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实现农业现代化首先必须要实行农业机械化。为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进程,市委、市政府确定2013年为“全市农业机械化推进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办法》,按照“抓重点、上总量、调结构、提水平”的思路,狠抓薄弱环节,增加装备投入,提升作业水平。创新机制体制,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提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水平,推动“一家一户”小农生产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幅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90%,高效设施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80%;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机械作业总面积的80%。2013年,力争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以上,海陵区、高港区、靖江市力争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2014年,泰兴市、姜堰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2015年兴化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重点工作
1. 狠抓薄弱环节,提升装备水平。
一是结合秸秆禁烧,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大、中型综合利用配套机械。实行秸秆还田,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还可以培肥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各地要将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和实行秸秆禁烧的关键举措,大力推广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的秸秆还田机、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秸秆压块机等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扩大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不断完善不同土壤条件下稻麦秸秆还田技术体系,加快推广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技术、土壤深松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15年,全市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保有量分别达到6000台(套)和6500台(套),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大力推广水稻机插机械,基本消除水稻直播现象。直播稻在我市面广量大,由于其成本较低,简单易行,多受缺乏劳力和技术的农户偏好,但产量低、品质差、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力推广水稻插秧机械及与之配套的集育秧、机插为一体的技术,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增粮增效,是消除直播稻的关键举措。省政府已将“直播改机插”作为水稻生产“三改一创建”的主要内容。各地要加大力度,采取相应对策,成立集育秧、机插秧为一体的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统一育秧、统一栽插,进而统一植保、统一机收,解决当前劳力缺乏、技术繁琐的问题。条件成熟的行政村都要建立一个育秧中心,推广高速插秧机及育秧流水线,示范基质育秧技术,促使机插秧技术的推广上档次、上规模、上效益、全覆盖。2013年,全市插秧机保有量达到11000标台,新增机插秧面积54万亩,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85%,机插秧率75%。到2015年,全市基本消除直播稻现象。
三是围绕高效农业,推广高新技术装备。根据各地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发展蔬菜园艺业、规模畜禽业、特色水产业以及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机械装备,重点推广田园管理、花卉苗木与蔬菜播种、植保及收获、鱼塘增氧与投喂、农产品保鲜等新机具,特别要以农场、合作社、米厂为主体,发展粮食低温烘干机械。要加快畜禽粪便处理机械的普及,引进试验数字化农业生产技术装备、变量播种施肥等新机具,研究探索物联网在农机技术上的集成应用。全市年推广高效设施及特色农业装备1000台(套)以上。
2. 创新机制体制,大力发展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
发展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是促进土地流转,实行由“一家一户”小农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解决当前农业“后继乏人、谁来种田”的必由之路。各地要以发展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为抓手,创新机制体制,鼓励和支持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农技服务人员、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企业主和其他各类能人,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牵头创办领办机耕、机插、机植保、机收等各个环节专业服务合作社及“全程托管”式的一条龙服务合作社。同时要积极鼓励我市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出资兴办公司化运营的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探索连锁经营模式,全方位参与农机作业服务。到2015年,每个乡镇农业部门都要创办1个农机服务合作社,每个行政村都要兴办1个农机合作社,全市合作社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其中省星级合作社300个以上。
3. 加强培训引导,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农机手是当代农民中的“能人”,要对其加强培训和引导,使之成为 “有知识、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机手,成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办人,成为土地规模经营的农场主,成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发挥泰州市农业科技培训学院的作用,建立以市级培训为核心,县级职业技能培训点、农机化技术学校为主体,农机企业、合作组织、社会驾校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重点的教育培训体系。认真开展送教下乡、科技入户、技能培训、阳光培训等活动,扩大培训规模。市级每年组织培训一批基层农机技术人员,到2015年,将乡镇农机技术人员轮训一遍;市(区)、乡镇要逐级培训,每年培训农机人员1.2万人次,确保3.3万名农机手都能接受到培训,50%以上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拿到职业技能合格证书。
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功能。
一是要加强机库设施建设。对农机库房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各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由经营者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级农业、国土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在非基本农田的农村集体土地中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特别对农机合作组织新建的“三库二间一室”(机库、配件库、油库和维修间、烘干加工间以及培训室),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优先保证土地供应。
二是要加强县、乡农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随着农机具的增加,搞好农机配套服务,保证农机功能正常发挥,是农业机械化实现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要超前规划,通过省农机库建设项目、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引导,加大配套投入,建设一批农机综合服务中心,保证农机具及时得到维护、保养、检修,确保正常发挥作用。到2015年,每个市(区)都要建成一个农机“4S店”,每个乡镇都要建立1个集农机库、农机作业、配件供应、维修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机服务中心。
三是加强机耕道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要将机耕道路建设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治理工程,统一规划和实施,切实改善大中型农机的通行条件。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按照《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对标找差,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序时进度、责任部门,确保农机化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2013年,泰州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设立农机化发展基金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该基金主要用于市区农机具推广的配套补贴、农机合作社建设补助、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等(对2013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市(区)予以重点奖励,对市区获得省三星以上的农机合作组织给予重点补助)。各市(区)也要设立相应的农机化专项发展基金,对国家规定的各种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应补尽补,对农机合作组织购买机具、兴建机库、设立维修点的补贴要加大力度(在原补贴基础上再增加10%)。建立完善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农机推广、监理、培训等公益性单位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农机作业和服务过程中有关税费免征免收政策。
二是扩大金融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研究制定对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购买大中型农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
3. 开展创建,加强考核。
按照“示范引导、典型引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化达标创建活动,各市(区)确保每年有30%的乡镇、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标。市政府将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列入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按序时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