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 三十二 批 2022年 5 月 3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250103 | 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大美食家餐饮店,油烟直排,异味扰民。 | 泰兴市 | 大气 | 2022年4月25日-26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黄桥镇人民政府对泰兴市家食美大餐饮部现场检查,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餐饮部厨房正在炒菜,油烟净化装置和引风机均正在运行,该单位提供了油烟净化装置的认证检测报告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厨房南墙开有一扇通往小区的门,位于27幢主楼一单元和二单元的单元门之间,检查时门处于打开状态,27幢单元门附近有一定油烟味。4月25日晚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餐饮部废气排放口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油烟排放浓度为0.29mg/m3,未超过排放限值2.0mg/m3。 | 部分属实 | 一、黄桥镇督促该餐饮部营业时必须关闭厨房南侧门窗,并对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理维护,保持正常运行,确保油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泰兴生态环境局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该餐饮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装置。 三、泰兴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黄桥镇加强对该单位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2 | D2JS202204250095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0004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有资质单位对牛哥炸串开展油烟现场监测及低频噪音检测。 | 兴化市 | 其他污染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26日由兴化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昭阳街道办事处、兴化市城市管理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要求有资质单位对牛哥炸串开展油烟现场监测及低频噪音检测”问题。 2022年4月13日,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小吃店排放的油烟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为0.532mg/m3,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2.0mg/m3标准。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具有油烟检测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1205038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未对低频噪音作出规定,也没有关于低频噪音及其测量方法的国家标准,没有具备低频噪音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2022年4月12日晚、13日晚,兴化生态环境局与相关人员多次对接交流,对其住所房间噪声开展监测,相关人员未同意在其房间开展监测,监测未能开展。4月24日、25日、26日,兴化生态环境局会同昭阳街道相关社区多次与相关人员对接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其配合开展室内噪声监测,同时提供了江苏源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中科泰检测(江苏)有限公司三家有资质环境噪声监测单位供其选择开展室内监测,但相关人员拒绝接受不予配合,无法开展室内噪声监测,难以掌握其噪声影响程度。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小吃店在经营时必须同时开启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且做到定期清洗;昭阳街道要求该店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避免噪音扰民;责成昭阳街道继续做好相关人员的工作,配合进行噪音检测;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小吃店开展声源和厂界噪声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工作。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政府昭阳街道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对该店面的环境监管。昭阳街道负责加强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 无 |
3 | D2JS202204250080 | 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陆家村双龙组10号,阜溧高速交通噪音、汽车尾气扰民,高速已安装隔音屏,但高度、长度不够。高速沿线建设长江水管道,高速旁三排树木及地面绿化被移除,目前工程已完工,但绿化仍未恢复。 | 高港区 | 噪音,大气 | 4月26日,泰州市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和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会同白马镇相关工作人员针对交办问题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陆家村双龙组10号,阜溧高速交通噪音、汽车尾气扰民,高速已安装隔音屏,但高度、长度不够”问题。经泰州市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现场核实,该路段已安装隔音屏,白马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高速路段敏感点位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55.8分贝,未超过高速公路两侧4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现场已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对接,了解其诉求,向其解释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相关政策,已取得相关人员的理解。 二、关于“高速沿线建设长江水管道,高速旁三排树木及地面绿化被移除,目前工程已完工,但绿化仍未恢复”问题。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现场核实,因兴化市长江引水工程施工的需要,阜溧高速沿线施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被迁移。经调查,高速沿线的绿化为市交投投资建设的。兴化管网施工前,兴化项目指挥部与市交投对接协商,约定工程项目投资主体对市交投给予补偿,施工后,由市交投负责恢复绿化。目前,兴化市长江引水工程管网施工已结束,施工单位正对项目用地进行复垦,部分复垦完成的地块已移交属地村居,由于高速沿线白马段复垦工作还未完成,土地还未移交,绿化尚未恢复。 | 属实 | 一、泰州市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主动对接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进一步推动该信访问题处理工作。 二、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继续跟踪督促,尽快恢复高速沿线的绿化,兴化项目指挥部将于“五一”节后与市交投对接土地移交和绿化恢复等事宜。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白马镇为责任单位,加强对阜溧高速公路白马段的日常巡查,并同步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加强沟通解释,配合职能部门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 无 |
