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泰州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注销名单)。
凡被公告注销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泰州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注销名单20221215.xlsx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