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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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28 11:22 浏览次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四     20224 月 25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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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57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丁家村,兴化金孔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热镀锌渣生产氧化锌,无环评手续,违规建设厂房及多条氧化锌生产线,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废气超标排放;产生的收尘灰、化验室废液、废机油、润滑油等危废,未按规范处置;产生的废坩埚、废耐火砖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热镀锌渣生产氧化锌”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原料主要是锌锭,部分原料为热镀锌渣冷却后锌块。
        二、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该公司氧化锌生产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2017年11月2日该公司煤改气及除尘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32128100000097。2020年1月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726652382X001U。
        三、关于“违规建设厂房及多条氧化锌生产线”问题。经查,该厂区原是一个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的米厂,2014年扩建约3000平方米,纳入违法用地整改,后来补办了用地手续。2018年又扩建约4700平方米,并于2020年列入全市整改调整补办手续企业名单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等待相关部门批复挂牌。2021年3月,该公司拆除约3000平方米违建厂房,存量集体用地约3000平方米。该公司共建设12条氧化锌生产线,其中两条生产线备用。氧化锌生产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4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44万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四、关于“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经查,氧化锌生产企业未列入废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及有关规定未要求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该公司定期开展废气监测。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侧吸式脉冲除尘设施收集,收集的粉尘即为产品。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2年4月14日对该公司加热熔化炉有组织排放烟气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工业粉尘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到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关于“产生的收尘灰、化验室废液、废机油、润滑油等危废,未按规范处置”问题。经查,收尘灰是气化后的锌非充分氧化后的产物(次品氧化锌),通过装置收集后可作产品销售,不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化验室里有天平、光普电子仪、表面积电子仪、均属于电子设备,不使用化学试剂,无废液产生。该公司租赁第三方公司5台叉车,所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由供应方统一回收处理。
        六、关于“产生的废坩埚、废耐火砖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经查,该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坩埚,存放在厂内固废存放区,由诸城市锦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处理。近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出货,导致有废坩埚未能及时处置,积存堆放。废耐火砖由供应商回收后粉碎再利用。在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随意倾倒废坩埚、废耐火砖等固体废物的行为,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一个坩埚在厂区露天存放,一些编织袋随意堆积存放,该公司在固体废物(废品)贮存管理上存在不规范。

        部分属实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垛镇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收储)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4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落实网格化监管,督促该公司规范生产,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2

        X2JS202204170050

        泰州市泰兴市张郭镇张郭河海电镀厂、张郭温州工业园区不锈钢酸洗厂、张郭镇所有链条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应无果。张郭镇多家不锈钢企业,锅炉夜间排放有毒黄烟,异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水,大气

