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州市2015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2015年度水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泰州市2015年度水利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为总目标,统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涵养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防洪保安、资源保障、生态保护和服务民生能力水平,更有成效地做好治水兴水这篇文章。
二、目标任务
全年计划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0.02亿元,其中,省市重点工程计划投资6.35亿元,继续推进泰东河整治、引江河二期、川东港整治、马甸水利枢纽、新小桥港闸站工程,启动引江河水系调整项目;城市水利建设计划投资7.87亿元,重点实施骨干河道整治、调度控制工程、河湖连通工程、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农村水利建设计划完成投资5.8亿元,持续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管护。
三、工作重点
1.持续推进城市水利建设。计划完成总投资7.87亿元。把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作为城市水利发展的重点,围绕“城建新提升”两年行动计划中涉及水利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城市水利会战,全面完成南官河城区段、药城段整治工程、周山河整治三期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等2014年度结转项目;实施老通扬运河整治四期、凤凰河南延、前进河整治工程;实施市区元河、先锋河、庆丰河、东倒沟等12条河道的水生态治理项目;新建通南片区调度控制,实施宣堡港、许庄河控制等生态调水保水工程;推进太平闸站拆建工程,实施凤栖湖水系连通工程。靖江市加快推进西横港闸站工程;泰兴市加快实施跃进河闸站工程、羽惠河南段整治工程、东风河(西段)开通工程;兴化市要组织好十里亭桥东闸站、关门片区集水排涝泵站、新悦北闸改建等城市防洪工程;高港区重点推进凤栖湖水生态治理项目。
2.精心实施重点水利工程。依托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实施区域性骨干河道的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河道的引排功能和调蓄功能。泰东河整治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8亿元,河道及干河桥梁工程全部结束,加快推进兴化、姜堰及农业开发区境内影响工程,计划新建、拆建农桥39座、泵站29座、闸站61座,疏浚支河15.9公里、生产河13.25公里。川东港整治工程征地拆迁基本完成,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和端午桥、南苑桥工程,做好青龙桥工程扫尾工作,计划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马甸水利枢纽工程完成套闸下闸首及站房水下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引江河二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第二批规划项目全面完成扫尾工作,计划完成投资1亿元。启动实施引江河水系调整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元。推进新小桥港闸站工程,计划完成投资3500万元。
3.扎实开展农村水利建设。加快建设功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兴建各类小沟以上建筑物2792座,其中新建和改造灌溉站601座、排涝站83座、涵闸221座、修建防渗渠道336.4公里,计划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万亩以上,建设旱涝保收田面积8万亩以上。加快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疏浚整治县级河道11条69.8公里185.5万方,乡级河道127条335.4公里385.2万方,村庄河道1315条594.9万方,加修圩堤土方114.6万方。全市农村水利计划总投资5.8亿元,完成水利土方1492.5万方。
4.全面启动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泰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围绕“一脉、一城、一湖、三带”的总体布局,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领导推进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计划,及时将方案中的三年建设任务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到位。紧扣水生态、水管理、水环境、水安全和水文化20个指标体系以及十项重点示范工程,合理确定年度创建计划、投资项目安排。通过一系列的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构建起稳固可靠的水安全体系、秀美可亲的水环境体系、健康可续的水生态体系、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文昌水秀的水文化体系。
5.持之以恒抓好防汛防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扎实做好各项防汛防旱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把防汛责任落实到每一段堤防、每一座水工建筑物、每一处险工患段。及早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工程隐患和薄弱环节,逐一落实处理措施,及早消除度汛隐患。修订完善各类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和防台风预案,细化应急响应制度。强化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储备充足各类防汛物资。加大社会动员与组织力度,全面提升对洪涝、干旱、台风、水污染等突发性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科学调度全市水利工程,切实加强对水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确保满足全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要。
6.全面开展农村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农村河道整治,以解决河道垃圾及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开展农村河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农村河道全面排查和清理,做到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河坡整洁,无生活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堆放;河道畅通,无阻水障碍物,无新增违章搭建,无乱挖、乱填河道现象,每条河道明确专人负责,有管护责任标志。要认真制订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实施办法,建立管护网络,明确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经费。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力求到2015年底,全市农村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示范河道。切实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奖励和补助。
7.突出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通过“三条红线”控制措施,促进水资源的科学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切实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把水资源管理目标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各项指标纳入各地政府综合考核内容。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全市年用水总量不超过33亿立方米。强化水功能区监管,科学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管理,对重要污水源、排放量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入河排污普查走向深入。
8.不断提升水利综合管理水平。要把水利管理放到与水利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转变重建轻管的思想,坚持向管理要效益。要强化规划管理,认真开展“十三五”水利发展思路研究,把保障水安全的相关建设任务融入到“十三五”规划之中。要强化水行政综合执法管理,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用水域及岸线资源、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取土以及设置阻水障碍物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要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的管理,依法实施涉水项目的规划管理和行政许可,严格河湖岸线开发利用行政审批,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等效补偿制度,从严控制河湖水域占用。要创新建管模式,积极推进“代建制”和小型工程集中组建项目法人、分类打捆招标等建设形式。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实现有效管护。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水利建设关系农业基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要将水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筹措、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统筹谋划年度水利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发改、财政、农业、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协调下,立足部门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水利工作。
2.加大水利投入。各地要抢抓发展机遇,做好项目包装,抓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安排,积极争取部、省资金,力求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立项和投资计划。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多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尤其是对效益明显、受益范围明确的农田水利工程,要充分调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积极性。
3.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市政府确定的水利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考核措施。市政府将对重点水利项目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并根据考核验收评分结果表彰奖励。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把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打造一批精品工程、亮点工程。
4.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宣传水利建设的鼓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水利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全社会参与、支持水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在水利建设中创造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 泰州市2015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考核办法
2. 泰州市2015年度市(区)政府水利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泰州市2015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水利重点工作,促进泰州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全面完成各项水利工作任务,现制订泰州市2015年度水利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依据2015年度水利工作任务,考核各市(区)重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等内容。
二、考核程序
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区)2015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平时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定期考核评分时间为2015年12月底,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对各市(区)年度水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三、考核内容
2015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内容分为水利投入、重点工程建设、农村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防汛防旱、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
四、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验收评分结果,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由市政府表彰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区),将提出整改意见,予以通报,并调减下一年度投资计划。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