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4-23 11:35 浏览次数:
        • 文 号:泰政办发〔2013〕202号
        • 发文日期:2013-11-19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

          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掌握机动车驾驶技术业已成为人们的一项基本生活技能。学驾人员的增多,推动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以下简称驾培行业)的快速发展,多种经济类型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应运而生,形成了社会化的培训格局。为进一步规范驾培经营活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驾培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对驾培行业科学发展的引导,优化驾培行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引导驾培行业走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之路,促进驾培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供需平衡”的原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驾培市场的调查研究,结合权威部门的调查统计结果,科学分析和预测市场需求,并定期向社会发布驾培市场现有培训能力、实际培训情况,让社会公众了解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引导投资者谨慎投资,从宏观上保持驾培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二)遵循“结构优化”的原则。目前,我市驾培行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较为突出,驾培机构数量多、规模小,市场抗风险能力差。依照《道路运输条例》中有关“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要求,逐步调整驾培机构空间布局,合理配置培训资源。

          (三)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强化对全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实现所有驾培机构在同一市场条件下的公开、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压价、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引导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努力形成以追求培训质量和优化服务为目标的良性竞争市场环境。

          (四)遵循“科技领先”的原则。推进行业科技进步是促进驾培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全行业应重视和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充分应用驾驶模拟器,推广使用绿色、低碳能源代替燃油教练车,逐步淘汰车况差、耗能高、污染严重的教练车,实现驾培行业低碳节能目标。

          三、科学编制市场发展规划,引导驾培行业健康发展

          (一)科学编制规划。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本地区驾培行业发展的实际,按照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方便群众的方针,编制机动车驾培市场发展规划。规划当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规划编制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

          (二)制定年度发展计划。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避免市场盲目发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市场发展规划,制定机动车驾培市场的年度发展计划,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合理布局。实施经营许可,要坚持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市场发展要优先考虑目前的空白地区和县市的边远地区。申请从事机动车驾培经营的,其布局应当符合《泰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市场发展规划》。

          (四)规范实施经营许可。实施机动车驾培经营许可,应当通过公开、择优的方式进行。当机动车驾培经营申请人为多人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实施经营许可。在市场发展方向上,优先发展一级驾培机构,控制发展二级驾培机构。

          四、积极推进市场整合,促进驾培行业转型升级

          (一)严格驾培机构准入条件。新增驾培机构资质条件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培训用地管理。驾培经营用地,应当作为交通设施用地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出让、出租为驾培经营用地。申请从事机动车驾培业务的,必须提交经营场所使用权证书、教练场地土地使用权证书。租用土地作为教练场地的,应当提交出租方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经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出租合同。企事业单位利用原生产、经营场所申请从事机动车驾培经营的,应当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的备案手续。

          (二)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市场调研,掌握行业发展情况,针对我市驾培经营主体较多、规模偏小、竞争无序导致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等实际情况,会同公安等部门研究建立健全驾培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竞争,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的驾培服务。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6个月以上未能正常经营的,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三)推进资源整合,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鼓励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精神,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驾培机构资产兼并、重组、股份制等形式,走联合经营、集约经营之路,推进行业的转型升级。一是要创建和培育行业品牌。要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通过培育品牌驾培机构,充分发挥和放大品牌示范效应,逐步形成优者更优、劣者淘汰的驾培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品牌驾培机构做大做强。二是以资产重组为纽带,推进资源整合。依托品牌驾培机构,按照就近、汰劣、减小的原则,将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差、规模偏小的驾培机构与品牌驾培机构,通过产权转移、资产入股、联合经营等形式,实现资产重组、资源整合,使驾培机构的规模和数量保持在合理的程度,避免无序发展、恶性竞争。三是制定出台鼓励驾培机构资源整合的相关政策。在市场发展、增加培训能力方面,要优先考虑已经实行资源整合的品牌驾培机构,引导资源向其集中;在土地规划和利用方面,要向已经实行资源整合的品牌驾培机构倾斜,优先保证其用地;在培训计划和考试计划核定方面,重点保障已经实行资源整合的品牌驾培机构的需求,支持其快速、健康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主动帮助已经实行资源整合的驾培机构引进和培养职业经理人、管理人员、教练员,促使其尽快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在评先争优方面,重点推荐已经实行资源整合的驾培机构为人“信誉等级驾校”、“文明单位”等,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在驾培发展方向上,积极引导已经实行资源整合的驾培机构向职业化培训转变,使其在市场转型上先人一步。四是加强舆论宣传。重点加强对已经实行资源整合的驾培机构的宣传,放大品牌效应,提高其社会知晓度。通过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引导市场向优质驾培资源集中,形成驾培资源分布合理、市场竞争有序、业户有进有退、行业健康发展的局面。

          五、强化市场监督与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驾培市场的监督与管理,重点要强化对驾培机构资质条件、经营行为、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监管,全力推进驾培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职责,健全驾培市场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驾培行业涉及到人民生命和社会的公共安全,驾培行业的管理也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机动车驾培行业的管理,要把好驾培机构资质条件关,制定驾培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和培训质量;市公安部门负责学驾人员的考试和驾驶证核发工作,要严格考试管理,并定期通报驾培经营者考试合格率、教练车发生交通事故、教练员参与考试作弊以及驾龄在3年以内驾驶员违章和事故情况,对被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的驾培经营者停止受理考试申请;市物价部门负责驾培机构收费的备案、登记,要加强对驾培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不规范收费行为;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驾培机构征用土地手续和租用土地的土地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的办理,规范驾培机构的用地行为;市规划部门要积极参与驾培市场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将机动车驾培教练场用地作为交通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市工商部门负责驾培机构名称的核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许可,核发驾培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驾培机构合并、分立或变更许可事项的相关工商营业执照手续。

          加强协调配合,实现驾培管理与考试的有机衔接。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建立驾培和考试环节的衔接机制,协调解决培训、考试管理中的问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

          (二)狠抓质量,落实驾培市场强化监管的各项措施。驾培行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必须下大力气,加强监管。要狠抓培训的各个关键环节,强化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项整治和明查暗访。对学员和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打击和查处的力度,一方面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市和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驾培机构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并通过建设GPS监控平台和驾培智能化信息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对驾培机构的培训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公安部门对学员考试情况要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培训中存在的典型问题,通报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强化考核,细化驾培市场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驾培行业诚信建设,引导驾培机构牢固树立尊重学员、服务学员的教学理念,同时加大对诚信驾培机构宣传的力度,扩大其社会影响,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培育质量信誉驾培机构。要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严把教练员准入关,择优选用业务技能高、职业道德好、服务意识佳的人员从事驾培工作。要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教练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教练员继续再教育活动要正常化、经常化。要制定教练员的基本标准和相应的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评比和考核,考核不达标的,不得继续从事教学活动。各驾培机构要与教练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教练员的教学行为,切实解决在少数教练员身上存在的不按规范教学以及“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四)积极探索,完善驾培市场科学合理的经营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贯彻《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根据我市驾培市场的实际,认真分析目前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及根源,在市场经营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方面,进行积极的研究和探索。要引导驾培机构实行教练车公司化经营,逐步减少直至取消承包经营、挂靠经营,改变过去主要依赖教练员招生、培训的状况。要逐步推行计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和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的培训方式。通过经营机制的改革、完善和培训方式的调整,从根本上推进驾培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印发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