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考、中考将在6月上、中旬进行,为保障迎考学生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监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7日,市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地在每日12︰00至14︰00和19︰00至次日8︰00时间段内,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经营活动;高考(6月7日至9日)、中考(6月15日至17日)期间,考点周围工地全天禁止施工。对违反规定者,将封存或者责令拆除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并作相应处罚。
二、6月1日至17日,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焚烧秸秆。
四、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市区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严厉查处,确保2012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