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今年的9月5日是《慈善法》规定的首个“中华慈善日”。为使民众更好地了解我市慈善项目开展情况,昨天,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正在实施的部分慈善项目进行集中发布。
近年来,我市的慈善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慈善项目不断创新,覆盖助学、助医、助困、助老和社会公益等方面。仅2015年,我市实施的慈善项目就有40多项,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惠及260万人次。
“牵手夕阳”惠老保障项目已在我市实施多年。该项目的保障对象主要针对老年人。保障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主要面向65周岁以上(含)具有泰州市户籍的老年人,这类人群一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最高可以获得3万元的保险赔付。
另一类是在泰州市区(不含姜堰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养老机构住满2个月且签订入住协议的老年人,以及在市民政局指定浴室就浴的老年人。这些老人在养老机构经营区域范围内(包括参加养老机构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意外导致身故、伤残的;或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在市民政局指定浴室因意外导致身故或伤残的,最高可赔付10万元。
“‘牵手夕阳’惠老保障项目是一个保险项目,不需要老百姓掏一分钱,所有的投保资金由民政、慈善部门共同承担。”市民政局副局长郑永寿介绍,该项目在全国首创,(
先后荣获“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创意类铜奖、第二和第三届“江苏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等殊荣。“我们已经收到邀请,9月4日将去省里接受表彰。”
除了关注老人,我市对身处困境的儿童,也给予各种帮扶。
例如,我市针对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具有泰州市常住户口的困境儿童,推出了“牵手困境儿童”福彩慈善保险项目。孤儿、低保家庭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等,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的补助2万元、致残的最高补助2万元、医疗费用最高报销2000元;确诊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10类重大疾病的,一次性可发放重大疾病补助金2万元。如一次性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或自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治疗费用超过30万元(含)的,还可再发放补助金1万元。
对于家庭财产也有保障,“佑护万家”自然灾害惠民保险就是其中一种。市民自住房屋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暴雨、洪水、冰雹、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房屋建筑损失的,最高可赔偿5万元。
另外,对于家庭贫困的病人,市慈善医院也会给予医药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救助。
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还详细介绍了“福彩慈善·助力社区”公益创投、春风助学行动、慈善文化惠民、慈善血透、儿童“视敏弱视”救助、助残圆梦等10多个慈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