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泰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好新泰州的关键时期,也是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高素质和效益,进入大发展、大跨越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根据《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市坚持“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鼓励全民创业,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发展水平,民营经济发展速度稳步加快,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民营经济在发展区域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吸纳居民就业和增加人民收入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企业发展情况。
2010年末,全市有注册民营企业47892户,其中私营企业44118户,股份合作企业1050户,其它有限责任公司2724户;有个体工商户160882户。其中私营企业比“十五”末增加22570户,增幅为104.74%;个体工商户比“十五”末增加19307户,增幅为13.64%。
2010年末,私营个体经济累计注册资本1337.51亿元,比“十五”末增加1016.99亿元,增长3.17倍。其中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138.48亿元,比“十五”末增加890.99亿元,增长3.6倍;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199.03亿元,比“十五”末增加125.99亿元,增长172.49%。全部民营经济注册资本1447.05亿元。
注册私营企业行业分类: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企业802户,占私营企业数的1.82%;从事工业制造业企业数20996户,占47.59%;建筑业2679户,占6.07%;三产服务业及其它行业19538户,占44.29%。注册个体工商户行业分类:从事农林牧渔业1397户,占0.87%;从事工业20335户,占12.64%,三产服务业及其它行业138578万户,占86.14%,其中批发零售业107554户,占66.85%。
2.经济发展及贡献。
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107.81亿元,总量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5.3%,比“十五”末提升8.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完成32.32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2.92%;第二产业完成719.35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64.93%,第二产业中工业641.55亿元,占89.18%,建筑业77.8亿元,占10.82%;第三产业完成356.14亿元,占民营经济总量的32.15%。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税收收入186.16亿元,比“十五”末增长264.73%,占全市税收收入的67.15%,比“十五”末提升5.85个百分点。私营个体企业从业人数104.07万人,比“十五”末增加46.04万人,增长79.34%。民营经济完成投资1153.52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5%。
3.特色园区发展。
一批特色产业园(集群)初步形成,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培育了一批区域品牌。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国家高新区,兴化不锈钢制品产业集群、靖江市船舶修造产业集群、泰兴减速机产业集群、姜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先后入选“中国百佳产业集群”。戴南科技园、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获第一批江苏省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称号;兴化市被省商务厅、财政厅批准为“江苏省脱水蔬菜出口基地”;泰兴溪桥镇被国家工业联合会、国家乐器协会授予“中国提琴产业之都”称号。
2010年,全市10家省重点产业集群聚集企业6200多家,其中年销售500万元以上企业2000家,实现增加值552亿元,完成营业收入2098亿元,实现利税191亿元。10家省重点产业集群中,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4个、50-100亿元的2个、10-50亿元的3个。
4.企业竞争力。
2010年末,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258.05万元,比2005年末户均增加143.19万元。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3054家(老口径,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个数占全市规模企业总量的87.46%,完成工业总产值3236.6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126.8亿元,增加值709.9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65.7%、66.74%和58.8%。其中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2295户,完成工业总产值1723.04亿元。江苏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先后在境内外成功上市。2010年,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造船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中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入选全省2009年度百强民营企业;2010年10月,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镜人、江苏新世纪造船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凯飞等二同志“江苏省杰出民营企业家”。
截止2010年末,全市民营企业已创国家名牌产品9个、中国驰名商标11个,省名牌产品163个、省着名商标147个。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民营企业已建“一站两中心”202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35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6家,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5家。全市有民营科技企业1610家,省级创新型企业54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6家。2010年,全市民营企业共实施民资项目4062个,其中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2165项,当年投入895亿元,实施在建技改项目3871个,当年实现技改投入财务发生数747.55亿元。
5.服务体系建设。
市及各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5家单位被认定为省三星级公共服务平台,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等10家单位被命名为省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初步建成,建立了以5家市级中小企业培训基地为主导、社会性培训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培训体系。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逐步升级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开通运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已建设有各类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22个。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10年底,全市列统40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为37.2亿元(实施行政认可前)。
虽然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全国、全省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市“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的总体要求相比,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营企业总量仍然偏低,2010年末,我市私营企业数占全省的为4.2%,私营个体经济注册资本占全省的比重为4.44%,远低全市人口占全省的比重。二是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部分企业生产方式落后、科技含量较低、创新能力薄弱,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够强;少数私营企业主经营管理能力不高,企业管理明显滞后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部分民营企业主思想解放不够,存在着“小富即安”、“急功近利”等消极心态。三是在政策落实上,虽然对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规定进行了清理,中央、省、市相继制定出多项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但有关政策在落实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及工作重点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已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有力保证。
首先,从政策层面上看,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促进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2010年5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市政府出台了《泰州民营经济三年跃升计划》,为扩大民间投资、打破行业垄断,扩大对内开放带来了新的机遇,有利于增强经济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经济各自的积极性,必将有力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其次,后危机时代,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虽然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中小企业带来了挑战,但是全球范围内产业结构重新分配转移,给我国的制造业布局全球市场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契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出台更加有利的扩大国内需求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实行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所有这些有利的政策措施都将是中小企业大力发展的机遇,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拓展国内的市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再次,我市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将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十二五”期间,我市总体上进入工业化中期向中后期迈进的新阶段,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比重日益提升。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构筑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优势,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和若干政策,从培育开放型经济、创新型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给予民营中小企业多方面的政策扶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为“十二五”期间我市民营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政策保障。
