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民生工作大会,全面部署今后三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曲福田,市长史立军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强调,此次大会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省委书记娄勤俭来泰调研讲话精神、致力推进“六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必须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民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突出民生导向,增强系统思维,注重改革创新,把“保基本、补短板、守底线、提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真正办好实事、办实好事,让全市人民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幸福感一年更比一年强。 会议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要求,出台了《“美好泰州”民生工程实施意见(2018-2020年)》,推动教育、居民收入、医疗卫生等民生工作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民生工程每年都有新进展,三年实现大突破,切实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人民生活高质量”,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如下: 教育连着千家万户,是事关国家民族未来之大计。今后3年,泰州市将全面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教育,加快构建面向城乡居民的“泰州卓越教育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上好学”的需求。明确把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根据人口发展趋势,预留学前教育规划建设用地,新建一批高标准公办园。在义务教育上,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确保每年专任教师、骨干教师交流比例超过15%的省定标准,有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医疗卫生领域,泰州市将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发生为目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体系,实现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和能级,将加快完善中心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开工建设第五人民医院,办好市传染病医院,建成市妇幼保健院,有效缓解就医难的问题。同时,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和管理,严控医院收入增长率、药占比等指标,切实降低医疗费用;继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降低居民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持续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今后3年,泰州市将花大力气改善城乡居住条件,优先保障中低收入无房家庭需求,改进住房保障方式,开展居住环境整治,让广大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安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通过发放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海陵、高港、医药高新区人均月收入3500元以下、姜堰区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下的城镇无房家庭住房困难,实现应保尽保。逐年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 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文明的重要标志。泰州市将大力推进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护理型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推进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便捷对接。 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健全公共交通体系,让城市更加畅通,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今后3年,泰州市将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特色公交为辅助,以出租车和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大社会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商贸区、医院等单位面向社会开放停车场,不断增加车位供给,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此外,泰州市将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文体服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方面积极探索新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确保全面小康成果更加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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