规范,现由我代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规范进行解读。
一、规范制定的背景
不动产登记工作列为世界银行、国家发改委和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满意度,2017年底,我局商请税务、住建等部门,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工作机制改革,实现不动产登记“一次取号、一份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缴费、一窗出证”的“六个一”服务,推行登记、税务前台“同见一面”、房产交易后台“不再见面”新标准,打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为切实引领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便民化,形成以服务定标准、以标准促服务的局面,达到业务标准、操作流程、服务规范的统一,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报经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了该标准规范。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该规范从基本要求、咨询服务、网上服务、现场服务、工作流程、管理要求、投诉处理和评价改进等九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确定了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标准,主要内容:
一是“一窗通办”。通过房产交易、登记、纳税一体化服务平台,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缩短服务时限、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将交易、登记、纳税等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线上线下统一收取房产交易、税费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统一由一个窗口履行身份认证、查问询问和材料查验,实行全流程、全业务“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打造登记“一窗式”服务,企业和群众只要跑一次窗口就能办成三个部门的业务,提升办理的便捷度和满意率。
二是“一网全办”。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提供在线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登记、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等服务,不动产转移和抵押登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登记信息全网上查询,法院查控全线上直办。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达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核对、即时领证”的目标,实现交易、登记、纳税“一网全办”。
三是“一城联办”。通过增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开设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和基层自然资源中心所服务窗口等,加密全市范围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申请人既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办理,还可以到银行及中介服务机构便民服务点办理、也可以到乡镇自然资源中心所窗口办理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就近能办、同城联办、异地可办”。
以上就是我要简要解读的主要内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下面,请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化: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2020年10月9日,泰州市地方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12/T 1023-2020)(以下简称《标准》发布实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标准化,现就《标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标准出台的背景
申报材料不全,是企业和群众办事时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2014年泰州在全省率先推出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新模式,将传统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再受理”做法,改革为“先受理审核,再补正材料”,为企业和群众开辟了一条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减少了来回奔波之苦。今年,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累计办理行政许可“容缺受理”事项998件,约占行政许可总受理量7675件的13%,补正及时率、合格率均为100%。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今年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在行政许可“容缺受理”的基础上,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12/T 1023-2020),适用于泰州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容缺受理服务事项,进一步扩大“容缺受理”模式的影响力和受惠面。该《标准》从优化营商环境容缺受理的制度设置、办理要求、流程要求、服务公开要求、管理要求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标准实施的意义
“容缺受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能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不仅少跑路,而且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容缺受理”能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人性化的审批、感受到政府服务的温度,审批双方在互相信任、互相谅解的过程中能构建更加和谐的政企关系,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泰州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容缺受理服务事项。
(二)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1、“容缺受理”的定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法定条件,但次要申请材料暂时缺少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由申请人签署书面承诺限期补齐,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先予接收材料并进行审查。
2、主要申请材料的定义。指不违反法律,能够证明具备申请事项基本条件的材料,是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启动审查程序的必要材料。
3、次要申请材料的定义。指主要申请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是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作出相关决定的必要材料。
(三) 制度设置。标准规定各单位应梳理现有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明确哪些事项可以容缺受理,并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实施容缺受理的事项要分别明确主要申请材料和次要申请材料,并及时对外公布。
(四) 办理要求。标准规定各类事项办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具体申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处理措施。其中关于容缺受理的处理措施为:对缺少次要申请材料,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可先接收材料进入审查程序,同时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告知书》,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将欠缺的材料补齐补正。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则作出不予许可等决定;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且审查通过,则作出准予许可等决定;关于并联审批的处理措施为:对于需经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应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或指定部门牵头受理,进行并联审批。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下面,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陈靖云解读《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一窗式联合审查服务规范》《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规范》地方标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陈靖云: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一窗式联合审查服务标准》和《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规范》的解读
