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强镇兴村富民行动”专项及时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农〔2022〕57号),现对“强镇兴村富民行动”专项实施奖励。经各市(区)、市级部门申报、专家评审、相关部门审核,共有30名个人,6个集体(名单附后)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893933。 附件:“强镇兴村富民行动”专项拟奖励个人名单.docx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