        4月6日下午,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兴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现场督查兴化市张郭镇河海电镀厂并提出整改要求(张郭镇是泰州市兴化市下辖镇,不在泰兴市)。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4月7日上午对温州工业园区、五星村被举报企业进行实地督办。4月9日-月17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泰兴市张郭镇张郭河海电镀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应无果”问题。经查,该厂前身为兴化市自行车配件二厂,厂界东侧、南侧均是蟹塘、厂界西侧为机耕路(靠近盐靖河)、厂界北侧是菜地。该厂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厂房陈旧,道路破损,废水处理设施空间狭小,存在电镀车间废水“跑、冒、滴、漏”、电镀废水分类收集不规范现象,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未安装在线监控装置,雨水排口未设pH在线监控设备。产生的危废种类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该厂厂区东北角地面以下有一长、宽、深5米*4米*1.8米的在建应急池,已水泥浇筑完毕,尚未进行防渗处理,无使用痕迹。徐州聚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河海电镀厂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设计能力为50吨,正常生产时该厂日产生废水量约为15吨,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日补充自来水约6吨。目前该厂废水收集池、处理池、应急池设置不合理,废水管线铺设杂乱,废水流向标识不清,因废水处理设施场地受限导致整改难度大。  
        该厂2021年产生含铬污泥7.82吨,含镍污泥14.82吨。于2022年2月25日委托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贮存的含镍污泥,于2022年3月18日委托江苏和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处置贮存的含铬污泥,现危险废物贮存量为0。该厂安装了4套碱水吸收塔,2021年8月20日该厂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厂废气进行检测【报告编号(2021)泰州新测环检第152768号】,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但废气吸收装置是否存在吸收不完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核查。检查发现该厂未制订废气治理设施操作章程,无运行台账,不能证明其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因该厂未生产,暂未对该厂废气进行监测。最近居民位于该厂东南角约520米。检查中发现,该厂在2016年将一车间和三车间原先的小型手工电镀生产线升级为一车间自动线滚镀锌线1条、三车间自动线滚镀锌线1条和吊镀锌自动线1条,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022年4月12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厂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共4次,分别如下。
        1. 2018年6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10批77号信访:反映该厂废水、废气污染问题。答复: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责令该厂停产期间对治污设施加强改造和完善,恢复生产时开展废气、废水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进行生产。2018年6月15日,兴化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厂回水池和附近水体(盐靖河)上下游地表水取样监测,未发现异常【报告编号:(2018)兴环监(水)字第(149)、(2018)兴环监(水)字第(150)】。2018年7月10日,该厂委托江苏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进行检测,未出现超标现象【报告编号:(2018)新测(综合)字第(306)号】。
        2. 2021年省环保督察兴化市信访:反映该厂偷埋危废、废气污染问题。检查时未发现有偷埋危废迹象。戴南镇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企业加强厂区内规范管理,地面清洁及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禁止偷埋危废固废现象。
        3. 2019年2月20日和2019年3月13日两次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该厂废水污染问题。答复:现场检查没有发现该厂有偷排现象。对该厂上下游、回用水进行了取样。兴化市环境监测站3月19日制作的(2019)兴环监(水)字第(032)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周边水体正常。要求该厂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处理好的废水能够达到中水回用标准,正常使用中水,不得外排。
        二、关于“张郭温州工业园区不锈钢酸洗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应无果”问题。2022年4月5日,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分别对温州工业园区内8家不锈钢企业周边河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镍、六价铬未检出,江苏正通金属封头有限公司北侧生产河、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南排口处生产河总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标准限值,其余断面总锰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标准限值。因疫情原因,物流受阻,3月底至4月初,温州工业园区内8家涉及酸洗、清洗的不锈钢企业陆续停产,无废气排放(核实一下全部停产,为什么后面又有两家在产),暂未对周边空气质量开展环境监测。抽查企业近年来自行检测报告,江苏巨登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江苏金日管业有限公司、江苏龙跃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泰州镜面达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江苏屹伟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江苏正通金属封头有限公司、江苏恒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
        但在检查中发现,该江苏恒泰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不锈钢拉管酸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未经环评审批,部分主体设备已安装到位。兴化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9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在检查中发现,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位置、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兴化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9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关于“张郭镇所有链条厂,有毒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发红,多次反应无果”问题。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等10家链条生产企业均正常生产。现场检查,无生产废水产生,但存在工件油污“跑、冒、滴、漏”的现象,造成厂区地面油污较多。2022年4月5日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分别对五星村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兴化市特种链条厂、江苏东发链条有限公司、兴化市宏盾链条厂、兴化市强宇链条厂5家链条厂(为什么没有全覆盖??)周边河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思源桥生产河、江苏东发链条有限公司东侧张广河、兴化市宏盾链条厂南侧生产河石油类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规定的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断面石油类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规定的Ⅲ类标准限值。
        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等10家链条生产企业均正常生产。现场检查,无生产废水产生,但均存在产品油污“跑、冒、滴、漏”的现象,造成厂区地面油污较多。在检查中发现,泰州市精工链条总厂热处理加工工段使用电加热网带炉,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也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0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泰州市双工链条制造有限公司,热处理加工工段使用电加热网带炉,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也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兴化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21日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关于“张郭镇多家不锈钢企业,锅炉夜间排放有毒黄烟,异味扰民”问题。经查,戴南镇原张郭镇不锈钢企业没有使用锅炉的不锈钢企业。戴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夜间巡查,未发现有毒黄烟,走访温州园区等不锈钢生产企业周边居民,没有发现有排放黄烟企业的线索,在走访的居民中没有反映有让人反感的气味。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人民政府委托相关行业专家,对兴化市张郭镇河海电镀厂生产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环境管理能力进行全面核查、评估,劝其退出电镀生产。预计5月15日前,完成对该厂的全面核查。戴南镇人民政府要求10家链条厂对油污地面进行清理,同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并规范处置初期雨水,防止地面油污随雨水进入河道,预计4月30日前完成整改;要求江苏国森封头有限公司规范设置管网和排污口,预计6月底前完成。兴化生态环境局待温州工业园区内8家涉及酸洗、清洗的不锈钢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立即组织开展废气排放和周边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加强对相关企业环境监管,以防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企业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环境保护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3

        X2JS202204170051

        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孔叶村,泰兴市天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长期占用基本农田,工业废渣填埋在根思马北村。

        泰州市  泰兴市

        土壤

        2022年4月19日-20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泰兴市公安局、新街镇人民政府和根思乡人民政府到天源公司和根思乡马北村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固定污染源登记表、生产台账等资料。该公司2022年2月以来停产至今。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长期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源公司位于新街镇孔叶村的6块物料堆场进行了调查,占地总面积99.01亩,其中:耕地56.32亩(基本农田38.48亩)、建设用地41.59亩、未利用地1.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1:位于古马干河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18.96亩,其中:耕地17.71亩、建设用地0.55亩、未利用地0.7亩。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一般农用地。
        地块2:位于根元路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26.41亩,为建设用地。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建设用地。
        地块3: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4.62亩,为建设用地。2013年至2014年期间建成简易防雨棚,并固化地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该地块为建设用地。
        地块4: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4.15亩,其中:耕地14.15亩(基本农田14亩)。2014年至2015年期间建成简易防雨棚,地面未固化。
        地块5:位于根元路北侧,占地面积15.44亩,其中:耕地15.44亩(基本农田15.44亩)。2016年至2017年期间 建成简易防雨棚,地面未固化。
        地块6:位于古马干河北侧,系露天堆场,占地面积9.44亩,其中:耕地9.04亩(基本农田9.04亩)。该堆场使用于2009年前,地面未固化,没有违法建设行为。
        以上6个地块中3个地块(地块4、地块5、地块6)占用了基本农田,系违法占用土地行为。
        二、关于“工业废渣填埋在根思马北村”问题。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根思乡马北村元马线北侧、北庄一组南侧(约18亩)和北庄六组南侧(约21.6亩),共计约39.6亩。该地块2006年前是三座六孔立体窑和制砖操作场地,2006年立体砖窑拆除。2007年5月,北庄一组和北庄六组分别和天源建材法人叶某桂签订合同,将该地块租用给叶某桂,2011年到期后,又续签了合同,租期到 2015年。据原马北村村干部反映,自2007年起,叶某桂在该场地上堆放其他地方运来的红粘土;2014年起,在该场地堆放污泥(叶某桂反映均是用于制砖)。租用到期后,叶某桂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并由马北村村民代表对平整后的场地进行验收。2015年后,北庄一组的18亩地出租给叶卫泉用于果树种植,北庄六组的21.6亩地出租给泰州天彩科技有限公司做水泥隔墙板。近期,根思乡对该地块进行试挖,发现填埋有黑色和红色疑似固废的物质,来源和属性尚不明确。

