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泰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杜宽军
嘉宾: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徐兵。
发布会现场
参会人员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杜宽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的3月8日,万闻华市长签发了《泰州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这部规章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这部《办法》,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司法局马雅斐局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徐兵副局长到会,发布《办法》制定及实施的相关情况。
首先,请市司法局马雅斐局长介绍《办法》的制定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大家欢迎。
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把《泰州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的情况做一个介绍。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水平,促进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市亟需出台一部规章,解决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助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制定过程
《办法》从酝酿到正式出台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规章起草。我市于2021年3月启动《办法》制定计划,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根据计划安排组织专班,在征集各市(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起草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办法》初稿。市司法局对《办法》初稿进行了审查修改,促进起草工作有序开展。
(二)审查修改。一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市司法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赴靖江、泰兴、兴化三市进行立法调研,充分听取三个市在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为《办法》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实务支撑。二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市司法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办法》立法技术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大众意见;组织各区、市有关部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意见期间,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17条,市司法局针对征集的意见建议逐条查找法律依据,通过分析论证采纳279条,其余38条意见就未采纳原因均进行了解释和回应。三是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对《办法》进行论证及风险评估,经过专家组深入研讨,详细论证,专家组原则同意《办法》通过论证,并确定在《办法》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的前提下,发布实施后基本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保证了《办法》的科学性和社会稳定性。
(三)规章审议。2022年1月27日,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万闻华市长于2022年3月8日签发,明确《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九章四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批后服务、工程验线、施工管理、工程建设、土地核验、规划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适用范围和原则,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的主要内容;第二章批后服务,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国土空间批后公布牌应当载明的内容,以及双向联系制度和土地预核验制度的建立;第三章工程验线,明确工程验线的主要流程,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验线合格后进行施工;第四章施工管理,明确施工单位应当按图施工,建设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筑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第五章工程测量,明确建设工程竣工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进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第六章土地核验,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工程地质勘查、岩土工程勘察等地质工作,并及时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汇交地质资料;第七章规划管理,明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当对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进行规划核实;第八章法律责任,明确了相关罚则;第九章附则,对相关用语进行解释,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
以上是我对《办法》制定情况的简要说明。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杜宽军:
刚才马雅斐局长详细介绍了这部《办法》制定的背景、过程,并对《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解读。关于《办法》都有哪些具体的特色亮点呢?想必是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下面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徐兵副局长作具体介绍。大家欢迎。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徐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上午好。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全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工作,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的品质,促进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结合机构改革,部门整合,职能合并,新出台的《泰州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原市国土局《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原市规划局《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职能相近的事项进行整合,从市级层面立法,构建了更加规范有效的国土空间批后服务监管新体系。《办法》有如下几个特色亮点:
亮点一,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体系
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去开发建设是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办法》通过创新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预核验制度,对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通过提前沟通、提前监管做优做实前置服务,强化事中“亲商安商”服务与指导,把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在初始、遏制在萌芽,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批准的内容实施建设,避免事后处罚整改。建立地灾区域评估成果查询应用服务体系,为建设项目提供“免费共享”服务,从而形成对国土空间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多层次、宽领域服务管理体系。
亮点二,细化管理措施,助力项目再提速
《办法》以“可换证”“先装修”“可延期”三大创新举措为抓手,在确保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通过细化管理措施,为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可换证”即项目实施主体可先期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后期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一致且报建资料齐全,可申请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装修”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有的商业项目,在不影响房屋安全、未增加计容建筑面积,未减少公共配套设施面积,未擅自改变外立面的前提下,可以在规划核实前进行内部装修,为企业赢得时间和成本,为企业发展助力。“可延期”即因客观原因不能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开(竣)工的,在符合相应条件下可申请延期,并以补充协议约定。
亮点三,提升居住品质,实行“联审联核”
为解决新建商品房绿地率不达标、绿化品质不高、基础配套不健全等问题,切实提升居住区环境品质和市民百姓的满意度、幸福感,在前期强化小区绿化方案审查的基础上,将小区园林绿化规划核实作为工作重点,真正做到部门联动、通力协作、首尾呼应、前后闭环。在规划核实时,会同园林绿化部门对园林绿化进行专业核实,并由专业测绘单位采集建成居住区的现状正射影像和详细绿化数据,精细化核实乔灌覆盖、整形灌木等各类面积,常绿、落叶乔木占比,园林设施和小品数量等各项指标,通过科学、便捷的信息化手段高质量完成规划核实,更好地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倒逼开发企业提高绿化建设水平,提升建设项目品质,所见既所得。
亮点四,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项目建设
国土空间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工作具有流程长、覆盖面广、实施主体多等特点,《办法》在工程验线、施工管理、工程测量、土地核验、规划管理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环节的程序、管理范围和实施主体,规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土地核验中,明确不能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开(竣)工的情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未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的等情形,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亮点五,严格监管执行,落实法律责任
《办法》对未经验线擅自开工、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仍擅自开工、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等情形,明确了处罚措施和处罚主体。同时,明晰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供的资料等原因导致规划核实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因测绘单位原因造成规划核实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责任承担主体。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对《办法》的几个亮点进行的简要介绍。
谢谢大家。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杜宽军: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