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泰州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抗疫情保民生促发展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抗疫情保民生促发展八条措施
为积极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纾解群众和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民为企服务,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关爱困难群体生活。对主要成员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家庭,跟踪落实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和失能人员生活照料,确保“生活有人照应、生病及时就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因疫情影响造成收入骤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对今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截至今年底。开发临时性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用以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长6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2.保障市场稳定供应。进一步拓宽农副产品供应渠道,认真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储备调节,保障“米袋子”“菜篮子”供应充足、品种齐全。强化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有效抑制价格异常波动。免费提供农产品检测服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优化企业用工服务。依托“江苏智慧就业”“云智聘”“泰企通”等网络平台,灵活采取在线对接、远程面试、网上签约等形式,多渠道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梳理重点企业用工需求,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低风险地区招聘,实施“点对点”“门到门”送工服务。完善健康检测、食宿安排、交通出勤等配套服务,持续优化用工环境。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技能培训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务工人员就近就地就业。采取即时比对、直接发放的方式,加快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4.打通物流人流堵点。根据需要在高速出口临时设置物流专用通道,采取信息化手段,有效解决当前危化品、国际贸易产品和“三必需一重要”企业等物流车辆通行不畅问题。开设应急通关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生产急需进口设备与原材料快速通关。积极帮助相关企业申请办理外籍人士入境来泰手续。
5.支持企业开拓市场。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泰州市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泰政办发〔2020〕53号),加大对电商载体建设、专业人才培育、跨境电商业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线上对接会、选品会,帮助企业获取更多订单。推行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自报自缴等便利措施,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帮助符合条件的防疫物资出口企业申请“白名单”,稳定和提升国际市场份额。
6.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措施,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抓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和小规模纳税人暂缓收缴工会经费政策落实。根据防疫形势变化和上级政策调整,及时制定、落实相关收费缓减免等举措。当前,对受疫情影响明显的承租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第三季度房租可以减半或者全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驻厂员作用,第一时间搜集反馈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助力企业抗击疫情、稳健发展。
7.加大金融惠企力度。严格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有关政策,对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作用,推动“泰信保”业务增量扩面,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投放。充分发挥产融服务中心功能,强化“银企配对+专业撮合+联合会诊”融资服务,开展“走进重点园区、走进重点企业、走进重大项目”政银企对接活动,尽全力解决受疫情影响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问题。
8.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将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8月25日。因疫情影响至8月25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