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泰州市企业工资支付
分级预警机制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泰州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关于建立泰州市企业工资支付
分级预警机制的意见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建立泰州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的重要意义
劳动报酬权益是职工的基本权益,工资收入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因欠薪引发的劳资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之一。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将欠薪可能引发的劳资纠纷防控前置,在企业出现工资支付困难时,由政府给予监督、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利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抑制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发生,也有利于保障企业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预测处置机制
1.预警预测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及投诉举报等方式,及时监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在企业出现工资支付困难或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根据轻重缓急,适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警示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信息判定预警级别并及时采取措施。
2.预警处置机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分为三级预警及处置(下述“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
三级预警:企业拖欠5人以下职工工资;拖欠工资2万元以下的。预警处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欠薪企业依法进行劳动监察,督促企业及时清欠。
二级预警:企业拖欠5人以上30人以下职工工资的;拖欠工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预警处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欠薪企业纳入劳动监察重点监控对象,及时上门督促企业清欠。已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的企业,通过工资支付保障金先予支付。
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有效处理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30人以上的;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因企业欠薪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处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信访、公安等部门迅速有效控制群体性集访事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督促企业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暂时难以清欠的,通过工资支付保障金先予支付;企业使用工资支付保障金仍难以清欠的,符合条件的可使用工资支付周转金垫付,并指导企业制定清欠计划并按期清欠;对企业主逃逸或恶意欠薪的,公安部门及时组织违法犯罪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警撤销机制。预警欠薪企业在付清原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并足额偿还周转金垫款且在6个月内未再发生新的拖欠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撤销预警。
三、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配套制度
1.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是对集中使用农民工或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行业和承包公司按单位职工人数或工资总额的比例征收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在指定的商业银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制度。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对集中使用农民工或容易发生拖欠工资的建筑、造船、服装等企业和行业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可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征收和管理,也可由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
2.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建筑、造船、服装等企业用工时必须建立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用工方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的劳动用工台帐。总承包企业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原则,必须逐月核对该项目用工人数、考勤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负责按季将农民工领取并签字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总承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严禁发放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支付。
3.建立政府工资支付周转金制度
各级政府应结合本地企业欠薪情况建立工资支付周转金制度,由财政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企业在使用工资支付保障金仍未能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或投资者、经营者隐匿、逃跑以及暂时拒绝处理欠薪的,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报同级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使用工资支付周转金。企业申请政府工资支付周转金先行垫付数额,应不超过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数额。企业申请使用政府工资支付周转金后,应在6个月内足额偿还。
四、落实相关部门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工作责任
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收集企业欠薪信息,认真做好企业拖欠工资行为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联: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工资支付信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协调指导。
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对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工资支付周转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地政府工资支付周转金足额实现预算安排和专账核算管理。
市公安局: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处理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市区先行试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市商务局: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涉外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协调和处理涉外企业工资拖欠等劳资纠纷。
市信访局:对涉及企业拖欠工资的信访问题,及时向相关市(区)、有关部门反映,通报情况,启动预警处置机制,督促调查处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私营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监控,指导商业银行加强对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的管理;从银行信贷、结算、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监督。
市总工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及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市人民法院:优先受理、快审快结企业恶意欠薪案件。对构成犯罪的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恶意欠薪企业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及时提起公诉。
五、加强企业工资支付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访局、总工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企业工资支付运行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重要预警处置及时会商分析,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工作,要结合本意见和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具体实施办法和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要以企业、乡镇(街道)为基层预警平台,对企业支付工资出现问题和拖欠工资信息实施分级监控,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因工资支付可能引发的劳资纠纷。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指导行业、系统内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将企业工资支付预警情况作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市级以上劳模和优秀企业家等评定、评选的先决条件,对发生“一级预警”的单位,要撤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