        部分属实

        一、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天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将涉及违法用地的6个地块予以改正、恢复原状。新街镇已组织人员、机械进场清理,地块2已经清理到位,地块4、地块5已基本清理到位,地块1、地块6正在清理,地块3待场地调查结束后清理到位、恢复土地原状。
        二、根思乡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对马北村原天源公司租用地块开展场地调查,对开挖出的填埋物质开展固废属性鉴定,根据场地调查和属性鉴定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兴市公安局对填埋固废开展溯源调查。
        三、2022年3月4日,泰兴生态环境局已对天源公司存在的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生产、超范围接受污泥、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2-27号),责令停止接收污泥,拟处罚款83万元,对当时的企业法人代表叶剑罚款8万元,要求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四、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新街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4

        X2JS202204170040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森园路北侧、老东河西侧,孙高甲砂石场,占用农用地,无环评、地面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凌晨3、4点作业噪音扰民;该砂石场内的一处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无废水收集池,废水直排。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噪音,水

        4月18日,城东街道、海陵生态环境局接到交办件后,立即对其开展执法检查。4月19日,海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带领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调查核实,会商研究处置方案。
        一、关于“孙高甲砂石场,占用农用地”问题。经核查,海陵区风英建材商行所租场地为老东河社区三组,根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海陵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
        二、关于“砂石场无环评”问题。经核实,该砂石场仅作为物料堆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关于“地面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场地已进行硬化处理。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堆场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海陵生态环境局已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四、关于“凌晨3、4点作业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场地噪音主要为推土机等工程设备作业时产生,正常作业时间:8:00-18:00,凌晨3、4点一般不作业。
        五、关于“砂石场内的一处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无废水收集池,废水直排”问题。经查,该混凝土搅拌站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核实,该搅拌站已在拆除。混凝土搅拌站配有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池和废水收集储罐,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现象。

        基本属实

        一、城东街道督促砂石场地落实降尘措施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作业,控制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城东街道负责督促孙某甲在5月10日前对搅拌站拆除到位。
        三、海陵生态环境局对砂石场地物料易产生扬尘未完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四、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5

        X2JS202204170038

        泰州市靖江市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1.长强钢铁,烟尘、粉尘严重扰民;2.新扬子造船,涂装车间产生的粉尘、油漆废料均直排长江。附近居民房屋出租,导致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异味扰民,化粪池粪污直排内河;3.园区二圩港恒生混凝土公司,产生的砂浆污染周边土壤、水体,尤其对恒义村8、9组南侧河流造成严重污染;4.园区2020年建成的精密仪器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泰州市  靖江市

