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泰州市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并介绍今年“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情况。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极端气象灾害影响,各级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非常重视。按照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在借鉴周边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经多次会议论证、反复修改完善,2022年4月27日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办法》共八章二十三条,明确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采购、调拨、使用、回收、统计管理等各个环节要求。《办法》的出台,为提高应急物资储备效能,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撑。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红官介绍,《办法》从大应急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整合全市现有应急物资保障力量,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建立分级分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和标准,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以满足我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需求。
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刁红兵介绍了《2022年泰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将紧扣“一个专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抓实“两个重点”,即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扎实推进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项检查重点、市五十五条检查要点宣传贯彻,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集中力量开展启动仪式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代表委员走进企业走近应急”活动、公众开放日活动、实体班车普法活动、推广“双盲”无脚本应急演练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以及“吾论安全”等“九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