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泰兴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公安部印发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前期市政府组织公安消防支队及相关部门,对全市火灾隐患开展了全面清查,检查中发现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兴市凤凰大酒店有限公司、泰州温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兴市凤凰大酒店有限公司、泰州温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希望相关市(区)政府、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挂牌督办工作,深刻认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按照督办要求,迅速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序时,每月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市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挂牌督办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相关市(区)要依据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泰州市挂牌督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附件:
泰州市挂牌督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序号 |
所在市 (区) |
重大火灾 隐患单位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整改期限 |
1 |
泰兴市 |
泰兴市凤凰大酒店有限公司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2、自动喷淋系统故障;3、封闭楼梯间设置储藏室;4、地下车库设置冷库、泡沫夹芯板仓库;5、排烟系统故障;6、消火栓泵故障;7、地下车库出口坡道处未设置防火卷帘;8、地下车库未设置应急照明;9、二层、五层疏散走道及地面采用纺织材料,无法判定其可燃性;10、二层仅有一处安全出口;11、西侧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12、西侧楼梯间各层均设置房间,影响采光及排烟;13、西侧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14、西侧楼梯间通向三层以下部位处上锁;15、四层西侧楼梯间设置仓库,且采用泡沫夹芯板;16、五层洗浴场所包房未采用耐火等级2h以上砖墙分隔,包房的门未采用乙级防火门;17、五层西侧包房袋型走道长度超过9m;18、中部楼梯间首层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19、六层西侧楼梯间设置值班室,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20、大楼西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遮挡。 |
2014年11月30日 |
2 |
海陵区 |
泰州市人民医院 |
1、病房楼主楼与南附楼、病房主楼与北附楼一至三层防火分区与原设计不符,各楼层防火分区均超过规范要求,并造成主楼缺少一部疏散楼梯,北附楼两部疏散楼梯和主楼东、西侧疏散楼梯不能直通室外;2、病房楼主楼(六至十五层)西侧尽端的病房至楼梯间的距离大于12m;主楼四至十五层北侧中部疏散走道被占用,人员需通过病房、办公等功能房间进行疏散;病房楼南侧三层中庭走道内设置库房,其东侧库房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大于20米;3、主楼西侧防烟楼梯间应双向前室,目前与医护人员办公室相连的北侧安全出口处(四至十五层)未设置前室;病房楼主体地下一层中间疏散楼梯间未设置前室;北附楼东侧防烟楼梯间未设置前室;4、北附楼与原设计不符,西侧整体增加一跨,造成北附楼西侧疏散距离至安全出口的距离较远,北附楼五层羽毛球馆与六层东侧办公用房相连,楼梯错位,影响了六层东侧的人员疏散;5、北附楼一至三层与主楼之间的内走道、北附楼二层体检中心内走道长度均超过60米,不具备排烟功能;6、地下室的通、排风口设置在病房楼北侧墙面上,无防火分隔措施,且与一层内走道相连,破坏防火分区;7、其它问题:南附楼二层楼梯间前室南侧的门未采用乙级防火门;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未安装;主楼西侧顶层消防电梯机房的门直接开向防烟楼梯间;北附楼六层东侧楼梯间改为仓库,影响疏散。 |
2014年11月18日 |
3 |
海陵区 |
泰州温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1、市场内商铺部分未划分防火分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5.1.7条的规定;2、市政消防给水压力不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3.7条规定;3、市场内商铺占道经营,疏散通道宽度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4、市场内部分商铺使用可燃材料吊顶,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之规定;5、仓库内隔断使用可燃材料进行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条之规定;6、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和第11.4.1条之规定。 |
2014年10月15日 |
抄送: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