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市区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增支与价格补贴挂钩机制。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条件
当市区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季度平均涨幅超过8%(含8%)时,启动该机制。
二、补贴标准
当我市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超过5%(含5%),且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季度平均价格涨幅超过8%(含8%)时,在当季末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5%补贴的基础上,再按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增支额进行补贴。
当我市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3%,但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季度平均价格涨幅超过8%(含8%)时,按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实际增支额进行补贴。
三、补贴对象
市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市总工会登记在册的特困职工家庭,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该救助的对象。
四、基本生活必需品范围
按照泰州市区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确定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品的范围,具体为38种:标一粳米、水面、菜籽油、大豆油、调和油、去骨后腿肉、肋条肉、洋鸡蛋、活肉鸡、鲢鱼、鲫鱼、鳊鱼、带鱼、豆腐、卜页、青菜、韭菜、芹菜、西红柿、青椒、大白菜、圆白菜、萝卜、土豆、豆角、冬瓜、茄子、黄瓜、生姜、香蕉、酱油、食糖、食盐、民用水、民用电、瓶装液化气、管道燃气、煤炭。
五、基本生活必需品增支测算办法
基本生活必需品增支是指每人当期基本生活品消费支出与基期月人均基本生活品消费支出相比的增支额。
当期基本生活品消费支出的计算是以当月基本生活品平均价为当期价格,乘以当年1月份人均消费量。
基期月人均基本生活品消费支出的计算是以2010年1季度基本生活品平均价为基期价格,乘以当年1月份人均消费量。
六、资金来源
城市困难家庭价格补贴由市财政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农村困难家庭价格补贴根据市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泰办发[2009]19号)文件精神,30%由市财政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其余70%由各区级财政自行配套解决。
七、工作职责分工
市物价局负责38个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并测算困难家庭的增支额,会同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民政局、总工会提出困难家庭生活费价格补贴方案,确保及时准确,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负责统筹安排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市民政局、总工会负责价格补贴的发放,确保按时足额到位。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负责落实农村低保户、五保对象、农村孤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等价格补贴配套资金,确保按时发放到位。
本机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