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 二十三 批 2022年 4 月 24 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160062 |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江苏奋杰活塞有限公司、江苏众喆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多家橡胶跑道厂、多家氧化锌厂,异味、粉尘扰民。近期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后期将恢复生产。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6日-18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市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苏奋杰活塞有限公司、江苏众喆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多家橡胶跑道厂、多家氧化锌厂,异味、粉尘扰民”问题。江苏奋杰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配备两套布袋除尘设施,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查阅历史在线监测数据和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配套了旋风、布袋、水幕等除尘设施,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查阅在线监测历史数据和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23家体育材料生产企业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了自行检测,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现象,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管道破损、废气治理设施陈旧,可能存在废气治理不到位的情况。 48家氧化锌企业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未明确要求安装脱硝装置,同时氧化锌企业均加装了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生产时除尘设备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少量氧化锌尘,通过侧吸式脉冲除尘设备予以收集,所收集的氧化锌尘即为成品。查阅相关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有废气超标排放现象。4月12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兴化市万润锌业有限公司、兴化市金孔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加热炉废气排放口烟尘和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对兴化市鼎润锌业有限公司加热炉排放口烟尘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举报反映的企业生产时继续开展监测。 上述企业均远离居民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二、关于“近期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后期将恢复生产”问题。受疫情影响,江苏奋杰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众嚞新材料有限公司、大部分氧化锌企业已停产;在今年2月份(体育产业)橡胶颗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大垛镇工业园区内23家(体育产业)橡胶颗粒生产企业均已停产整治。现场核查时,相关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三、关于“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X320000201806090011信访件反映“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的奋杰活塞厂存在废气、废水污染;该镇的氧化锌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答复:针对兴化市瑞恒活塞有限公司(奋杰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从事再生铝合金锭项目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两套废气治理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环保局于2018年6月12日已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再生铝合金锭项目停止生产。目前,该公司再生铝合金锭加工项目已停止生产。大垛镇符合整改条件的企业已全部与燃气公司签订了“煤改气”协议,并有33家企业整改完成,目前未整改完成的15家氧化锌企业正停产整改,15家企业中已有8家签订了煤改气合同。目前,江苏奋杰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再生铝合金项目生产,环评手续齐全,配套了废气治理设施,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走访该企业附近居民,被走访居民表示基本感觉不到有什么影响。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配套了废气污染治理设施,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大垛镇全镇现有氧化锌企业48家, 2018年经整治保留的氧化锌企业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解决了因燃煤造成的废气污染。橡胶跑道企业主要存在问题是蒸煮后的橡胶半成品露天冷却,橡胶半成品冷却过程中有VOCs挥发无组织排放。 | 部分属实 |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兴化市橡胶颗粒(体育材料)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收储)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橡胶颗粒(体育材料)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市行政审批局要对照产业政策,抓好源头管控;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涉及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 无 |
