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公安局、市文明办《2011年泰州市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2011年泰州市推进实施文明交通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文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部署,根据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2012)》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巩固深化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酒后驾驶、文明礼让文明交通行动成果,大力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根本性、基础性、源头性难题,提高文明城市创建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泰州市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戴胜利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葛志晖、市政府副秘书长钱建网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文明办、机关工委、监察局、教育局、交通局、团市委和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建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陈浩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组织、联系、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是文明交通氛围更加浓厚。“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为人知,文明交通风尚逐步形成。灯控路口机动车守法率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90%以上,年底前市区建成4条文明交通示范路,4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4个执勤执法示范标准岗;四市城区分别建成1条以上文明交通示范路,2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2个执勤执法示范标准岗。 二是交通行为习惯更加规范。随意横穿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影响安全有序通行的交通陋习明显减少。摩托车头盔使用率达95%以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高速公路达100%、其他区域达90%以上。 三是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齐全、规范、有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城区交叉路口信号灯设置率100%,交叉口渠化率95%以上;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幼儿园、学校、医院门前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100%。 五是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文明规范执法和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交巡警执勤执法形象、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群众投诉明显减少。群众对交通管理执法满意率、交通秩序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文明交通宣传。 一是建立文明交通社会化宣传机制。市文明办、公安局联合聘请“爱心法官”陈燕萍担任泰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形象代言人,拍摄市文明交通行动公益宣传片。泰州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每月刊播一条文明交通公益广告。 二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及党员开展“党员干部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局深入实施“1+6” 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程,开展争当“文明小乘客”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团市委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宣传活动;各地政府在广大群众中开展“交通文明,我文明”宣传活动。 三是强化驾驶人文明交通宣传。市交通局落实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措施,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以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专业运输车辆驾驶人为对象,发送手机提示预警短信。 四是丰富文明交通宣传载体。市公安局结合“百警访千家单位邀万人评警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艺术团体在市区开展“一滴水”交通安全文艺巡演。在全市创建“文明交通道德实践示范基地”。 (二)开展系列“十佳”争先创优活动。 一是开展客运车辆文明交通十佳驾驶员评选活动。市交通局、公安局在出租车、公交车、公路客运车辆中开展“十佳文明出租车驾驶员、十佳文明公交车驾驶员、十佳文明客运班车驾驶员”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增强专业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 二是开展十佳文明交通驾校评选活动。市交通局、公安局将文明交通纳入驾驶人培训内容,在全市驾校中进行推广,评选十个文明交通驾校。 (三)积极推动全民参与。 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每天组织100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市区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协勤活动。 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文明交通执勤。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党员、干部上路开展文明交通执勤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身体力行的参与,切实增强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 二是组织共青团员和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执勤。团市委、市教育局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结合“一滴水”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上路参加文明交通执勤,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宣传。 三是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文明交通执勤。市文明办牵头,协调各区政府(管委会),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广大社区群众开展文明交通监督,大力推进“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排队日”、“路德日”等活动。 (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一是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深入贯彻落实“常州会议”精神,推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公交优先、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等有效落实。深入排查整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事故黑点排查治理力度。 二是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通过斑马线不让行人以及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执勤执法示范标准岗创建,推出一批执法示范岗、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其先进经验和事迹,提升交巡警部门执法公信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全市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整体推进,齐抓共管,形成整体联动的良性管理机制。 (三)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工作实效。要组织专门的督查小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要发动社会力量,组织交通管理义务给力团,每月开展“啄木鸟行动”,帮助排查城市交通管理、交通基础设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全市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