        大气

        2022年4月18日-22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住建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整改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长强钢铁,烟尘、粉尘严重扰民”问题。2022年4月18日检查时,长强公司除竖炉车间未生产外,其余车间均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该企业安装有9台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分别安装在竖炉、热电车间、1#矿槽、2#矿槽、1#高炉、炼铁车间、炼钢车间、烧结机尾和烧结机头等9个车间(工段),查阅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该企业除启停炉及设备标定期间数据存在异常外,其他工况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该企业南侧为长江,东侧隔四圩港为大明重工,西侧隔三圩港为华澄重工、中建钢构,北侧为空地、沿江路、四圩村,周边无住户。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烧结工段及东南侧厂界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长强公司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厂西北界外0.305mg/m3、厂东南界外0.645mg/m3、厂东偏南界外0.681mg/m3、厂南偏东界外0.7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长强公司180平方烧结机烟尘(颗粒物)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浓度6mg/m3、氮氧化物浓度43mg/m3,均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标准(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尽管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环境还是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新扬子造船涂装车间产生的粉尘、油漆废料均直排长江”问题。2022年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新扬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新扬子公司喷涂车间产生的粉尘主要为喷砂工段产生的铁灰,由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清运,新扬子公司提供了与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定的承包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江阴市明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仓储一般工业固废2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和2021年涂装车间铁灰收集记录表。其他一般工业固废由靖江市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清运,新扬子公司提供了与靖江市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业垃圾处理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1年工业垃圾清运跟踪表。通过核查,未发现涂装车间粉尘以及其他一般固废直排长江的情况。新扬子公司建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2处,2—1危废贮存设施贮存废漆渣、废定/显影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2—2危废贮存设施贮存含水废油和废液。危废仓库内各危废分类贮存,均张贴危废标签。核查企业危废管理台账,废漆渣、废油漆桶等危废均规范转运处置。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打磨、焊接工段未使用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粉尘废气直排。
        三、关于“新扬子造船附近居民房屋出租,导致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异味扰民,化粪池粪污直排内河”问题。2022年4月18日现场检查时,新扬子船厂周边道路脏乱不整洁,垃圾房内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整体卫生环境不佳。五星村停车场及门面房商户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路面,未接入污水管网,企业周边地区有部分农户生活污水有直排现象。
        四、关于“园区二圩港恒生混凝土公司,产生的砂浆污染周边土壤、水体,尤其对恒义村,尤其对恒义村8、9组南侧河流造成严重污染”问题。2022年4月18日检查时,恒生公司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不在生产,但厂区内部分堆垛未能完全覆盖到位;巡查该企业厂区北侧河道及东侧二圩港,均未发现污水排放口。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22年2月开始在厂区办公楼西侧建设1条水稳生产线,3月底建成,尚未投产,水稳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单位北侧河道及东侧下二圩港河水现场进行采样,监测结果(附件2)显示,厂北侧河道氨氮浓度0.316mg/L、总磷浓度0.04mg/L、COD浓度20mg/L、高锰酸钾指数2.4mg/L、pH7.3,东侧下二圩港氨氮浓度0.353mg/L、总磷浓度0.08mg/L、COD浓度16mg/L、高锰酸钾指数2.2mg/L、pH7.4,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氨氮浓度1mg/L、总磷浓度0.2mg/L、COD浓度20mg/L、高锰酸钾指数6mg/L、pH6~9)。
        五、关于“园区2020年建成的精密仪器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问题。经查,该精密仪器加工厂为盛佳公司,该公司热处理工段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管污水管网,与江苏汇同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生活污水处置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5日)。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该公司按要求建有危废仓库,库房有标识,贮存容器贴有标签,已进行网上申报。与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8日),但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与江苏誉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合同(有效期至2022年9月29日),与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恒义村村委会签订生活垃圾处置协议(长期有效)。4月21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无组织粉尘、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附件4)显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1.0mg/m3)。

        部分属实

        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部分打磨、焊接工段未使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2万元。责令该企业打磨、焊接工段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二、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恒生公司“部分堆垛未能完全覆盖到位、建设水稳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1.625万元。责令该企业停止“水稳生产项目”的建设,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所有堆垛完全覆盖到位。
        三、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盛佳公司“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10万元。责令该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四、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对上述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立即组织生活垃圾、河道清理,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有效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6

        D2JS202204170056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兴化市新源环保有限公司,排放刺鼻酸雾黄烟,由厂区流入河道内的大量沉积污泥至今未处理。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4月17日,兴化市委常委、戴南镇党委书记对新源环保公司进行实地督办。4月17日-20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新源环保公司不锈钢表面处理项目于2015年9月28日经原兴化市戴南镇环境保护局批准(兴戴环管〔2015〕14号)。2019 年8月16日该单位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0年4月23日领取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088250468L001P,有效期至2023年4月22日。该公司不锈钢表面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湿式氧化还原净化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酸进入废酸处理系统单独处理,漂洗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进入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两股废水处理后汇总进入“TFS-OF+RO”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漂洗或车间地面冲洗。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排放刺鼻酸雾黄烟”问题。经查,2021年5月31日,因该公司工人操作喷淋不充分,酸洗槽内黄烟未被喷淋水完全溶解吸收,最终打开酸槽盖子时,黄烟涌出,持续时间10分钟左右,导致周边群众向环保部门反映该单位排放刺鼻酸雾黄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落实环境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管理不到位造成。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单位周边大气进行布点采样,经连续三次检测,大气中的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均未超过大气环境质量二类标准。经查,兴化市戴南新源环保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检测要求,2021年3月11日、8月17日委托江苏博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两次对废气进行检测(报告编号(2021)博测第0263号、报告编号(2021)博测第1112号),检测结果均显示该单位废气达标排放。正常生产时不会出现冒黄烟的现象。经核查,自2021年6月至今,该公司未再发生过上述突发事故。
        二、关于“大量污泥排入河道”问题。该单位2021年全年产生酸洗污泥14413.66吨,其中1356.64吨酸洗污泥委托江苏锦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13057.02吨酸洗污泥委托内蒙古辰东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处置。该单位2022年全年产生危险废物3934.01吨,其中378.81吨酸洗污泥委托兴化市利克废金属再生有限公司处置,127.39吨酸洗污泥委托江苏苏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729.55吨酸洗污泥委托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置,246吨酸洗污泥委托连云港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188.45吨酸洗污泥委托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尚余263.81吨,全部贮存在危废仓库。经查阅该公司南侧小河底泥检测报告(﹝2020﹞博测第0357号),判断南侧小河的底泥中没有排放酸洗污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将污泥排入河道的迹象。近期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再次委托资质单位对该公司周边河道进行监督性监测。作为重点污染源企业,该企业对社会公开排污信息不到位,没有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生产管理、环境投入、排污状况等信息,导致公众对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不了解。
        三、关于“至今未处理”问题。群众于2021年5月31日反映该公司排放刺鼻酸雾黄烟。2021年6月3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对员工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私自设管道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2021年7月29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1]3-83号)。该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开展了环保应急技能培训,并于2021年11月26日缴纳罚款人民币113.18万元。
        群众反映该公司大量污泥排入河道至今未处理,经调查核实,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将污泥排入河道的迹象。近期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再委托资质单位对该公司周边河道进行监督性监测。作为重点污染源企业,该企业对社会公开排污信息不到位,没有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生产管理、环境投入、排污状况等信息,导致公众对企业生产排污情况不了解。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人民政府责令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责任,开展职工环境安全、环保设施操作培训,定期向公众公开企业环境管理、环保设施投入、排污状况、周边环境状况等信息。新源环保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在5月1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兴化生态环境局对新源环保公司周边河道底泥进行监测,预计4月30日前完成。
        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6月3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对员工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私自设管道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7月29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1]3-83号)。该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开展了环保应急技能培训,并于2021年11月26日缴纳罚款人民币113.18万元。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加强新源环保公司环境监管,以防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新源环保公司制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环境保护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7