同志们:
上午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是一项技术服务工作,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为积极策应“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泰州市住建局持续优化、不断创新审图工作,从一窗式受理、联合审图,到2017年全国首创大数据O2O审图新模式,实行“网上报、联合审、不见面”审查方式,运行三年多以来,审查9494个项目,其中审查房屋建筑面积1.26亿平方米,市政投资总额1489亿元,累计节约审图时间2万多个工作日,节约社会投资成本1亿元以上,零成本报审、低收费审图、高效率审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该模式被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中国建设报》头版头条报道,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通过《建设工作简报》向全国专题推介。
为了进一步做好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规范一窗式联审审查程序,缩短审查时间,提高审图效率,快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我们特制定了泰州地方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一窗式联合审查服务标准》和《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规范》。
《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一窗式联合审查服务标准》对施工图一窗式联审的范围、系统建设要求、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服务要求和综合监管要求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全流程、一窗式”的原则,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消防、人防、技防、地震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明确施工图设计审查受理要件、审查收费标准、审查流程、审查时限、审查意见文书格式等内容,审查内容涵盖了规划方案审查要点、施工图技术审查范围等。该标准有几大亮点:一是创新分阶段办理机制。建设单位需对工程建设项目分阶段组织施工的,在承诺自行承担规划变更或设计方案调整风险的前提下,审图机构提前服务,可先行组织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二是对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保姆式”服务,组建专门服务团队,与项目单位、相关部门、产业园区加强协同配合,制定个性化方案,满足项目个性化需求。三是针对消防专项审查,规定实行消防会审制度。对规模以上项目以及复杂工程消防审查,改变消防单一审图方式,由各专业审查人员进行消防会审,将房屋结构、防火安全、建筑节能等方面合并审查,保证审查质量。四是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建立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等为主要内容的审查服务评价制度,充分吸纳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规范》则对运用“大数据O2O”审图系统进行施工图设计数字化审查的工程分类、审查人员职责及要求、数字化审查流程、数字化审查数据标准、数字化审查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数字化审查内容应包含: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违反节能、抗震、消防安全性、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人防、地震、气象、通信、市政设计等情况,违反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意见及相关依据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签章和签名,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意见情况等。该规范还从审查时间和审查质量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内控管理:一是审查系统对接近时限项目,进行预警提示;二是审查系统对超时项目、超时情况进行记录汇总;三是定期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互查,对错审、漏审情况进行处理;四是明确审查系统对审查人员意见提交、意见修改、意见退回等进行痕迹记录;五是在审查系统设置审查人员原工作单位库,任务分配时,系统对项目设计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进行匹对,自动进行回避。
这两项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施工图一窗一网报审工作,形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窗(一网)报审,一家审图机构审查,出具统一合格文书”模式,极大地缩减了投资者施工图审查时间,实现“零跑路”,与审批部门和图审机构“零接触”,施工图审查数字化、标准化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助力我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下面,请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葛琪解读《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葛琪: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提高我市各地各部门对市场主体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规范,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了《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一、规范出台的背景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泰州市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2015年开展以来,经过各部门、各市(区)的共同努力,已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今年,市级机关中共29个部门制订91个抽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2043户;各市(区)165个部门制订抽查计划689个,抽取检查对象21815户;抽取对象占全市市场主体的3.4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但是,由于部门监管事项不同、监管手段不同等因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部门间开展的不平衡,尤其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的组织实施、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部门间理解不同、把握不一,亟须一个工作标准进行规范。
二、规范出台的过程
为做好工作规范,我们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省、市有关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入了解了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的现状,充分听取了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对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积极借鉴了各地双随机工作成熟的经验,形成了《规范(送审稿)》。12月9日,我们邀请9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专家对《规范》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对工作规范的广泛性、代表性、操作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在现场修订完善后,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了《规范》。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坚持了“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分为“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一单两库”“抽查计划”“检查任务制订”“检查任务实施”“后续处理”“结果运用”和“工作责任”九个部分。
