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发布 泰州市区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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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区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日期:2020-04-27 16:30 浏览次数:

        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4:3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嘉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祥

        发布会现场

        参会媒体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近年来,随着疾病谱的改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费用支出呈现较快增长,人民群众看病负担有日益增加趋势。为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负担,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市“两会”提出,今年在我市开展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试点,市政府已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天,我们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祥来介绍相关情况,大家欢迎。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祥: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下午好:根据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安排,我向大家发布的内容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4月21日,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4月24日,经市深改委第6次会议通过),从7月1日开始,市区将实施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这是我市在巩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取得的重要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群众医疗保障这一重要民生问题的一次制度创新。下面,我分别从试点背景、预期效果和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试点背景

        职工医保补充保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险,对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施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试点工作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市落实《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职工医保待遇逐步提升,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负担不断减轻,但随着疾病谱的改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费用呈增长趋势,2019年我市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为84%,个人仍需承担不少费用。建立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公平可持续发展。

        二、预期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补充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充与延伸,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功能,促进医疗保障资源合理配置,契合当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

        (二)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补充保险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的临床必需、疗效精准的贵重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补充保险的建立实施将有效解决职工有病不敢医、有药不敢用的切肤之痛,有利于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就医压力,提高生活生存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健康名城建设水平。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是打造健康城市和宜居幸福城市的重要内容。补充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广大人民群众可以享受到更大力度和可持续的健康保障,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含实施时间范围、资金筹集、保障待遇、支付范围、经办管理和监督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

        1.实施时间范围。职工医保补充保险从今年7月1日起在市区(含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先行试点,2021年在全市全面实施。

        2.资金筹集渠道。经科学测算,试点期间,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20元,通过两个渠道筹集。一是大病统筹基金划拨,每年7月底前按照60元/人的标准划拨至补充保险账户。二是个人账户划出,按照医疗保险权利和义务对等以及“以收定支”原则,暂按60元/人的标准每年7月份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全额划缴。采取这一做法,既体现了个人缴费义务又不会加重个人负担。少部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每年7月底前可以采取一次性自行缴纳的方式参加职工医保补充保险。

        3.保障待遇标准:在制定待遇标准时,综合考虑到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和资金筹集收支情况,研究确定了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医疗必需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发生的费用,由补充保险基金支付40%,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4.关于支付范围。补充保险并不是所有基本医保范围外的费用都予以保障,一些为满足参保人员某些特定需求而并非医疗必需的项目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院外会诊费、自请特别护士护工、VIP病房等服务项目费用以及伙食等其他特需或者非医疗费用;二是美容、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减肥、增胖、增高项目,以及各类医疗咨询、鉴定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的费用等;三是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等;四是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组织源)以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

        5.经办管理和监督工作。参照大病保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具体承办职工医保补充保险经办业务。补充保险基金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市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基金管理和日常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发挥最大效益。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明年即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去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要求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注重待遇上有保障,特别是建国前老党员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为了更好保障他们的医疗待遇,切实减轻看病负担,日前,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医疗帮扶工作的通知》。

        接下来,继续请张局长给我们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祥:

        根据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在,我向大家发布我市关于建国前老党员医疗帮扶工作的相关政策内容,这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4月21日,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我市专门向建国前老党员推出的一项新的医疗帮扶措施。下面,我分别从实施背景、主要内容和预期效果等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实施背景

        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在抗日、解放战争以及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我党的宝贵财富。明年即将迎来建党100周年,我们不能忘记这些老党员老同志几十年的奋斗与奉献。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621名,每月仅享受630-71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部分老党员待遇甚至低于低保补助标准,他们大多年老体弱,需要加强关心关怀。将建国前老党员纳入医疗帮扶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既可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又能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党员老同志的关心关爱。

        二、医疗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

        1.保障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经组织部门认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1949年9月30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

        2.资金筹集:筹资渠道上,由市、各市(区)财政负担。

        3.保障优待: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视同为困难群体,给予医疗保障五项优待:一是实行资助参保,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全额资助。二是参照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三是参照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待遇,对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自付费用分别给予85%、100%的医疗救助。四是享受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待遇,门诊慢性病报销封顶线上调200元,30种重大疾病一次性补助2000元,失能护理一次性补助1500元。五是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4.实施时间:2020年4月26日(发文之日起实施)

        三、实施医疗帮扶工作的预期效果

        1.减轻建国前老党员及其家庭负担。我市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大多年老体弱,年龄最小的85周岁,最大的102周岁,其中不少生活不能自理,且经常出现感染、高烧等家庭难以处理的病情,只能反复住院或长期住院,不仅医疗负担沉重,少数家庭经济也难以承受。医疗帮扶工作实施后,建国前老党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个人及家庭只负担少量医疗费用。

        2.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党员关心关爱。我们将在“七一”前组织走访慰问和“一对一”结对子活动,了解老党员在医疗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帮助落实好家庭医生、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等服务,及时解决其生活实际困难。

        3.能够发挥老党员红色教育资源作用。老党员是我党的宝贵财富,解决好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提升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实干担当中提升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为民情怀,实现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有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飞:

        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医疗保障是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重要一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新闻单位在宣传报道时,要把握好导向与侧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一高两强三突出”新泰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提醒各位媒体朋友,因医疗保障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报道前对拿不准吃不透的内容表述,请大家与医疗保障局及时沟通,让他们审核把关。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们就不安排提问了,如需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各位会后可以与市医疗保障局联系,深入采访报道。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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