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35号)文件要求,我市调整了2022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此次工伤待遇调整惠及全市2115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补发待遇341.10万元。这也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17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本次工伤待遇调整包含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丧葬费补助金共五项待遇。待遇调整不需要工伤职工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江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智能精准拨付,增加的待遇已于12月底发放至享受待遇人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