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进行解读和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要求,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10月11日,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指导意见》。该意见从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完善与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坚持综合施策、防止“一刀切”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等四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
同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安全生产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每个清单均明确了违法行为种类、适用条件和相关法律依据,对提升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
此外,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泰州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实施方案》,强化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推动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打造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以高水平安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