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
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方案
2000—2001年,为加快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高速公路建设,市委市政府根据高速公路“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要求,借鉴其他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股权认购”的方式,筹措工程建设资本金,合计1.42亿元。该高速公路自建成通车以来,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股份分红,持股群众较为关切。经研究,决定启动该高速公路资本金股权收购工作。为妥善处理好收购相关事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对持有“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证”并自愿同意转让的会员,通过赎买的方式收购“资本金股权证”。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收购事宜,收购的股权由市交投公司持有。
二、工作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依法自愿。充分尊重出资人意愿,分别采取两种办法处理,切实维护出资人利益。一是对于不愿意继续持股的,由市交投公司接受转让,通过赎买的方式收购;二是对于愿意继续持股的,在宁靖盐公司有收益分配时按同股同利原则享受分红。
二是市、市(区)联动,协调配合。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各单位出资人进行清理统计和汇总,市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出资人进行清理统计。各市(区)和市各部门(单位)汇总后,报市交投公司,由市交投公司负责审核把关并拨付资金。
三是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市(区)、市各部门(单位)按照股权收购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动员部署、清理统计、审核汇总、接受转让和整理规范五个阶段,有序推进宁靖盐高速公路资本金回购事宜。
三、收购范围
本次股权收购仅限于“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认购券”,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五种。
四、收购办法
(一)鉴于原股权证只享有收益分配权,股金不还本、不付息,为保障广大投资人的权益,确定按照认购原值的1.4倍收购股权。
(二)本次收购原则上实行见票收购,且股权不可私自转让,由认购时原单位负责统计、收集认购券。各单位受理认购券时,需确保认购券与当初领券登记的号码范围区间一致,并认真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确保不出现多统计、漏统计、不统计等行为。所有上交的统计表格需单位盖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行政区划发生调整的,由现在所属行政市(区)负责统计、收集工作;出现调动、退休、已去世等相关情况的,由认购时所在单位负责统计、收集;原单位出现合并或整合的,由合并整合后的单位负责统计;对改制、破产、倒闭的企业或单位,由行业或系统扎口统计、收集工作。
(四)基础台帐资料可以证明股权人确实出资购买,但股权凭证遗失或原持股人已经去世未进行申报的,由股权收购办公室另行明确具体办法进行甄别处理。
(五)对各种原因未能或不愿进行股权收购处理的,将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享受宁靖盐公司收益分配权。
五、收购程序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部门(单位)成立宁靖盐高速公路资本金回购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抓好宣传发动,全面开展资本金股权收购工作。
二是清理统计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以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部门(单位)为主体,清理统计本单位出资人姓名、出资金额,同时收集当时发放的“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认购券”及“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认购登记卡”,并填报《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出售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对继续持股的出资人,填报《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继续持股登记表》(见附件2)。
三是审核汇总阶段(8月21日至9月5日):市交投公司对所有凭证进行审核。以市各部门(单位)及各市(区)开据的缴款收据、收条等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当初发放的股权证号码与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比对审核。
四是接受转让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由市交投公司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向各市(区)和市各部门(单位)拨付收购资金,由各市(区)和市各部门(单位)将资金发放到出资人。
五是整理规范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研究解决资本金收购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市交投公司对各类统计材料进行登记造册,做好电子档案,并形成后续管理办法;收购的股权认购券及登记卡,由市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核销。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3),具体负责股权收购工作。市交投公司要认真做好回购股权的资金筹措工作,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股权收购工作按时有序平稳进行。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畅通信息发布渠道,让持股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消除疑虑,引导持股人主动支持、积极参与,为股权收购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加强对收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收购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附件:1.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出售情况登记表
2.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继续持股情况
登记表
3.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收购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出售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券面金额 | 出售金额 | |||||
小计 金额 | 1000元票面 (票号) | 500元 票面 (票号) | 200元 票面 (票号) | 100元 票面 (票号) | 登记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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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2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
继续持股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股权券号码 | 股权 金额 | 备注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3
宁靖盐高速公路泰州段建设资本金股权
收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陆志鹏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 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赵建生 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奚爱国 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主委、教育局局长
蔡德熙 市政协副主席、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局长
缪云忠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姜文湘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李龙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曹茂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新闻办)主任、市文联党组书记
黄红旗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金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汉秋 市审计局局长
杨 歆 市法制办主任
黄金荣 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在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办公室,王金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