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通知精神,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和人民生活必需品、重点物资的运输,确保我市春节运输安全、优质、快捷、有序,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春节运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11年春运工作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为人民办实事,更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各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制订总体运输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制订应对恶劣天气下的工作预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春运工作。各市(区)政府也要抓紧成立由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运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快建立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细化,切实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保证春运组织高效有序 据预测,2011年春运期间,我市公路、铁路客运量将达到49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8%。今年春节时间较去年提前,节前学生流、农民工流、探亲流重叠,节后客流更加高度集中, 节前节后都将形成明显客流高峰。同时,去年是全球性极端天气现象多发年,入冬以来,北方地区经历了持续降雪和大风等恶劣天气,近期,贵州、湖南等地区又遭受冻雨灾害,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春运期间,出现大雾、低温和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各地春运办要认真总结2008年雨雪灾害和2010年突降大雪情况下春运组织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今年春运客流的新特点,认真制定应对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做好运输衔接,方便旅客中转,确保旅客走了、走好、走得安全。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把春运工作作为检验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窗口,在售票服务、旅客候车、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为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要认真开展以“农民工安全返乡”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确保广大农民工能够及时、有序、安全、满意地返乡过年。各汽车客运站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对旅客集中的大专院校和有关单位要主动上门售票,对回乡探亲访友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及现役军人,要重点做好接待工作,为他们的回乡旅行提供优质服务。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服从大局,听从各地春运办的统一调度、指挥,相互配合、支持,搞好运输中转和衔接工作,防止旅客滞站、滞港。各公路收费站及过江渡口等要采取客运车辆优先通行等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路堵现象。 各地春运办和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要有专人负责处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交通部门重点负责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物价部门要针对全市公路、铁路的情况做好运价的检查与投诉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市(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春运运量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汇报、处理各类情况和问题。春运开始后,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三、强化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始终把确保春运安全放在工作首位。要针对春运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切实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职责,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到位,及时处置。要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即严格把好参运经营者资质关、参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参运驾驶人员资格关,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对全市运输企业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要认真整改,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对参运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对参运车辆严格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人员和车辆不准参加春运。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内河渡口管理办法》,按照“谁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市(区)和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辖区路段清障责任制,及时发动群众破冰扫雪。 要加强对公路、航道、重点车、船、站埠、港、闸、桥、渡口的安全检查。干线公路和主要航道要提前做好清障工作,施工路段要及时清场,让足路面。要加强对全市长江、内河渡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凡不符合渡运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各运输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检查辖区内所有的车、船工具及配套设施,落实冬季及高峰期运输的应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严禁车船超载、超速、超里程运输,严禁汽车渡船出现危险品运输车辆与客运班车混渡和客车不下客登渡。要继续把制止长途客车超载作为春运安全的重点,完善治超方案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运辆企业要切实加强车船、站埠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的查堵工作,强化客运场站的源头管理和客运车辆的途中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通力协作,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合力做好春运工作。交通、公安、安监、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作为春运工作的主力军,要准备好充足运力,落实好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旅客走好走了。公安部门要备足警力,重点维护好车站、码头和民工集散地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和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并及时、迅速处理好各类交通事故;安监部门要加强春运的安全监督工作,实施春运全过程安全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肃追究春运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责任;物价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强春运价格的检查监督,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和民工集散地的卫生防疫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人社部门要及时掌握我市输出和输入以及市内流动农民工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并加强与交通部门的联系,以便组织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与公安部门配合,做好城市各种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中短期气象预报,遇有突发恶劣天气,要迅速向春运办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春运中的情况,宣传好人好事、曝光违法经营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