        X2JS202204170035

        泰州市靖江市季市镇小市埭村,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铸造厂),距离居民住宅仅10米左右,未经审批立项、环评、三同时验收,未批先建,违规采用树脂砂工艺铸造,无除尘设施,排放大量有毒刺鼻废气,晚间开炉噪音严重扰民。

        泰州市  靖江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18-19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季市镇对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进行现场检查。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季市镇相关负责人,到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督查整改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靖江市长安空调减振器配件厂(铸造厂),距离居民住宅仅10米左右”问题。该企业北侧厂界外隔小河为长安街住户(距离约10米左右),南侧厂界外为自家住宅,西南侧厂界外为一闲置房屋(距离约6米),西侧为竖心港和长安村农田,东侧隔长安南路为靖江市长安振华面粉厂。
        二、关于“未经审批立项、环评、三同时验收,未批先建,违规采用树脂砂工艺铸造”问题。该企业成立于1998年9月,于2000年下半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从事铸铁件、减振器配件等设备制造。2020年7月,企业酚醛树脂砂生产线建成投产。4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造型工段已结束,中频炉熔炼工段不在生产。现场未能提供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三、关于“无除尘设施”问题。该企业中频炉熔化工段、树脂砂生产线工段各配套了1套脉冲式除尘器,抛丸工段配套了1套袋式除尘器。
        四、关于“排放大量有毒刺鼻废气”问题。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生铁、废钢—熔炼—浇铸(酚醛树脂造型)—脱模—抛丸清砂—成品。该企业酚醛树脂造型工段使用时,为加强固化效果,加入二甲苯磺酸,热分解会产生少量氨,具有刺鼻气味。4月19日0:20-1:05,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无组织氨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上风向(厂东南界外)氨浓度0.183mg/m3,下风向(厂西北界外)3个点位氨浓度分别为0.691mg/m3、0.631mg/m3、0.557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2mg/m3)限值要求。
        五、关于“晚间开炉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核查,该企业夜间主要噪音源为位于生产车间北侧的中频炉配套的脉冲式除尘器。4月19日凌晨0:03-0:14,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该企业南厂界外1米及北厂界外1米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0:03-00:14两个点位噪声值分别为53.8dB、69.9dB,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部分属实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生产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投入建设”“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59.6162万元,同时责令该企业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8

        X2JS202204170033

        泰州市兴化市昌荣镇宝宏村,污水管网未使用,污水处理站未运行;铭盛塑料厂迁至北侧河边,污水直排河道;铭盛塑料厂附近的几家养殖场,异味扰民。

        泰州市  兴化市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9日-月20日,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兴化市昌荣镇宝宏村,污水管网未使用,污水处理站未运行”问题。经查,该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处,管网长度约800米,已接入用户35家。由于35家住户中大部分外出务工、经商,长期不在家中,排入污水管网内的水量不足,导致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不佳。同时通过走访发现,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被农作物覆盖,周边环境欠佳。
        二、关于“铭盛塑料厂迁至北侧河边,污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查,兴化市铭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PVC管材,有小型冷却水塔两台、粉尘收集装置两套,未发现有污水管路直排河道。该公司仅有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未经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关于“铭盛塑料厂附近的几家养殖场,异味扰民”问题。通过现场走访发现,铭盛塑料厂附近有6家养殖户(其中3家养殖蛋鸡、3家养殖生猪),三家养鸡户有粪便传送带、干湿分离、定期回收粪便等处理措施。三家养猪户粪便处理措施有限,现场卫生状况较差。养殖场周边存在异味这六家养殖场东侧、南侧距最近的居民点不足百米。

