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将“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纳入全市重点工作。
《意见》提出,全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突出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以质量变革提升城市质量治理水平,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品牌影响力显着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着成效;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质量第一成为全社会价值追求,质量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意见》从质量提升、质量供给、质量基础、质量创新、质量治理五个方面明确20项具体举措。在质量提升方面,引导激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中国精品”“江苏精品”,鼓励区域集群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在质量供给方面,加快建设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在质量基础方面,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质量驿站”建设;在质量创新方面,建立“泰有品”市场监管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打造集线上交易、行政监管、政策检索、检验检测服务等“一网通办”数字平台;在质量治理方面,打造“泰好办”服务品牌,推动企业开办、信用修复、企业退出等领域“一件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