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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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6 11:12 浏览次数:
        • 文 号:泰政办发〔2015〕84号
        • 发文日期:2015-07-22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编制一批专项规划,形成互相衔接、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对我市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编制申请情况,现将我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按照编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江苏“两个率先”和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相关领域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重要支撑。

        二、规划分类

        我市“十三五”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两类。重点专项规划是指针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事项而制定的综合性、基础性发展规划。一般专项规划是指为履行某一方面职责,调控、引导和扶持某一领域发展而制定的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政府印发执行,一般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和规划编制部门(单位)联合印发执行。除上述专项规划外的其他领域,可由市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条线工作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专项规划,并做好规划之间的衔接。

        三、规划内容

        编制专项规划应立足特定领域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规划文本框架主要包括:

        1.前言

        重点说明规划领域、编制依据、规划目的、规划期等。规划期应根据规划领域特点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一般确定到2020年,可根据需要展望到2025年或者2030年。

        2.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重点说明规划领域的现状、主要矛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

        3.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明确相关领域发展的战略方向和路径;提出贯彻落实指导思想、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应把握的原则;确定定性目标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应有统计、可考核。

        4.重点任务

        提出实现规划目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内容应强化针对性。涉及空间布局的,应明确布局方案,必要时附示意图;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应明确建设内容和时序安排,必要时以专栏等形式列出;涉及产业发展的,应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及方向、重大创新工程的内容和要求等。

        5.保障措施

        提出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等,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

        四、编制要求和进度安排

        规划牵头编制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各阶段编制任务。

        1.编制要求

        注重规划的科学性。要深入研究“十三五”期间我市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准确把握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强化“十三五”规划的前瞻性、导向性和战略性。各专项规划既要提气鼓劲,更要实事求是,在深入分析现实支撑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专项领域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

        注重规划的全局性。要深入研究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从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三大主题”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的一系列中长期政策文件,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转型升级等指标体系相衔接,杜绝专项规划“部门化”倾向。各专项规划既要注重与“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衔接,突出规划的延续性;又要加强专项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以及国家和省等上级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探索“多规融合”。

        注重规划的操作性。要创新规划指标体系,突出能检查、可评估的刚性指标,增强规划的约束性;要强化规划的空间管控,努力将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空间;要在对具体领域提出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实实在在的项目支撑,便于规划的具体实施。

        注重规划决策的民主性。坚持开门编规划、民主编规划,发挥科研机构、专家和市民代表等社会方方面面的作用,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规划前期研究,创新角度、提高深度,更加注重从人的角度、空间角度、市场角度、全球角度进行研究,更加注重思维出新和技术手段创新,使专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编制理念上的突破、空间结构优化上的突破、项目谋划上的突破。

        2.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2015年年底前完成,2016年6月底前印发。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2015年9月底前,形成专项规划初稿,报送市发改委。

        2015年10月,市发改委反馈初稿修改意见。

        2015年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报送市发改委。

        2015年12月,广泛征求系统内、部门(单位)、市(区)意见。

        2016年1月——2016年2月,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规划衔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2016年3月——2016年4月,形成规划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

        2016年5月——2016年6月,专项规划经市发改委初审后,提交市政府审批。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政府印发,一般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和规划编制部门(单位)联合印发。

        3.组织领导

        “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任务重、要求高。市有关牵头部门(单位)是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体系。要选配知识结构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骨干,组建精干的规划编制工作队伍,并安排必要的规划工作经费,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市发改委负责全市专项规划综合管理工作。联系人:姚新平  陈  勇;电话:86839617,传真:86839617,电子邮件:tzfgwghc@126.com。

        附件:泰州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附件

         

        泰州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序号

        规划名称

        牵头部门

        (单位)

        1

        泰州市农业经济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农委

        2

        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十三五”专项规划*

        经信委

        3

        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经信委

        4

        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发改委

        5

        泰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发改委

        6

        泰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旅游局

        7

        泰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人行泰州中心支行

        8

        泰州市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粮食局

        9

        泰州市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

        科技局

        10

        泰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商务局

        11

        泰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发改委

        12

        泰州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交通局

        13

        泰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规划局

        14

        泰州市中心城市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住建局

        15

        泰州市水利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水利局

        16

        泰州市民防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民防局

        17

        泰州市防震减灾“十三五”专项规划

        地震局

        18

        泰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气象局

        19

        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消防支队

        20

        泰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

        国土局

        21

        泰州市基础测绘“十三五“专项规划

        国土局

        22

        泰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环保局

        23

        泰州市循环经济与绿色低碳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发改委

        24

        泰州市环卫事业发展规划

        城管局

        25

        泰州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环保局

        26

        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发改委

        27

        泰州市文化名城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宣传部

        28

        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教育局

        29

        泰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卫生局

        30

        泰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

        人社局

        31

        泰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妇联

        32

        泰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残联

        33

        泰州市党史方志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档案局

        34

        泰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

        安监局

        35

        泰州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红十字会

        36

        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民政局

        注:标号的为重点专项规划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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