        部分属实

        一、加强规范处置。昌荣镇人民政府对存在问题落实如下整改方案:一是责令宝宏村、污水处理站施工方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全面检查、调试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上方覆盖的农作物,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周边环境良好,该问题要求6月底前。二是根据市工信局整治“散乱污”企业相关要求,对兴化市铭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4月20日已落实断水、断电措施,6月底前关停取缔。三是昌荣镇人民政府在兴化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对6家养殖户制定整改方案,验收合格后养殖经营。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昌荣镇人民政府提升网格化治理水平,加强对属地企业、养殖户的环境监管,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9

        D2JS202204170050

        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扬州路108号,江苏维达印染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排厂区北侧河道,废气异味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水,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经查江苏维达印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染色印花加工,“1200万米/年色布染整项目”于2004年1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7月通过原姜堰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印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09年9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2月5日通过原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04758980786K001P。厂区东侧、西侧、北侧毗邻工业企业,南侧毗邻四支河,附近无居民小区。该公司生产废水配套建设设计处理能力3000t/d印染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姜堰经济开发区苏州路污水管网排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原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除好氧池均进行加盖,产生的废气配套建设有二级碱喷淋+光氧催化装置;生物质锅炉废气配套建设脱销装置+多管旋风除尘+水箱降温+电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定型工序废气配套建设静电除油+排气筒装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苏维达印染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4月18日,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会同姜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共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现场勘察,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环境较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姜堰生态环境局现场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因子均达标。
        二、关于“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排厂区北侧河道”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内部实施了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预处理通过姜堰经济开发区苏州路污水管网排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原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北侧未毗邻河道,距离北侧新通扬运河约1.04公里,南侧毗邻四支河,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入河现象。
        三、关于“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厂区附近无居民小区。4月18日姜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厂界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硫化氢浓度达标。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附近有异味。

        部分属实

        一、责成经济开发区督促该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责成经济开发区、姜堰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

        D2JS202204170046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该镇涉及氧化锌生产加工的企业,基本使用“炒锌”这一明令禁止的生产方式,废气、异味严重扰民。曾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无果。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 4月18日、19日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该镇涉及氧化锌生产加工的企业,基本使用“炒锌”这一明令禁止的生产方式”问题。经查,氧化锌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锌块)→加热熔化气化→自然氧化冷却→收集包装。据了解,“炒锌”生产方式为含锌原料→球磨分离→脉冲除尘→加热熔化气化→进模冷凝→固体锌锭。这是两种不同的生产工艺,产品也不同。大约90年代初期,大垛镇开始有村民将废锌灰筛选提炼成锌锭,俗称“炒锌”,生产时粉尘污染较大,同时产生大量固废,2000年,大垛镇人民政府开始对炒锌作坊予以取缔,但由于投资小见效快,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多措并举,大垛炒锌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2021年,大垛镇人民政府对炒锌作坊进行全面拉网清查,关闭取缔20多家炒锌作坊。2021年至今,保持高压态势,又陆续关闭取缔6家新发现的炒锌作坊,目前无炒锌作坊。从事炒锌的一般都是个人或家庭式作坊。
        二、关于“废气、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大垛镇氧化锌企业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同时均加装了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生产时除尘设备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少量氧化锌尘,通过侧吸式脉冲除尘设备予以收集,所收集的氧化锌尘即为成品。4月12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兴化市万润锌业有限公司、兴化市金孔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加热炉废气排放口烟尘和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对兴化市鼎润锌业有限公司加热炉排放口烟尘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待举报的企业生产时继续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从事炒锌生产,会造成气味和粉尘扰民。
        三、关于“曾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查,生态环境部门未接到过关于氧化锌企业采用“炒锌”工艺的举报投诉,但曾有群众反映大垛镇存在“炒锌”作坊,经调查核实后,大垛镇已将相关“炒锌”作坊取缔关闭(补充一下具体取缔具体数据)。

        部分属实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垛镇及周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收储)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9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
        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兴化生态环境局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未进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对部分未进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公司和负责人处立案查处。剩余企业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制定执法计划,预计6月底前完成立案查处工作。兴化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预计6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氧化锌生产企业立案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垛镇人民政府对所辖氧化锌企业未通过整治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通过整治的氧化锌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依法依规生产,合法经营。对取缔关闭的企业,要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防止死灰复燃。生态环境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履职,对整治后的氧化锌企业加强监管,持续打击涉及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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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37

        泰州市高港区凤凰街道杨庄村,泰州市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任何手续,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东至鼓楼路、西至海陵南路、北至淮河路、南至淮河路向南500米),挖湖造景。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生态