2 | D2JS202204160060 | 泰州市兴化市荻垛镇工业园区1号路、2号路、3号路,以腾伟、天宇、龙腾、彩虹为主的20余家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时废气、异味扰民。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兴化市荻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泰州市兴化市荻垛镇工业园区1号路、2号路、3号路,以腾伟、天宇、龙腾、彩虹为主的20余家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时废气、异味扰民”问题。 在今年2月份(体育产业)橡胶颗粒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荻垛镇工业园区内22家(体育产业)橡胶颗粒生产企业均自行停产整治。接到该举报后,荻垛镇联合兴化生态环境局立即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发现22家(体育产业)橡胶颗粒生产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治状态。22家橡胶颗粒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工艺、原辅材料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基本相同,主要原辅材料为钙粉、三元乙丙橡胶、环烷油、颜料,主要生产工艺为钙粉颜料等原料→上料→配料→搅拌→压辊→蒸煮→冷却→粉碎→包装→成品。蒸煮出锅后产生VOCs废气经水喷淋塔,UV光解+等离子设备,活性碳吸附箱,布袋除尘器等处理后排放。蒸煮后的橡胶半成品露天冷却,橡胶半成品冷却过程中有VOCs挥发无组织排放,存在扰民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市工信局牵头实施《兴化市橡胶颗粒(体育材料)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和“关停一批”分类推进整改,预计2022年9月底前完成。荻垛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确保企业通过整治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未经整治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及时告知兴化生态环境局。兴化生态环境局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及时进行检查和监测,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荻垛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市行政审批局对照产业政策,抓好源头管控;工信局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牵头开展橡胶颗粒生产企业整治行动;兴化生态环境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应急管理局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整治到位不反弹。 | 无 |
3 | D2JS202204160061 |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众嚞有限公司,生产时异味扰民;保宽村东大塘,渔民大量投放饵料、抗生素,造成水体污染。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兴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6日-17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众嚞有限公司,生产时异味扰民”问题。受疫情影响,目前江苏众嚞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和粉尘。废气主要由熔化炉、集棉机棉尘、固化炉、冷却切割等工艺产生,熔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三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喷淋脱硫”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棉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岩棉板过滤+活性炭纤维毡+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岩棉板过滤+活性炭纤维毡+活性炭吸附+催化焚烧脱附”处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冷却切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纤维毡”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企业的废气排气筒出口已安装CEMS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查阅2021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2021年6月23日,该公司委托江苏康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开展自行检测,检测结果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报告编号:KMHJ210348)。因该公司停产,未能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监测。 二、关于“渔民大量投放饵料、抗生素,造成水体污染”问题。经查,东大塘今年投放鱼种2.2万公斤,螺丝 35吨,现在还没有进行投喂,前几天气温陡然升高,导致鱼苗受伤严重,造成部分鱼苗死亡,河水产生一些异味。根据大垛镇水产技术人员介绍,使用抗生素都有明确比例,正常情况下,有经验的养鱼户都能熟练掌握用量。兴化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东大塘水环境质量开展监测。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待江苏众嚞新材料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时,对企业产生的异味、粉尘进行监督监测,预计6月底完成;加强宣传教育,教育、督促业主和工人提高环保意识;加强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除尘设备正常规范运行。组织对保宽村东大塘附近河道进行水质监测。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加强渔业养殖的管理,定期对该塘口进行水质检测,防止过量投放和过量投喂造成水体污染,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 无 |