4 | D2JS202204250068 | 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中区,迎湖纤维有限公司,属于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占地100亩。企业开展环评过程中,相关部门虚报企业能耗5000吨标准煤/年以下。该项目属于两高项目,在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属于禁止建设项目。 | 兴化市 | 其他污染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兴化市委书记专题会办,4月26日-28日,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企业开展环评过程中,相关部门虚报企业能耗5000吨标准煤/年以下”问题。经查,目前江苏迎湖化纤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处于项目前期阶段。查阅该公司2021年11月份编制的年产20万吨功能性复合型特种纤维可行性报告书,该项目用电能耗为4620万度,折算成标准煤约为5682.6吨/年。该公司目前正在编制节能评估材料,未报送审批。目前该公司拟建项目未取得立项备案手续,未进行到环评报送审批阶段。暂未发现相关部门虚报企业能耗5000吨标准煤/年以下的情况。 二、关于“该项目属于两高项目,在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属于禁止建设项目”问题。经查,目前该公司未向相关部门报批功能性复合型特种纤维项目材料。目前无法判断该公司拟建项目是否为两高项目,是否在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属于禁止建设项目。需进一步核实。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相关审批部门将对江苏迎湖化纤科技有限公司拟建项目报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把项目准入关。 二、建立管理机制。兴化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审批要严格把关,严控“两高”项目建设。安丰镇人民政府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预防项目未批先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 无 |
5 | X2JS202204250007 | 泰州市姜堰区马厂路五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阳路中裕软管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堆放大量危废下脚料,废气、废水超标排放,厂区周围散发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 | 姜堰区 | 大气,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姜堰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五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阳路中裕软管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堆放大量危废下脚料”问题。经核查,力行消防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存放在危废仓库内,委托常州鑫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胶管)存放在厂区一般固废仓库内,委托苏州市海润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中裕软管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存放在危废仓库内,委托常州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聚氨酯管边角料)委托华南绿源(江苏)工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4月27日现场检查发现,中裕软管厂区空地上露天堆放有聚氨酯管边角料。 二、关于“废气超标排放,厂区周围散发刺鼻异味,影响周边居民”问题。经核查,两家企业周边无居民。2022年4月25日-27日现场检查时,2家企业均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但2家企业厂区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异味,检查发现力行消防开炼机、部分硫化线未按规定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关于“废水超标排放”问题。经现场核实,2家企业均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部分循环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原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2家企业污水排放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因子浓度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一、责成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2家企业针对废气、固废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固废规范贮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由于疫情原因,中裕软管产生的聚氨酯管边角料无法委外处理,暂时堆放在厂区空地。4月29日,中裕软管已委托华南绿源(江苏)工业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对露天堆放的聚氨酯管边角料进行处置,目前露天堆放的聚氨酯管边角料已全部处置完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力行消防涉VOCs工序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立案查处(泰环案立﹝2022﹞6-106号),拟处罚款60000元。 | 无 |
6 | X2JS202204250003 |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厂),三园村姜堰市城郊电镀厂,两家企业废水、废气超标排放,危废未按规定处置,影响周边居民。 | 姜堰区 | 水,大气,土壤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两家企业废水超标排放”问题。经核查,两家公司均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泰州金姜水务有限公司(原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4月26日、27日现场检查时,两家公司均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太平洋精锻废水排放口积水池、城郊电镀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但前期城郊电镀出现废水超标现象。 二、关于“两家企业废气超标排放”问题。4月26日、27日现场检查时,两家公司均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太平洋精锻磷皂化生产线配套的酸雾吸收塔循环水箱喷淋液呈酸性;城郊电镀车间内废气收集效率不高,厂区有异味。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两家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三、关于“两家企业危废未按规定处置”问题。