        收件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4月18日开始,凤凰街道会同自规分局、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调查核实。4月19日下午,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周山河街区党工委书记带领凤凰街道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了督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取得任何手续,破坏永久基本农田”问题。2022年4月22日,凤凰街道调取了经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盖章确认的《泰州医药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图)》,经核查,东至鼓楼路、西至海陵南路、北至淮河路、南至淮河路向南500米范围均为一般农用地或建设用地,并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经现场核查,为迎接2022年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的召开,提升城市形象,泰州深业公司在东至鼓楼路、西至海陵南路、北至淮河路、南至淮河路向南500米范围内正在实施体育公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包括东周港西侧、海陵路东侧的房屋搬迁后环境整治项目及东周港东侧至鼓楼路的田地环境整治项目。其中,房屋搬迁后环境整治项目主要是对东周港西侧、海陵路东侧的房屋搬迁后的环境进行提升整治。东周港西侧、海陵路东侧原有82户住宅,建设用地约90亩,2020年12月15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局公布《房屋搬迁公告》(泰高新建发〔2020〕89号),目前已完成房屋搬迁80户,尚有2户未完成搬迁。东周港东侧至鼓楼路的田地环境整治项目于2021年10月2日正式启动,涉及杨庄社区二、三、四组的一般农用地,共计284.772亩。泰州深业公司已与地块范围内涉及的226户居民签订了附着物补偿协议。2022年1月1日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凤凰街道办事处、杨庄社区就该地块整理签订协议,拨付杨庄社区相关整理费用。
        上述整治项目均由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原医药高新区住房建设局、凤凰街道办事处及杨庄社区为协助单位,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地上杂、乱、脏的农户附属物进行整治清理,不对土地的耕植层进行破坏,保持土地原有的使用状态和使用属性,故无需办理前期手续。目前杂物已清除完毕,地面平整,防尘覆盖全面。
        二、关于“挖湖造景”问题。经核查,凤凰街道杨庄社区范围内正在实施两处河道整治项目,分别为东周港河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栖霞山河及杨庄河整治项目。
        1.东周港河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8月30日取得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批准泰州市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河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1〕188号)。该项目北至淮河路、南至小港河,总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主要内容为:东周港河、栖霞山河、杨庄河道岸坡的景观绿化,绿化总建设面积共为64384平方米。该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正式开工。目前绿化提升工程已完成30%。
        2.栖霞山河及杨庄河整治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8月30日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批准泰州市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河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1〕188号);2021年1月21日取得泰州市发改委《关于批准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1〕7号),同意实施该项目;2021年8月20日取得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同意该项目的选址。
        该项目北至跃进河、南至小港河、西至西周港、东至东周港,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开挖河道1.82公里,新建跨河桥梁两座,清淤疏浚河道约3.25公里。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兴化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开工。
        项目涉及的跃进河至淮河路段于2019年4月12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关于泰州市2019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9〕198号)同意该段的农转用。2019年7月8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政府关于泰州市2019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泰自然资〔2019〕地转字第15号),同意该地块征收,因此栖霞山河(跃进河至淮河路段)土地等手续齐全。
        其余项目涉及范围尚未取得农转用手续,2021年12月8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泰征启告〔2021〕第4011号),对剩余河段涉及土地启动征收程序,目前正在办理后续征收材料。因尚未完成征收,除跃进河至淮河路段外其余地块目前均保持现状,尚未进行任何施工。
        4月23日,属地杨庄社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附近居民进行随机走访,共走访4人。经反馈,群众普遍支持对“杂、乱、脏”的环境进行整治清理,不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现象;对开挖河道、提升绿化予以支持,但要保障农户权益,及时办理失地农民保障。

        部分属实

        一、督促栖霞山河、杨庄河整治项目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落实未安置人员名单;未取得相关手续,除跃进河至淮河路段外的剩余地块不得开工建设。
        二、凤凰街道将会同自规分局加强巡查,如发现该项目未取得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将第一时间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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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170022

        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崔家组盐靖高速段,距村民住房仅12米,交通噪音扰民。环评报告要求加装隔音墙,超过60分贝加装隔章置,但至今未安装。多次反映无果。

        泰州市  兴化市

        噪音

        一、关于“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崔家组盐靖高速段,距村民住房仅12米,交通噪音扰民”问题。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崔舍组127号村民住房,房屋建造时间为1992年,2020年翻新。用地面积262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89.2平方米。高速公路隔离栅与前院及主屋的直线距离均在30米范围内,现场检查隔离栅与前院直线距离为26.4米,与主屋直线距离为19.8米。盐靖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经兴化生态环境局实地测量核实,噪音已超过60分贝。
        二、关于“环评报告要求加装隔音墙,超过60分贝加装隔音墙,但至今未安装,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网民曾于2022年2月11日、2月21日通过生态环境厅举报管理平台两次反映江苏省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环境的问题,答复:你好,关于你反映江苏省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噪声污染环境的问题,我局前期调查处理后,判断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兴化市已将调查情况附噪声监测报告致函江苏省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函请该公司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2022年3月23日兴化市执法人员与江苏省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接后续处理情况,该公司目前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段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

        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与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接,协调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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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13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64号,众成压铸件厂,使用高能耗熔炉及明令禁止的高能耗产品,经常排放废气扰民,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在厂区内及大门口,

        泰州市  海陵区

        大气

        4月19日上午,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九龙镇党委书记带领九龙镇和相关部门查看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使用高能耗熔炉及明令禁止的高耗能产品,经常排放废气扰民”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有一台电熔铝炉已拆除,经询问当事人,熔铝炉未配套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目前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无污染物排放。
        二、关于“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在厂区及大门口”问题。现场检查未发现随意堆放的固体废物。经了解,该厂一周前大门外堆放有少量建筑垃圾,已于4月14日全部清理。