4 | D2JS202204160058 | 泰州市姜堰区葛联村,林某根强占河道用于私设厂房,私人鸡窝、厕所异味扰民。 | 泰州市 姜堰区 | 大气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水利局、自规分局、城管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林某根强占河道用于私设厂房”问题。经核查,2015年,林某根通过填埋村庄内废弃河沟以及占用少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建两间附房,用于服装加工,但未办理任何用地和建设手续。 二、关于“私人鸡窝、厕所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鸡窝、厕所系林素根东侧邻居葛联社区8组王某喜的,对村庄人居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一、责成梁徐街道牵头,区农业农村局、自规分局配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2022年12月底前拆除姜堰区梦鑫荣制衣厂违建房屋。2022年4月18日,梁徐街道已启动相关程序。 二、责成梁徐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鸡窝、厕所予以清理拆除,截止4月18日已清理完毕,并平整复耕到位。 | 无 |
5 | D2JS202204160047 |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兴业路666号江苏众新材料有限公司,昌荣镇工业园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岩棉,属于两高项目,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燃烧高硫炭,导致SO2等超标排放。2、水中未添加碱,仅采取简易水幕除尘;3、平时未使用活性炭吸附,仅在检查时使用;4、废活性炭、水池沉渣(强酸)等危废去向不明;5、粉尘污染严重;6、三同时验收时仅有一条生产线,后期增加生产线未同步增加排污设施;7、约十万吨岩棉废料堆放在厂区西侧空地,每2个月填埋至附近4、5个村子废弃的水塘水沟内;8、平时露天堆放焦炭、固废,检查时用网覆盖,晴天扬尘严重,雨天随雨水流入下水道;9、冷却水含岩棉废渣,直接排入下水道;10、厂区内酚醛树脂跑冒滴漏,直接进入下水道;11、排污许可证要求近期开展检测,自行监测期间,第三方公司数据造假。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水,土壤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信访反映的两家企业主要从事岩棉制品加工项目均属于高耗能项目。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燃烧高硫炭,导致SO2超标排放”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查阅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焦炭进料化验报告,显示,焦炭硫含量在0.5—0.7%,属于低硫焦炭,与环评要求相符,未发现使用高硫炭的情况;通过查看烟气在线监控历史记录数据,SO2和烟尘等相关数据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3728-2020)。(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阅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及煤炭质量检验报告,显示该公司使用的焦炭焦硫分含量0.5%,属于低硫焦炭,未发现使用高硫炭的情况。通过查看烟气在线监控历史记录数据,SO2和烟尘等相关数据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3728-2020)。 二、关于“水中未添加碱,仅采取简易水幕除尘”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熔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碱喷淋处理,现场用试纸检测脱硫池内脱硫液的pH,池内脱硫液呈弱碱性。(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氢氧化钠采购发票以及加碱记录台账,企业定期向循环水池中加碱。现场核查脱硫池内脱硫液的pH呈碱性。 三、关于“平时未使用活性炭吸附,仅在检查时使用”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对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核查,其活性炭更换周期正常,废活性炭的入库与处置量也与台账相符,与“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提交的数据比对,未发现异常现象,活性炭更换与废活性炭的处置均符合危废处置的相关规定。(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阅该公司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公司的废气处理工艺中未涉及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 四、关于“废活性炭、水池沉渣(强酸)等危废去向不明”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所产生的废活性炭、水池沉渣(呈酸性、主要成分为酚醛树脂)等危废交由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中进行申报。(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阅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该公司废气处理工艺流程中未涉及活性炭处理工序。该公司环评未将水池沉渣定义为危险废物,水池沉渣从2015年投产至今未曾处理,目前暂存于水池内。两家企业环评对水池沉渣的定性不一样,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水池沉渣做固废专项报告。 五、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查,受疫情影响,目前江苏众嚞新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调查了解,在切割工序和厂区内铲车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切割工序配备布袋除尘设备,部分切割工位会有少量粉尘散落于设备底部,在铲车行驶时厂区内部会产生扬尘。(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安装了2台除尘设备,正常使用。现场检查发现厂区有明显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六、关于“三同时验收时仅有一条生产线,后期增加生产线未同步增加排污设施”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建有2条生产线,年产5万吨岩棉制品项目于2019年10月同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期未增加生产线。