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制定的《泰州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
泰州市城市社区
“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市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城市社区体育事业作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把促进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健身组织网络,积极开展群众健身活动,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健身权益,不断提升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为建设体育强市、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完善功能、面向社区、服务居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扩大覆盖、提高质量。
(二)工作目标。到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任务,即在市区和各市主城区,居民以正常速度步行10分钟左右(直线距离800-1000米)范围内,建设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设施,同时引导城市居民参加健身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服务。其中,海陵区、高港区和靖江市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泰兴市2013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姜堰市和兴化市2014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医药高新区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全市提前半年接受省检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设施建设。在完善市区和各市主城区范围内正常向居民开放的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体育设施(棋牌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等)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民营的体育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居民方便、就近、安全地参加健身活动。明确健身场所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制度,确保公共体育设施正常使用(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二)组织构建。建立健全可供居民参加的晨(晚)练健身点、社区文体站、社区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组织。
(三)活动开展。组织居民参加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推动群众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
(四)健身服务。积极开展科学健身、体质测试等健身指导服务,配备相对固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建成并开通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为群众提供体育设施查询、健身宣传、健身咨询等信息服务。
四、评估奖励
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覆盖面广,投入较大。为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市有关部门将在省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给予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各市(区)建设进度安排,对提前或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定),以进一步调动全市加快推进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进度的积极性。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和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定期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牵头作用,积极整合相关部门、行业和组织的力量,扎实做好调查摸底、方案细化、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推动本地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顺利开展。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市(区)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的覆盖范围、建设项目、具体标准、进度安排。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城市居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用好用足体育彩票公益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省补助经费和市奖励资金必须用于“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健身组织建设、健身设施投资、公益性健身活动赞助、公共体育场馆税收减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等方面的政策。逐步建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与维护、社会体育指导员挂牌上岗、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管理、城乡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等一系列制度,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抓好长效管理。城市社区是居民享受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场所,要从满足群众体育生活化需要出发,加强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服务的长效管理。紧紧抓住开展“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的有利时机,努力打造设施良好、功能完善、管理科学、服务周到的公共体育健身服务圈。突出抓好电子地图绘制、新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老城区公共体育设施改造、健身组织延伸覆盖、社会体育宣传等重点环节,确保如期完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任务。
附件
泰州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
序号 |
名称 |
建设标准 |
开放时间要求 |
1 |
市(区)全民健身中心 |
不少于3000平米,室外灯光篮球场1-2片;健身路径2套(10件以上);网球场或门球场或羽毛球场1-2片;乒乓球馆1座(4-5张乒乓球台);室内健身房1座(10件套以上);棋牌室1个等。 |
上、下午和晚间、节假日固定时间开放(部分可收费服务)。 |
2 |
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不少于1000平米,室外篮球场1-2片(有条件的配灯光);成人路径1套(有条件的配有儿童健身设施);网球场或羽毛球场1-2片;室内(外)乒乓球台2-4张;综合功能健身房1座;棋牌室1个等。 |
上、下午上班时间正常开放,节假日可增加晚间开放。 |
3 |
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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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区健身点 |
健身路径1套;乒乓球台2张;篮球场或其他球场1片;棋牌室1个。 |
全天候开放。 |
5 |
行政村健身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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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居民小区、自然村健身设施 |
健身路径1套(7-10件);小篮板或其他设施。 |
全天候开放。 |
7 |
体质监测中心 |
各市(区)均须建立体质监测中心,配备全套监测器材(含电脑);街道(乡镇)建立体质监测站。 |
定期开放,或采取预约登记开放服务。 |
8 |
全民健身示范工程 |
高标准室外灯光篮球场1片;室内综合功能健身房(器材10件以上);室内乒乓球馆(2张)1个;棋牌室(4张桌)1个;健身路径成人和儿童各1套。 |
上、下午上班时间正常开放,节假日增加晚间开放。 |
9 |
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
可根据社区各自特色建立健身俱乐部,有固定场地器材设施;有固定教员、会员;有固定活动时间;有固定活动经费;有一套规章制度。 |
正常开放,节假日增加开放时间。 |
10 |
晨(晚)练健身点 |
不少于200平米,固定人数20人以上,2名指导员,固定活动时间,免费开展活动,1-2个项目以上,有一套管理制度。 |
晨、晚时间。 |
11 |
学校场地设施 |
运动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分开的学校先行开放,主要是田径场、篮(排)球场,体育馆可收费开放。 |
课余时间、节假日。 |
12 |
机关、企事业单位 |
篮球场、乒乓球房、健身房等;条件较好、有专门管理人员可收费开放。 |
每天下午下班前后、双休、节假日。 |
13 |
健身会所 |
有工商、体育部门批复,正常对外营业;推动有条件的会所申报“医疗·健身一卡通”。 |
正常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