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企业创新调查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企业创新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
关于开展2014年企业创新调查的通知
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的有关精神,省统计局、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4年企业创新调查工作。现将我市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掌握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了解我市企业创新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了解企业创新的类型、成效、合作方式、政策环境、阻碍因素以及企业家对创新的认知等情况,为制定创新驱动政策,监测、评估我市创新体系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创新活动相对活跃行业的企业法人。涉及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三、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调查的主要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开展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和营销创新的基本情况,企业创新活动的投入和产出情况,产学研合作创新情况,阻碍企业创新的因素情况,企业家对创新的认识情况以及创新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五、调查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定量指标的时期资料为2014年度,定性指标的时期资料为2013-2014年度。
调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是: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材料编写、试填案例收集、调查工作布置等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调查业务和软件程序培训;2015年1月底前完成调查单位确定、网报平台报送环境部署及名录加载;2015年4月底前完成基层数据采集、审核、上报;2015年8月底前完成数据质量查询和控制;2015年10月底前完成调查主要数据的综合汇总;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资料整理和开发工作。
六、调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调查由市统计局和市科技局统一组织。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工作。
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具体分工为:市统计局负责确定调查单位名录、编写培训材料并培训市(区)级调查人员、开展数据处理程序培训、审核评估调查数据、整理开发调查资料等;市科技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创新投入产出情况、产学研合作创新情况、知识产权及相关情况、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等部门资料,并协助市统计局做好被调查企业调查填报工作。各市(区)统计、科技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调查工作流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各个阶段的工作。把握重要环节,组织好辖区内参与调查企业的业务培训;深入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重点乡镇(街道)、企业做好创新调查工作;强化对比分析,建立涵盖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评估、上报全流程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调查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统计、科技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创新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调查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在线填报,强化对企业上报调查表的审核评估,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
七、经费保障
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八、工作要求
此项调查涉及范围较广、工作要求较高,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做好本地区调查的组织实施与培训宣传等工作,并在工作条件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保障。对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附件:2014年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14年企业创新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丁卫平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徐 龙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国华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陈毓康 市统计局人口与社科处处长
钱小荣 市科技局综合计划与财务处处长
沙本荣市统计局工业处处长
顾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负责人
杨建林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处长
房春华市科技局科技条件处负责人
吴月秋市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处长
冯森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杨德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核算与服务业处处长
陈坚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负责人
毛鹏市统计局数管中心主任
汤立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人口与社科处处长陈毓康兼任办公室主任。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