(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仅有1条岩棉制品生产线,于2017年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七、关于“约十万吨岩棉废料堆放在厂区西侧空地,每2个月填埋至附近4、5个村子废弃的水塘水沟内”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厂区西侧为空地,根据调查,该公司年产约三万吨固废,由盐城市秉旺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制成砖块回购作为原料再利用。查阅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处置和回收合同以及进出库单据,未发现异常情况。大垛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查附近村落,未发现有废料填埋至水塘、水沟的现场和有效的线索。(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厂区西侧为河流,并无空地堆放岩棉废料。昌荣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调查附近村落,未发现有废料填埋至水塘、水沟的现场和有效的线索。 八、关于“平时露天堆放焦炭、固废,检查时用网覆盖,晴天扬尘严重,雨天随雨水流入下水道”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厂区原料堆放区分别建有原料仓库和固废仓库,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现象。该公司原料仓库喷淋口设置密度不够,存在一定扬尘污染,未发现随雨水流入下水道现象。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厂区内对焦炭、废料分别建有贮存仓库和固废仓库,仓库有顶棚设计,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现象,未发现随雨水流入下水道现象。 九、关于“冷却水含岩棉废渣,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熔炼工序配套使用冷却水,为夹套冷却,冷却水不接触原辅材料,未发现岩棉废渣混入的现象。冷却水是循环系统,需要定期补充,不外排。 (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熔炼工序配套使用冷却水,为夹套冷却,冷却水不接触原辅材料,未发现岩棉废渣混入的现象。冷却水是循环系统,需要定期补充,不外排。 十、关于“厂区内酚醛树脂跑冒滴漏,直接进入下水道”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公司暂未生产。经查,酚醛树脂是项目集棉工段中使用的粘合剂,酚醛树脂采用专用储罐储存,储罐四周建有防渗漏围堰,配有专用的输送管道和输送泵供给使用,现场核查时,沿其管路至使用点未发现滴漏痕迹,查其储罐和管道沿线也未建下水道排口。(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有专门存放酚醛树脂的仓库,并未发现明显跑冒滴漏现象及直接进入下水道现象。检查发现该公司专用仓库地面磨损严重,存在原料渗漏风险隐患。 十一、关于“排污许可证要求近期开展检测,自行监测期间,第三方公司数据造假”问题。(1)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核查,该公司委托江苏康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并取得合格报告。康明检测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未见数据异常。(2)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查看检测报告及询问企业负责人发现,关于排污许可证检测的要求已全权委托泰州青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青城环境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2月9日。(补充对检测过程调查处理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督促江苏众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增大原料仓库喷淋设施密度,规范记录固体废物台账,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督促兴化市鸿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编制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专项;对存放酚醛树脂的仓库地面进行修复,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要求严格落实台账登记制度,并要求台账记录设置在在加碱现场。待2家公司复产后,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其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预计5月10日完成。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和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加大对2家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无 |
6 | D2JS202204160035 | 泰州市兴化市海南镇蔡高村娄子新区,全屋定制加工中心厂房院内的两家调味品加工厂,近期临时停产应对检查,实际生产时刺鼻异味扰民;跃华废品收购站,厂房属于违建,生产废水直排娄子新村河内,影响农田灌溉用水。 | 泰州市 兴化市 | 水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包案领导市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现场督办,兴化市海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全屋定制加工中心厂房院内的两家调味品加工厂,近期临时停产应对检查,实际生产时刺鼻异味扰民”问题。经查,该厂区内无调味品加工厂。仅有一家从事调味品原料仓储的个体户,经营者为曹某军。目前租用厂内两层厂房共计1000㎡,一楼储存黄粉、花椒、茴香等调味品原料,调味品原料均为双层包装袋封闭包装,二楼暂未使用。整个仓库封闭管理,仓库周边无调味品异味。现场检查未发现调味品加工生产设施,不存在近期临时停产应对检查的情况。经走访周边村民,均未反映有异味扰民的情况。前期该厂房内存在海鱼粉碎加工,目前已拆除粉碎设备。 二、关于“跃华废品收购站,厂房属于违建,生产废水直排娄子新村河内,影响农田灌溉用水”问题。经查,该废品回收站为兴化市跃华废品收购站,租用海晨装饰全屋定制加工中心内厂房经营,经对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调、三调图斑,该宗地为村办村租建设用地图斑,现场未发现违建厂房。该废品站已领取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名录管理证,经营项目为收购废纸、塑料瓶、易拉罐等,进行简易打包,无其它加工工序,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不存在生产废水直排影响农田灌溉用水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海南镇做细做实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政策规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同时妥善处置群众的合理诉求,从而有效化解信访。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海南镇将充分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区域内环境安全。 | 无 |