“十二五”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坚持改善外部环境与提升企业自身素质相结合,坚持政策推动与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大力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实行集聚集约发展,力争经济总量有新突破、发展领域有新拓宽、增长方式有新转变、产业布局有新调整、企业素质有新提高、服务方式有新改进,实现民营经济新一轮的飞跃,努力使泰州成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企业发展。全市每年新办私营企业7000家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市私营企业总数突破6万户;私营个体经济注册资本每年增加200亿元以上,到“十二五”末累计超过2500亿元。
——集约集聚发展。民营经济产业集聚度达到60%以上,形成2-3个千亿级产业群和5-6个年营业收入超百亿的产业集群。
——小企业进规模培育。每年培育新增100家规模以上企业(新口径,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到“十二五”末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3000户。
——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20家以上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省级平台5-8家;每年创建10-1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经济增长和贡献。民营经济增加值年递增13%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到“十二五”末达58%。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是:
——创新发展战略。始终倡导民营企业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克服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能源资源成本、环保成本、资金成本上升的制约,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集团化发展战略。鼓励优势民营企业抓住后危机时代产业振兴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大机遇,通过积极实施收购、兼并、联合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在新一轮发展中,形成一批龙头带动作用明显、综合实力强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
——集约化发展战略。以全市民营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为基础,通过科学规划和政策引导,带动民营中小企业集约发展;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专业化分工协作,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信息组织网络,完善合作竞争与互动机制,促进产业集聚和工业园区向集群化发展,传统产业集群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品牌发展战略。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把实施品牌战略与“双轮驱动”战略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市场覆盖面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区域品牌,提升民营经济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国际化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累积的优势,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培育国际品牌,通过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在国际上有知名度的民营企业集团。
——绿色增长战略。把以节能、环保、高效为核心价值的绿色理念融入规划,采取措施,约束行动,把绿色增长的挑战与机遇,融于泰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实践,创造支撑民营经济长期稳定、快速发展的新的增长动力。通过做大一批绿色产业,做亮一批重点项目,率先走出一条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高度融合的科学发展之路。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提升传统产业水平。以发展新兴产业为取向,全力打造以装备制造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三大新兴产业和若干个新兴产品集群为主体的“1+3+N”的泰州特色产业体系。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加快建设新材料、新型环保设备、智能电网、电工电气等一批特色产品基地,促进新兴特色产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着力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坚持把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技术改造作为直接突破口,通过财税政策、项目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确保传统产业在竞争中有发展,在发展中有新贡献。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化转变。以高端化、集聚化、产业化、市场化为导向,以重大项目和集聚区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培育新兴服务业拓展服务业发展新空间,努力扩大服务业总量、提高服务业占比、优化服务业结构、增强服务业竞争力。围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强化服务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突出中心城市服务功能,重点构建“一核三带”的空间布局,促进形成优势互补、层次鲜明的服务业发展格局。以促进传统服务业现代化为方向,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原则,引导传统服务型企业朝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集约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并举,重点培育现代物流、软件与服务外包、金融、旅游、文化和现代商贸等六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科技研发、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发展提速、结构提升、层次提高。民营经济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占GDP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十二五”末在全市服务业中的比重达55%。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以“三高一规模”(高技术、高效益、高产出和规模化)为主要内涵的现代农业。着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和农产品加工品牌,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保鲜、储藏等配套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前伸后延,切实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创业支持,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认真落实《泰州市2009-2011年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行动计划》精神,扎实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从提高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等环节入手,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坚持典型引路、创业辅导、门类指导,激发民众创业激情,增强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并带动社会就业。着力拓宽中小企业创业空间,各级政府在制定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和创业孵化器建设。允许发展“家庭式公司”,对电子信息、服务外包、创意产业以及投资小且确无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的轻工、手工等项目,鼓励创业者利用现有的农村闲置房屋创业,缓解当前小企业创业的“供地难”问题。
2.积极鼓励民间投资,拓宽民间投资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努力挖掘民间资本的投资潜力,鼓励民间资本在更大空间实现加快发展,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引导民间资本加大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软件与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投资力度,对民间资本投资新兴产业的,在用地、融资、人才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水利、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和土地整治等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社会事业及商贸流通、政策性住房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行业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加快进入金融领域,落实国家放宽金融机构股比限制的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间资本以股权认购、参与改制重组、开展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3.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推进民营企业集聚发展。按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围绕我市构建“1+3+N” 的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功能配套完善的特色园区,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民营资本向园区和重点产业集聚。积极引导投资能力较强的企业投向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细化产业链、推进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全力打造制造业和服务业高度融合、充满活力的特色产业基地。依托特色产业基地,支持建设技术研发、人力资源、创业投资、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专业市场建设,提升特色产业基地的影响力。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优势品牌,促进企业提高知名度和市场声誉。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和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建设,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每年新建标准厂房150万平方米。