《规范》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发起原则。对抽查计划的制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企业反映普遍的重复检查的问题,《规范》明确已经被其他计划抽取的同一检查对象,要将相关任务进行整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规范》针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少的现状,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明确,有效地解决了各部门执法检查力量不足的矛盾;针对一些特定事项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的矛盾,《规范》提出建立辅助人员库,邀请检测机构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规范》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免责相关条款,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以《规范》标准的颁布为新的起点,用标准化的思维、标准化的流程、标准化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基础,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记者:
请问顾局长,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的热点话题,请问为什么我们要突出用标准化的方式来优化营商环境,怎样发挥好标准的优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
感谢你的提问。我想,这个问题需要从标准的本质谈起。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其作用在于在既定范围内达到最佳秩序。说得通俗一点,标准就是将最优化的工作程序固化下来,以达到最好的工作效率和效果。而这一点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是高度一致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标准已经深度融入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的成效。结合实践经验,用标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我们发挥好标准三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充分发挥标准的温柔法制作用。与刚性的法律法规相比,标准更加具体细致,能够有效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是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延伸。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标准就是要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细化、落实,将国外和国内先进地区的做法进行学习、转化,为我所用。其次,充分发挥标准的公平一致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就要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所有制、规模、纳税额等因素区别对待、厚此薄彼,更不能设立歧视性政策。我们要通过制定标准统一市场准入门槛,消除对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隐形壁垒,保护其加入市场的权利;同时,统一行政审批要求和程序,最大程度约束自由裁量权。第三,充分发挥标准的效率保障作用。通过制定实施标准,一方面,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精简多余的、复杂的、累赘的审批环节,进而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记者:
请问李局长,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标准后,不动产登记取得哪些工作成效?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李兴国:
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标准,不动产登记更便捷、高效、周到,主要取得以下成效:一是部门联动协作,畅通一窗“快流程”。通过打造多部门“协同服务”的综合受理模式,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及关联业务的办结时限,90%以上登记业务税费当场缴纳、申请当场受理,受理时间由原约70分钟缩短为约15分钟,个人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半天就能办结。二是数据互通共享,架起一窗“快车道”。登记、交易、纳税三个部门数据实时互通共享,实现“数据网上跑、部门同时办”,登记在线申请、在线审查和结果在线推送,推动“带资料跑”转变为“让数据跑”。三是办件流程精简,打开一窗“方便门”。群众只需在联合咨询引导台取号一次,提交一次材料,工作人员就能一次性完成信息录入和影像资料采集,所有受理手续即刻办理完结,还可实现水电气与登记联动过户。
记者:
请问朱局长,15年我们泰州发布实施了《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泰州市地方标准,这次的《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和前一个标准有什么不同?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朱化:
2014年泰州在全省率先推出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新模式,将传统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再受理”做法,改革为“先受理审核,再补正材料”,为企业和群众开辟了一条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减少了来回奔波之苦。2015年制定了泰州市地方标准《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12/T 158-2015),2018年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了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T 3456-2018),在全省推广实施,受到企业和群众的高度点赞。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今年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了泰州市地方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3212/T 1027-2020),进一步扩大“容缺受理”模式的影响力和受惠面。两个标准都是关于“容缺受理”服务,但有两点不同:一方面是标准适用单位不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仅适用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另一方面是标准适用范围不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服务规范》仅适用行政许可“容缺受理”;《优化营商环境 容缺受理服务规范》适用于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覆盖面更广。
记者:
请问陈局长,此次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图一窗式联审服务规范》主要特点体现在哪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陈靖云:
这次规范制定,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总目标,以服务建设单位为根本出发点,实现让建设单位更加高效快捷办理施工图审查,更多的降低施工图审查成本,更高的获得施工图审查质量服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一是“一窗受理”覆盖所有施工图审查专业领域。将消防、人防、技防、地震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实行一窗式联审,统一受理、一次审查、统一出具意见、一次告知、共同监管,方便建设单位办理。
二是“一网办理”贯穿施工图审查全过程。建设单位从施工图报审、到材料报送、到沟通交换审查意见、到出具审查意见等等,全过程都在一个网上平台办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建设单位不跑腿”的不见面施工图审查。
三是建立了重大工程重点服务机制。该规范明确,对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项目,组建专门服务团队,提供“保姆式”跟踪审图服务;对需要分阶段组织施工的工程,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图审查。
四是建立了施工图审查质量保障机制。该规范既明确了施工图审查时限,又明确了质量标准,同时明确了质量控制和监管措施,对消防专项审查实行各专业会审制,并建立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管机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围绕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相关重点领域,制定了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标准。通过用标准化思维和方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将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