7 | D2JS202204160029 | 泰州市高港区茂御酒店东侧草坪,堆放5、60平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 泰州市 高港区 | 土壤 |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明确明珠街道为牵头部门。4月18日,明珠街道及西湖翠苑社区主要负责人立即到现场实地察看,核实情况,确定整改方案。经查,茂御酒店北侧草坪上堆放约五六十平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距离酒店主楼约20米,来源是酒店准备放置空气能热泵的房屋拆除产生的,已堆放大半年左右,酒店其余地方未发现建筑垃圾。酒店目前无装修、拆除现象。酒店正常产生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交由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泰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酒店生活污水接入南侧周山河路及东侧泰高路污水市政井。酒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安装油烟在线监测仪,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烟道委托泰州市永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洗,每季度清洗一次。 | 属实 | 4月18日,泰州世茂酒店有限公司茂御酒店与具有建筑垃圾回收处置资质的泰州市民安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清理清运现场建筑垃圾合同。4月19日上午泰州市民安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清理,中午已全部清理结束,现场已无建筑垃圾,裸土已用防尘网覆盖。 后期,茂御酒店将对裸土进行绿化恢复,明珠街道及西湖翠苑社区将加强对茂御酒店的监管力度,督促酒店落实主体责任,对内部环境进行长效管理,每天安排人员巡查,及时清理垃圾,确保酒店环境优美,提升酒店形象。 | 无 |
8 | D2JS202204160028 |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工业集中区通野西路88号,江苏罗科雷森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能耗指标,厂区空地随意堆放固废和原材料,扬尘污染严重,无污水收集池,雨天厂区污水横流。固废未经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固废处理台账,固废去向不明。使用高硫焦炭,焦炭检测报告不全。 | 泰州市 姜堰区 | 大气,水,土壤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俞垛镇、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苏罗科雷森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能耗指标”问题。经核查,该企业已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姜发改能审﹝2018﹞3号)。区发改委于2018年7月20日对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该企业的用能量为4912.46吨标煤(当量值),能在本区内平衡,不影响姜堰区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根据专家意见,依据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7﹞1号)及有关规定,区发改委出具了节能审查批复。 二、关于“厂区空地随意堆放固废和原材料,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原料、废保温材料等均堆放在仓库内,仓库顶棚周边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区地面未见有露天堆放的原料、废保温材料等。但固废堆场存在废岩棉与脱硫石膏混堆的情况,熔化炉车间内部及厂区有积尘。 三、关于“无污水收集池,雨天厂区污水横流”问题。经核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部分地面存在浸泡废岩棉积水,雨水设置雨水收集池,面积较小,存在污水溢流现象。同时,该企业仓库地面未设置有效格挡,雨天可能存在雨水倒灌现象。 四、关于“固废未经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固废处理台账,固废去向不明”问题。经核查,该公司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集棉渣球、废岩棉、脱硫石膏、熔化炉炉渣、熔化炉除尘灰、集棉固化除尘灰等;危废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其中集棉渣球、废岩棉、脱硫石膏和熔化炉炉渣均委托江苏盈集炉料加工有限公司混合压制砖后回售给该公司;熔化炉除尘灰和集棉固化除尘灰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泰州市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暂存待处置,目前均暂存于本单位危废仓库内。查阅相关台账及票据,台账显示2021年全厂产生固废2800吨,回购压制砖7600吨(其中集棉渣球、废岩棉等占比35%左右,约2660吨),数量基本一致,但固废台账未分类登记。 五、关于“使用高硫焦炭,焦炭检测报告不全”问题。经核查,场地上堆放有2处焦炭,据企业负责人介绍,其中一处为高硫焦炭,存量约20吨,部分购进焦炭无检测报告。 | 部分属实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涉嫌逃避监管排放废气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泰环案立﹝2022﹞6-94号),拟处罚款120000元。 二、责成俞垛镇督促企业针对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责成俞垛镇督促企业将厂区现存的少量高硫焦炭立即清除,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焦炭,完善检测报告。 | 无 |
