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本地本部门网站栏目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报。要围绕当前中心重点工作,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推出政务专题、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等栏目,有条件的还要通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不断丰富信息发布形式,提高网站可读性和吸引力。要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中心,做好在线访谈、政务专题、望海楼访谈等栏目的制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约稿、后续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自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立即对本地本部门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及时、准确。网站信息员要加强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认真审查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归并或关闭无内容保障的栏目。
三、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通过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确保政府网站安全有效运行。要强化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网络技术发展趋势适时进行安全防护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推进集约化建设,条件成熟的政府网站要抓紧向市政府网站群迁移,条件尚未成熟的要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切实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四、扎实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新改版“中国·泰州”政府门户网站的要求,着重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箱系统等功能模块上,改造现有网站技术架构,整合各政府网站的信息资源,使得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间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地各部门要把信息共享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逐级落实责任。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