        基本属实

        一、4月14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众成压铸件厂已将建筑垃圾清理转运,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问题已解决。
        二、4月17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众成压铸件厂已将拆除设备搬离厂房,因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排放废气问题已解决。
        三、九龙镇将会同海陵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周边闲置厂房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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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11

        泰州市兴化市戴窑镇,泰州柏瑞琪木制品有限公司南侧50米处的两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洗车污水及生产废水排入车路河。

        泰州市  兴化市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8日-20日,兴化市戴窑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两家企业分别为泰州市中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和兴化市屯祥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位于戴丁路南侧,车路河北侧,紧靠车路河。泰州市中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洗车污水及生产废水配套有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直接入河。兴化市屯祥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直接入河,被戴窑镇人民政府列为“散乱污”企业。

        基本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窑镇人民政府责令泰州市中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立刻停产整改,对场地进行打扫清理,经营项目只能为水泥、砂石销售,不可进行其它产品的生产加工;戴窑镇人民政府要求兴化市屯祥建材有限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完善相关手续,后期经营项目只能为水泥、砂石销售。如拒不执行,将进行“两断三清”。兴化生态环境局将对两家砂石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2家公司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戴窑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督促规范经营,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15

        D2JS202204170019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田野村8组,生产队农田表土层被破坏,土壤被挖走,导致无法耕种;田野村村办公室院内,雨天使用大型烘干机,烧柴排放黑烟。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土壤

        一、关于“胡庄镇田野村8组,生产队农田表土层被破坏,土壤被挖走,导致无法耕种”问题。该农田位于胡庄镇田野村季野8组,面积17.4亩,由孙某于2015年7月流转承包。此外,孙某基、孙某父女二人,先后流转了田野村田厦3、4、6、7、8组,季野1、2、3、4、5、6、7、8组的农田,共计758.1亩,并注册了“高港区同人于野家庭农场”“高港区晔贝乐家庭农场”,从事水稻、小麦种植销售。
        近年来,水稻机插秧技术正普及推广,每年5月左右,孙某基选择田野村季野8组的农田作为秧田,为自己和女儿承包的758.1亩农田培育机插钵苗。育秧前,需要在该农田上取薄薄一层表土作为基础土,再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农家肥、营养质后制成营养土,后由工人将营养土均匀填充到塑料秧盘内,并将秧盘放置在秧田内进行育秧,秧苗栽种结束后,秧田作为稻田,继续种植水稻。今年孙某基仍选择该地块作为秧田,已挖取基础土,并混合购买的农家肥、营养质后制成了营养土,土堆体积约106m³。该育秧方法符合《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水稻育秧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苏农技〔2022〕8号)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程。
        二、关于“田野村村办公室院内,雨天使用大型烘干机,烧柴排放黑烟”的问题。因农场生产需要,2014年,孙某基、孙某二人在田野村村部西侧修建了粮食烘干房,并购买安装了江苏省农机推广补贴目录中(型号:SS-150热风炉下沉型)的循环式谷物干燥机4台,该烘干机使用的燃料为木柴(第一代技术),主要用于水稻烘干。2020年,同人于野农场、晔贝乐农场与江苏丰庆种业有限公司签订水稻良种繁育合作协议,双方商定由江苏丰庆种业有限公司直接向农场收购未经烘干的水稻,该问题属两年前存在的客观情况,2021年以来已停止使用。

        部分属实

        一、该农场取农田表土用于育秧,需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符合省级农业部门育秧技术指导要求,烘干机使用木材为燃料进行粮食烘干,目前该烘干机已停止使用。
        二、要求胡庄镇党委政府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在基本农田保护、粮食烘干等领域大力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擦亮胡庄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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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170002

        泰州市靖江市生祠镇芦大村5组界河边,中堂石油化工储油基地,油污排入界河。

        泰州市  靖江市

        2022年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生祠镇对中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尚在服刑期间,未能到现场,委托企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接待。4月22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生祠镇等相关负责人,到靖江市中棠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督查整改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关于“泰州市靖江市生祠镇芦大村5组界河边,中堂石油化工储油基地,油污排入界河”问题。2022年4月18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沿靖泰界河中棠公司段巡查,靖泰界河河面未见油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网损坏,雨水收集池内废水未及时处置,企业未能提供初期雨水收集和处置台账。4月18日、20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中棠公司收集池内废水采样,监测报告显示,4月18日厂内雨水收集池水质COD浓度79 mg/L、石油类浓度2.85mg/L,4月20日厂内雨水收集池水质COD浓度75 mg/L、石油类浓度2.25mg/L,远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浓度20 mg/L、石油类浓度0.05 mg/L)。
        4月18日、20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东侧支沟和北侧靖泰界河水质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4月18日厂东侧支沟COD浓度27mg/L、石油类浓度0.19mg/L,厂北侧界河COD浓度20mg/L、石油类浓度0.18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浓度20mg/L、石油类浓度0.05mg/L);4月20日厂东侧支沟COD浓度20mg/L、石油类未检出,厂北侧界河COD浓度16mg/L、石油类未检出,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浓度20 mg/L、石油类浓度0.05 mg/L)。

        部分属实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企业近期完成储油罐罐顶呼吸阀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修复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网,雨水收集池内废水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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