9 | D2JS202204160022 | 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二塘村钱塘路附近,泰州市正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东侧20米的池塘,2019年填埋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后用土覆盖池塘并种植庄稼。 | 泰州市 姜堰区 | 土壤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自规分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经核查,二塘社区13组正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东侧地块,面积约0.8亩,其中约0.3亩为村民夏某凤的自留地。该地块原为废沟塘,对村民生产生活、村容村貌有一定的影响。2019年,该组申某银、钱某跃、夏某凤、钱某喜等四户村民,自发组织利用建筑垃圾及泰州市方圆铸造有限公司的铸造废渣进行填埋,覆土约50厘米,用于耕种庄稼。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19年对铸造废渣提供单位泰州市方圆铸造有限公司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 属实 | 一、责成梁徐街道于2022年6月初,完成前期填埋的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清运(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清运后由梁徐街道委托第三方对该地块土壤进行检测,视检测情况复垦耕种。 二、责成梁徐街道督促泰州市正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立即整改,确保原材料、成品分类有序堆放,消除安全、消防等隐患。 三、责成梁徐街道将加强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随意填埋废弃物、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 | 无 |
10 | D2JS202204160010 | 泰州市兴化市大营镇兴盐界河边,温氏养猪场,养殖恶臭扰民,粪污影响周边环境;该养猪场旁的螃蟹养殖场,养殖废水污染环境。 | 泰州市 兴化市 | 水,大气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2日下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带领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兴化生态环境局、大营镇人民政府现场督办该信访。4月17日、18日兴化市大营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兴化市水利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养殖恶臭扰民”问题。经调查,温氏养猪场全称为兴化温氏高港育肥场,该育肥场采取以下措施防治恶臭气体:1.猪舍恶臭废气处理:外置喷淋吸收装置处理猪舍恶臭废气;2.有机肥加工车间恶臭防治措施:项目高温好氧发酵罐自带配套生物除臭装置,臭气经发酵罐自带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3.污水处理站恶臭:设置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其中,集水池、污泥池均进行密闭),对主要产生臭气的单元集水池和污泥池产生的臭气进行集中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措施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4.沼气处理措施:污水处理厌氧发酵过程产生沼气,通过外燃式火炬燃烧。现场检查时,场区内可闻到养殖异味,后至该育肥场最近的村庄(500米外)现场体验并走访村民,均未闻到明显异味。兴化生态环境局已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泰州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4月25日对该养殖场恶臭气体开展监督监测。 二、关于“粪污影响周边环境”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刚投产,目前养殖负荷仅占审批产能约7%,现阶段产生的粪污都贮存于场内收集池内。该育肥场采取以下措施处理养殖废弃物:1.猪粪及污水处理残渣、污泥一起进入高温好氧发酵设施生产有机肥半成品,产出的半成品外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2.养殖废弃物经干湿分离后,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700t/d,采用“集水池+固液分离+混凝沉淀+USR反应+A/O+混凝沉淀+臭氧消毒”工艺,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在厂区内的两个氧化塘(总容积36562m3)中暂存,用于养殖场周边农田灌溉。该公司与大营镇高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协议,租赁周边998.33亩农田消纳处理上述尾水。该育肥场于2022年4月10日在农田灌溉的出水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目前无废水排放,暂未投入使用,也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关于“该养猪场旁的螃蟹养殖场,养殖废水污染环境”问题。通过无人机拍摄及现场调查,该育肥场周边均是农田,1公里范围内无螃蟹养殖场。 | 部分属实 | 一、加强规范处置。一是要求该育肥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快农田管网建设,要求该育肥场加快已流转农田的管网建设,在4月底前实现全覆盖,确保粪污处理取得实效。三是要求公司立即制定水系畅通方案,启动坝头整改工程,在汛期来临前完成整改事项。在有废水排放前完成在线监控联网工作。 二、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大营镇人民政府督促该育肥场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证要求强化内部环境管理。发挥网格治理的作用,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向兴化生态环境局报告。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育肥场污染防治的业务指导。兴化生态环境局将该育肥场纳入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