4.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中心、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加强与一流高校院所的合作,引进一流的创新团队,全市每年新办产学研联合体100家。支持和帮助民营领军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产品配套、业务合作,主动融入外资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科技开发项目,以及省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加大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投入,民营企业技改投入年均增长30%以上。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结合“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在技术改造、设备引进、项目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国外智力引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重点民营企业给予支持,培育一批科技型民营领军企业。
5.拓展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建立健全适合于中小企业的融资体制机制。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对工作流程、风险管理、合规内涵进行改造;加快金融创新,探索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抵押贷款产品,积极推广100万元以下贷款免抵押信贷模式;大力推广“富民阳光信贷”,在对农民信贷进行阳光评议基础上,建立由当地企业和自然人组成的专门为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解决农民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规范有序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完善融资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信用评级、业务激励机制,不断增加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规模,每年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金3亿元以上,到2015年经行政认可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40亿元,以增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并扩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工业产权等非实物资产质押贷款。帮助民营企业通过典当、设备租赁等渠道进行融资。引导民营企业运用现代经营策略扩大规模,促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公开发行债券、股票并上市,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多种途径,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促进资本流动和资本集聚。吸引境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泰州,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规模。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
6.加强节能减排,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坚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三管齐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积极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资源的技术和产品,特别是加强能耗相对较高的冶金、纺织、建材、化工等行业的民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对能耗高、污染重、危及安全生产、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淘汰,对违法排污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关闭破坏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强化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监管,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督促民营企业严格遵守节能减排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工作措施,促进自觉节能减排。
7.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市和各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以服务中心为龙头,整合社会资源,培育核心骨干服务机构,重点加强“一个中心五个平台”的建设,即经信部门牵头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部门牵头的技术市场信息平台、质监部门牵头的产品检测信息平台、人社部门牵头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局牵头的国家专利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和人行、银监、经信部门共同建设的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较为健全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便捷优惠的服务。大力发展与泰州产业结构及城市特点相适应、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功能完善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向市场化、职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支持发展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服务、人才培训、职业中介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8.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加强民营外贸企业的培育,每年新增外向型民营企业250家以上。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或设立窗口,开展对外加工贸易、承包境外工程、拓展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络。完善民营企业对外合作工作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境外经营活动的引导和调控,加快形成贸易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境外融资保障与投资再保险机制以及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激励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走进中西部地区,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推动本土经济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帮助民营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广交会、全国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易会等国际、国内展示展览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排一定的比例向中小企业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和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9.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民营企业家政策法规、现代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公益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综合素质,组织推荐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家到知名大学、国际培训机构轮训,帮助企业家拓宽眼界、更新知识。加强企业家后备队伍建设和职业经理的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的职业经理人,形成一支具有现代科学知识和企业经营理念、勇于开拓创新的企业家团队。鼓励、引导、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质量、品牌、安全、财务、营销等为重点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向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创业传承的基础上,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民营企业家率先创业、艰苦创业、勇创大业的精神,保护和发挥好民营企业家做大、做强、做优的积极性。督促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做好规范用工、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民营经济“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强化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加强对民营经济“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由“行政审批”向“行政服务”转变,开展并联审批改革试点,缩短审批审核时间,改进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清理涉及民营企业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宣传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加大国家、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分解落实民营经济“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建立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及时、全面反映民营经济“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