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卢春燕
嘉宾: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杨歆
发布会现场
参会媒体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卢春燕: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我市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重要举措。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杨歆同志到会,对2021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援惠民生·服务四季行”拓展工程、2019-2020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进行发布。大家欢迎!
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杨歆: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明天就是我省第七届“4.8司法日”。在此,我代表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向广大市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本次新闻发布会议程安排,我将向各位分别介绍2021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援惠民生·服务四季行”拓展工程、2019-2020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三方面的情况。
第一,2021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目标,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重要内容,持续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法治建设品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泰州建设的获得感,我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三名。
年初,市委依法治市办面向市级机关部门共征集2021年度法治为民办事候选项目39个,经过反复筛选,最终审核确定了10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安全、司法服务、法律援助、食品安全、卫生健康、未成年人保护等事项,现在予以发布:
1.全面升级雪亮技防工程,守护百姓安全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2.创新司法服务,打造诉讼“云”平台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3.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4.开展基层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实施“法援惠民生·服务四季行”拓展工程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6.开启企业登记零材料智能“秒批”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7.实施“食品安全阳光”系列惠民工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开展蓝盾系列行动,护佑百姓生命健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实施“向日葵”成长护航计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团市委
10.实施内河船舶船员证书“多证合一”
责任单位:泰州海事局
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适时开展项目督查推进和宣传活动,确保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让法治建设成果实实在在惠及百姓,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第二,“法援惠民生·服务四季行”拓展工程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展工程”再次列入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我市也将这项工作纳入到“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为推动这项工作办好办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近日,我市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四季行”拓展工程,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通知》,《通知》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我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广大市民的法律需求,就法律援助范围进行了再扩大,将更多困难群众更多的法律需求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下面,我就市政府本次出台的《通知》,从三个方面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重要意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和法律保护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主要方式是向社会群众提供普惠性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受援人无偿提供劳动仲裁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案件数量和质量上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和周边城市相比,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经济困难标准过高,事项覆盖范围不宽,社会知晓度不广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扩大我市法律援助范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发挥政府保障职能,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法治泰州建设的重要实践。
(二)当前法律援助工作概况。近年来,在泰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泰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近三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35件,提供法律咨询87842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或挽回损失2.1亿多元,有5件案件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例库,4件案件获选全省法律援助年度“十大优秀案件”“十大好案件”,工作成效在省司法厅绩效考核中连续3年保持在第一方阵。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关爱民生、情系百姓、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宗旨,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连续五年开展“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成功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656起,为7971名农民工讨薪1.1亿元,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国家级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在服务平台、工作机制、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打造了“12348 帮您想办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质量全流程管理”等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2018年6月,泰州作为全省唯一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评“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和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三)我市法律援助拓展工程的主要亮点。这次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通知》,是我市自2016年11月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法律援助范围的再扩大、再补充,主要亮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1.法律援助对象的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认定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标准,关乎到哪些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能够获得法律援助保障。按照现行规定,我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按照公开数据,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10元/月,即经济困难标准为1420元/月。按照《通知》要求,调整为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公开数据,我市主城区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通过本次调整,将实现我市法律援助对象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覆盖延伸,将更多经济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的保障范围。
2.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关系到经济困难群众遇到哪些法律纠纷能够获得法律援助。本《通知》涉及法律援助范围扩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将与民生保障有关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重点是增加规定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请求固体废物污染、水污染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两种情形。上述事项属于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是否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各地做法不一,这次明确纳入我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可以使更多的纠纷当事人权益得到保护。二是将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权利的行使,涉及到程序法、实体法的复杂程度比原审要高,且部分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往往会选择上访、投诉,使得一些本该由法律解决的问题变成了信访问题。为保障困难群众的权利得到正确维护,我们将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对困难群众申诉提供律师代理,帮助他们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
3.法律援助特殊对象进一步拓展。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主要是指盲、聋、哑、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等。但是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作用日趋重要。因此,本《通知》对于法律援助机构接受通知辩护范围做了进一步拓展,主要体现在:一是将适用普通程序审判案件的被告人纳入到通知辩护的对象。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时至今日,我市两级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未自行聘请律师的,已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刑事案件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比例。为推动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在本《通知》中予以明确。二是将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纳入到通知辩护的对象。主要是解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司法活动的深度问题。通过对象范围的拓展,使更多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就获得律师的实质化辩护,加大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力度。这项工作也是我市在总结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延伸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彰显法律援助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三是明确值班律师开展法律帮助的工作职责。该项职工作是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赋予法律援助机构一项新的职能。目前,我市法律援助已在全市8家人民检察院、8家人民法院、4家看守所全面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定期提供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又未自行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六项法律帮助服务,去年一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帮助案件3376件。这项增加的工作职能首次在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三,2019-2020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
2020年底,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2019-2020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得到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案件征集期间,各地从全市2019-2020年受理的13996件法律援助案件中层层筛选,共推荐高质量法律援助典型案件34件,由市司法局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报送案件进行了严格评审,最终确定“退伍军人袁某某劳动争议纠纷”等10个案件为2019-2020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本次评选的案件受援人覆盖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老人等多个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案件类型涉及劳动争议、未成年人监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农民工讨薪等多个方面。获选的优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主体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认真负责、发挥智慧、克服困难、甘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集中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追求。下面,我对2019-2020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予以发布:
1、退伍军人袁某某劳动争议纠纷
援助机构: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江豪海信律师事务所 陶志宏律师
2、姜某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援助机构: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江豪海信律师事务所 翟翼翔律师
3、吴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
援助机构: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 王向阳律师
4、朱某等1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援助机构: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天炜律师事务所 沈海伦律师
5、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
援助机构: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众乐律师事务所 孙富华律师
6、邱某某、郑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援助机构: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李晔霞律师
7、未成年人严某撤销监护权纠纷
援助机构:高港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环溪律师事务所 赵少平律师
8、外卖骑手俞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援助机构:姜堰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清越律师事务所 顾蓉律师 陈亮律师
9、陈某等4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援助机构:姜堰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江苏丁鸿庚律师事务所 王秀兰律师
10、残疾人唐某某婚姻无效纠纷
援助机构: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医药高新区分中心
承办人:江苏泰乾律师事务所 吴忠丽律师
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卢春燕:
刚才,杨歆书记对今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和解读。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有效实施,对于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统筹推进法治泰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希望各新闻单位根据发布信息,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为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发布会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各新闻单位可以直接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进一步沟通对接。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