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就地过年有关怀、企业用工有保障、节后返岗有支持。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节前稳岗留工和节后返岗复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春节前后服务企业用工助力员工返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专门成立稳岗就业工作专班(人员名单见附件),统筹负责春节前后服务企业用工助力员工返岗相关工作,由市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地要将节前稳岗留工和节后返岗复工工作作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六稳”“六保”的具体举措,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快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对接,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确保工作不断线。在稳岗留工行动七部门联合发文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卫健、应急、共青团等其他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支持,形成各司其职、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企业平稳运转,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二、提供暖心服务。向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发布倡议书,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发放“留岗红包”、以薪留工、错峰调休、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体活动等积极举措,吸引员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各地要协调强化餐饮商超、医疗卫生、治安消防等服务供应保障,确保外来员工正常生产生活,尽可能解除外来员工在泰过年的后顾之忧。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开展上门慰问、集中过年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营造党和政府关爱农民工群体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稳岗政策。建立重点企业专人挂钩联系制度,指导企业结合春节前后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用工,为企业提供用工政策咨询和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继续开展“护航行动”,落实好放宽裁员率标准、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扩大政策受益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增强企业获得感。延续实施养老保险降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四、加强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按照“留岗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认真摸排各类企业需求,主动提供菜单式培训和跟进式服务。鼓励企业组织新录用职工参加岗前培训,按2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在2月份组织留泰外地员工,结合生产实际需求,依托在我市发布的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的项目制培训,累计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可按规定延长以工代训的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
五、优化用工服务。畅通运行网络求职招聘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春风行动”,切实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开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服务专线,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联络工作,精准摸排用工需求,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加大岗位信息推介、远程职业指导等服务供给,促进供求双方高效匹配,确保对接及时、服务高效。充分运用线上就业招聘平台,优化网络求职招聘服务系统,充实完善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库,畅通企业信息登记渠道,分地区、分行业、分工种进行岗位精准推送和动态更新,方便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实现自助招聘和求职对接。
六、推动有序返岗。建立健全跨区域劳务协作沟通对接机制,开展组织化劳务协作,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做好复工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准备工作。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全流程用工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引导企业建立外地返岗员工登记制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明确上岗复工流程和防疫标准。对返乡务工人员开展出行防护培训,做好旅途中的健康监测。及早配合防疫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明确员工返岗复工流程,建立外地返岗员工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七、突出就业帮扶。组织开展面向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长江退捕渔民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面向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针对性岗位、1个培训项目,优先支持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开通失业金快速申领通道,及时对符合条件人员兑现失业保险待遇、临时生活补助,确保节日期间政策落实不断档。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
八、开展动态监测。持续跟进企业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构建报表统计、用工监测、就业登记、供求分析、失业预警等多层次的就业数据管理体系。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形势,组织实施农民工春节返乡及节后求职线上问卷调查。加强与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准确掌握春节后企业复工情况和农民工流动趋势,做好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的失业动态监测,分级分类提出应对措施,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九、做好风险防控。深入排查纠纷隐患,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引导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发挥监测预警体系作用,全力防止规模性失业的发生。完善各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准备应答口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及时报告,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各市(区)请于2月10日前将专班成员名单报市局。
联系人:缪雪驰,联系电话:86606543,电子邮箱:444757303@qq.com。
附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春节前后稳岗就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