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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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1 09:13 浏览次数:
        • 文 号:泰政发〔2014〕68号
        • 发文日期:2014-07-04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

          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474

          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促进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加快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根据《泰州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现就加强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的意义

          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包括基础平台资源、政务信息资源、重点业务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是政府部门在网上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建设存在部门分散管理、重复投资建设、多头采集数据、利用效率较低等问题,造成了“业务分割”和“信息孤岛”等现象。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技术设备,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既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防止资源浪费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市政务数据中心为依托,从基础平台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重点业务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整合现有市级机关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在网上对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重组,建设网上“一体化政府”。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基础平台资源的整合共享。建设全市基础平台“641”核心技术体系,即6个平台:政务网络平台、网站服务门户平台、基础办公服务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流程管理服务平台、安全支撑等基础平台;4个中心:即应用服务中心、政务数据中心、认证授权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和1套目录服务体系。通过基础设施共享、平台共享和应用共享,形成具有支撑能力的电子政务共享平台,促进机关机房、网络、服务器、基础软件和应用的整合,为提高政府整体协作能力和运行效率奠定坚实基础。

          2.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制定《泰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立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与提供、申请与交换、共享安全、评估与监督等相关制度,将各级党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获取的信息资源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对于省驻泰或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获取的信息资源,根据需要纳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建设基层信息采集平台,通过一方采集实现多方使用,将有助于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重复采集。通过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逐步形成我市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公文法规、行政执法、审批证照、社会诚信、基本公共服务等各类基础性数据库。

          3.推进重点业务系统的整合共享。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重点整合分散在各地、各部门间或内部的办公、审批、财政和社区服务等软件系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整合涉及公文、信息、督查、会议、信访、档案等办公系统,形成全市大统一的协同办公环境。整合涉及许可、执法、处罚等审批系统,实现前一部门材料的沉淀可为后一部门利用,减少材料的重复提交,提高审批的质量和效率。整合涉及财政业务的系统,打造面向预算单位和社会公众的财政服务平台,为领导决策提供量化依据。建设面向社区居民的数据采集和服务平台,整合部门面向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资源,解决“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和各部门面向社区的工作重复交叉等问题。实施集政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商业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市民卡工程,整合市民用于日常生活的有关卡证,把市民卡打造成政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有效载体。

          4.推进安全保障体系的整合共享。统筹建设全市政务网络安全运维监管平台,加强保密、宣传、公安、经信委等部门网络监管的业务协同,集中对全市各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以及互联网出口运行情况进行统一监控,建立健全分级保护、安全测评、应急管理、安全检查等信息安全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推进我市电子签名认证工作,营造安全可信的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应用环境。政府各部门面向企业和市民的各项管理和服务,逐步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认证,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使企业和市民使用数字证书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政府和社会公共事务,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社会成本。

          三、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保障措施

          1.建立科学的论证机制。成立全市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电子政务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在市电子政务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安排专家参与咨询工作。凡本市组织实施的电子政务项目都必须经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论证和评审,将论证和评审的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和招标采购的依据。

          2.落实严格的审核制度。强化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审核管理。凡涉及电子政务建设的项目或其它项目中包含有电子政务子项目,须经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未按要求申报电子政务项目部门,原则上当年不得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各市(区)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涉及面较广的电子政务项目,应在实施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处审核备案。

          (二)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由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决策。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技术平台,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审核部门实施方案。各部门要设立信息主管,负责本部门资源整合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协调和配合完成部门间资源整合以及条块整合的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市电子政务中心要细化方案、抓紧实施,力争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平台架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推进,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社会管理服务平台以及民生价格数据中心等重点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

          3.强化绩效考核。要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日常监控,定期对部门提供的信息数量、质量和更新、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范围。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年底对市级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市电子政务中心将电子政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市电子政务联席会议作专题汇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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