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发布 泰州市《关于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维护医疗秩序 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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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关于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维护医疗秩序 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日期:2020-10-29 09:00 浏览次数:

        时间: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嘉宾:市司法局局长孔德峰,市司法局基层治理处处长丁荣。

        发布会现场

        参会媒体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20年9月8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10月9日,市委深改委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健全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维护医疗秩序 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使全市人民更好了解《意见》内容,今后更好地参与到我们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中来,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司法局局长孔德峰先生和市司法局基层治理处处长丁荣先生到会,发布《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等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司法局局长孔德峰同志介绍《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大家欢迎。

        市司法局局长孔德峰:

        一、《意见》制定出台背景

        医患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从2016年开始,我市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改革创新,将调处医患矛盾摆上重要位置。2017年江苏省制定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制定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9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目前,全市建立了由司法局主管的7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主导医患纠纷的调处,改变了过去由卫生行政部门直接调处的模式,得到了患者和社会的普遍认可。近三年来,全市共成功调处医患纠纷875件,赔付金额4308万元,而同期法院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362件,信访受理量共32批92人次,可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主力军,为维护医疗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医患纠纷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不足。一是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设置不规范;二是工作经费和办公设施保障不到位;三是赔付标准不统一、不及时;四是政府部门职责不明确,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这些都给处理医患纠纷带来不利影响。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全力投入救治工作,展现了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被誉为“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可是一些地方仍然发生了严重伤医、杀医事件,给医疗秩序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制定出台泰州市《关于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的意见》显得尤为及时和必要。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重点措施,第三部分为具体要求。该《意见》的主要特点:

        1.强化了组织保障。明确市、市(区)要建立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协调小组,由政法委牵头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卫健、信访、司法、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承担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解决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求建立医患纠纷调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信访)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奖优罚劣,对在医患纠纷调解、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褒扬;对因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失职而引发“医闹”、伤医事件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网络负面舆情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2. 强化了人力财力保障。市及各市(区)要依据《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规范名称、标识、印章管理,公开组织机构、调解原则、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规模以及就诊人数等情况,聘任具备相应法学、医学等知识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依据《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强化了程序保障。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必要条件。要求市及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提供医患纠纷调解、理赔服务。坚持平等协商、调解优先原则,推动医患纠纷依法解决。对能够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院内调解方式进行。医患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审核确认、收集材料、咨询专家后,在专业意见和鉴定意见的基础上开展调解,需要进行医疗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能够妥善解决的签订调解协议书并且协助提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要保障患者知情权,患者有权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提供相关服务。

        4. 强化了赔付保障。要求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市、市(区)推行共保体承保模式,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共保体,分担医疗风险,为快速化解医患纠纷提供保险赔偿支撑。落实医疗机构投保责任。引导医疗机构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应保尽保。有序开展对感染病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高风险传染病一线救治以及检测人员的投保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就其财产和人员向承保机构综合性投保,引导医务人员参加职业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形成多元化、社会化风险分担机制。各市(区)要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救助。

        5.强化了安全保障。加强医疗场所安全防控。医疗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江苏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要求,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齐治安保卫人员,严防管制器具和其他危险品进入医疗机构。要在门卫室、分诊台、护士站、门(急)诊室、患方投诉、纠纷调解等重要场所安装一键报警和对讲装置,实现与医疗机构监控中心或者公安110联网。公安机关应当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警务室应当配备相应警力,加强治安巡查。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司法机关要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堵塞大门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对伤医、闹医、辱医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侦查、起诉、审判,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6.强化了医疗服务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缩小现有医疗服务水平、质量、费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值、承受力之间的差距。通过加大政府投入等有效措施,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全面降低医患纠纷发生风险。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激励和约谈制度,强化医疗质量监管,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刚才孔德峰局长就主要内容及特色作了具体解读。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踊跃提问。


        记者:

        根据《意见》,优化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有哪些措施?

        市司法局基层治理处处长丁荣:

        一、转变服务模式,促进服务“转型升级”。定期深入医疗机构排查纠纷,研究落实纠纷预防和调处措施。立足医调服务实际需求,医调委一改原有的“等案件上门”的“坐诊”模式为“主动引流”的“出诊”模式。医疗机构一旦发生纠纷,直接与医调委联系,医调委工作人员24小时不关机,确保一有情况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打造医患纠纷调解“110”。围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纠纷风险防范和处理”主题,组织医学、法学专家深入市区各主要医疗机构和重点科室宣讲。为医疗机构防范纠纷提供参考。

        二、聚合专业力量,提升化解水平。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涵盖医学各科的医学专家参与纠纷化解,为医疗纠纷化解提供法律专业人才保障。为重大、复杂医患纠纷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建立由司法行政、法院法官、医疗机构沟通办主任、调解员参与的“市区医调工作群”,对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疑难复杂问题展开讨论,法官在线解答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法院、信访等专业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 “巡回法庭”“司法确认”等工作进入规范化、常态化、优质化轨道,形成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合力。

        三、发挥品牌优势,助力纠纷化解。一是发挥“有请老娘舅”电视调解品牌,巧妙地运用“地域优势”“人脉网络”,拉近与患方的心理距离,赢得医患双方信任,让纠纷化解工作事半功倍。二是发挥“百灵”名人调解品牌,诸如“何建忠工作室”“好人老蒋”“朱连工作室”等名人效应,借助他们的个人魅力及影响力,助力医患纠纷的化解。三是打造“老兵”调解工作室。运用专职调解员的军转干部身份,以“兵言兵语”“兵说兵事”为切入点,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搭建“连心桥”。


        记者:

        在预防医患纠纷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司法局基层治理处处长丁荣:

        一、加大质量管控力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激励和约谈制度,强化医疗质量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大沟通释疑力度,提升院内解纷能力。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搭建医患沟通交流平台,为患者方反映问题、投诉举报、倾诉不满、表达欲望开辟沟通交流绿色通道。与此同时,患者有权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规定提供相关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大众科学防治疾病认知水平。通过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公众号、走村入户宣讲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平台宣传健康防病知识,宣传医学科学的局限性、实践性、风险性和未知性,引导公众科学就医,正确认识疾病变化规律,理性对待医疗预期与风险。

        各市(区)要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救助。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好,由于时间的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希望各新闻单位在宣传报道时,认真做好今天发布内容的宣传、阐释、解读,为《意见》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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