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1〕403 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泰交传〔2021〕6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0日
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01〕403 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泰交传〔2021〕6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检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依法监督。
二、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公开。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公开随机检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责对等、机会均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高效。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随机检查机制,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惩戒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统筹制定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的检查内容、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等,汇总形成统一检查事项清单。
(二)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检查清事项清单,结合实际,统筹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在计划中应加大整合力度,避免重复检查。
(三)动态调整对象和人员库
通过对照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与检查事项相对应,涵盖本单位全部监管对象,并定期维护更新。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含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业务专长等信息。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与检查事项相对应,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科学确定检查方式
根据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并根据检查内容确定检查方式。
(五)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根据履约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中采取差异化监管。对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检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强化检查结果的运用
在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报发至各相关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对涉及的从业单位在抽查当季的履约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实施日常监管的基本方式,其落实情况是主动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体现。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做好相关备查工作。
附件:1.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2021年)
2.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2021年)
3.2021年度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1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2021年)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1 | 招投标管理 | 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执行情况 | 建设单位 | 查阅资料 抽查现场 | 建管处 |
2 | 合同履约管理 | 履约考核结果复核 | 建设单位、从业单位 | 查阅资料 抽查现场 | 建管处 |
3 |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情况 | 建设单位、 总包及分包单位 | 查阅资料 抽查现场 | 建管处 |
附件2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2021年)
序号 | 检查任务名称 | 检查内容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范围 | 抽查比例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招投标专项整治自查情况市局抽查 | 文件执行情况、招标条件设置、中标人履约情况、合同订立情况、工程款支付、设计变更等 | 建管处 | 招标人、 中标人 | 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实施招标的项目 | 30% | 2021年7月-8月 | 查阅资料 抽查现场 |
2 |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实名制用工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情况、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执行情况、工资保证金和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执行情况 | 建管处 | 市(区)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 在建项目 | 30% | 2021年7月-8月 | 查阅资料 抽查现场 |
3 | 履约考核结果复核 | 对建设单位对从业单位做出的履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 建管处 | 从业单位 | 在建项目 | 50% | 全年 | 查阅资料 抽查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