经核查,太平洋精锻危废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废乳化液、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废物、废包装桶,分别委托江苏钦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得利石化有限公司、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泰兴市金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处置。城郊电镀危废主要为:含锌污泥、含镍污泥、酸洗污泥、锌灰、废包装袋、废滤芯、废滤布、废活性炭,分别委托高邮市环创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惠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江苏和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处置。两家企业危险废物均贮存在危废仓库内,按规范设置有标识、台账。查阅两家公司相关台账及转移联单,未发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 四、关于“影响周边居民”问题。经核查,城郊电镀周边无居民;太平洋精锻西侧为美好家园小区,产生的废气可能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太平洋精锻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立案调查(泰环案立﹝2022﹞6-105号),拟处罚款100000元。 二、责成姜堰经济开发区督促城郊电镀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督促太平洋精锻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两家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7 | X2JS202204250004 |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中天二村,东西两侧各有一家大型养鸡场,臭气扰民,雨天黑臭污水外流。 | 姜堰区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罗塘街道、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姜堰区罗塘街道中天二村,东西两侧各有一家大型养鸡场,臭气扰民,雨天黑臭污水外流”问题。 经核查,中天二村东北侧有2家蛋鸡养殖场,分别是江苏盛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泰州市田园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其中江苏盛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天二村围墙最近距离约880米;泰州市田园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与中天二村围墙最近距离约1200米。中天二村西侧无养殖场。 江苏盛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每栋鸡舍配套有一套斜式输粪带,鸡粪日产日清,由江苏惠农本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厂区东南角有一个畜禽粪便处理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高温智能发酵罐2个,配套建设有水喷淋和除臭设备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厂区南侧有三处雨水排口,雨水排入新河。4月26日现场检查时,当日晴,未发现雨水排口有水入河现象。4月27日现场检查时,风向为东北风,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公司厂界西侧(南)5米、厂界西侧5米、厂界西侧(北)5米分别采集废气样送检,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臭气浓度均达标。现场检查时,2个高温智能发酵罐均未生产,场地上有部分杏鲍菇培养基散落(约3吨),现场有异味,且下雨天存在物料入南侧新河风险。 泰州市田园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每栋鸡舍配套有一套斜式输粪带,鸡粪日产日清,由海安普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建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人清运;厂区北侧有一处雨水排口,雨水排入农田排水沟。4月26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有异味;该公司围墙外雨水排口处有积水,但现场未见水排放。4月27日现场检查时,风向为东北风,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公司厂界西侧(南)5米、厂界西侧5米、厂界西侧(北)5米分别采集废气样送检,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臭气浓度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一、责成罗塘街道督促泰州市田园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前封堵周边农田排水沟接入厂区内雨水管网的入口、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接入银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二、责成罗塘街道督促江苏盛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8日前清理场地上散落的杏鲍菇培养基,减轻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月31日前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接入银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杜绝雨天物料入河现象。 三、责成罗塘街道督促2家养殖公司全面整改,于2022年8月31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对鸡舍加装喷淋等设施,减轻养殖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无 |
8 | X2JS202204250002 | 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菁茂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废油处理不达标,偷排附近河道。 | 姜堰区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菁茂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废油处理不达标,偷排附近河道”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2022年1月2日,菁茂科技因火灾停产至今,无生产废水、废油产生。2022年4月26日现场检查时仅有工人在仓库内进行手工包装作业。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停产前产生的废乳化液、废矿物油。经查阅台账,2022年4月21日该公司转移废矿物油2.297吨,废乳化液0.489吨至泰州市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危废仓库内无危废贮存。 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废油处理超标及偷排入河现象。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到位。 | 部分属实 | 责成经济开发区督促菁茂科技7月31日前对厂区管网实施改造,确保雨污分流到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