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江苏省人大网公布了一项省级法规《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可以就技术创新、能级工资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或者在集体合同中专章约定。能级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评价因素、职工能力级别、工作绩效考核等确认工资标准的分配方式。此《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能级工资”是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在全国首创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自2019年首次开展以来,受到广泛好评,经验做法已在全省推广。这次被写入《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实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体现了其调节劳动分配的实际价值,将有利于形成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贡献突出者多得的社会共识。
近年来,该区已累计在80多家企业建立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打造出揭榜挂帅、安全赋能、创新激励等“能级工资+”品牌,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探索了一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