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三批)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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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三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5-07 10:39 浏览次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X2JS202204280088

        泰州市兴化市昌荣镇,荣宝油脂厂,粉尘收集装置未正常运行,粉尘及异味扰民,锅炉污染严重,船上原料飘落河中,污染水体。

        泰州市  兴化市

        大气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5月1日,兴化市昌荣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米糠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6月30日经原兴化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兴环管〔2011〕152号),2013年11月4日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年5月7日领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578167528L001U。主要产污环节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除尘冲灰水。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包括水膜除尘设施、布袋除尘设施和冲灰水循环水池。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粉尘收集装置未正常运行,粉尘及异味扰民,锅炉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公司粉尘来源主要为米糠筛选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以及锅炉燃烧大糠产生的糠灰。现场检查时,除尘设施运行正常,但厂房里原料随意堆放,产生较多粉尘,厂区东侧河岸有部分建筑垃圾堆积。查阅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二、关于“船上原料飘落河中,污染水体”问题。经查,该公司东侧河岸旁有运输稻壳船舶,现场虽有防尘网遮盖,但仍有部分稻壳散落水中。

        部分属实

        一、落实整改措施。昌荣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做好原料存放防尘措施,防止稻壳散落河面,清理东侧河岸堆放的建筑垃圾。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昌荣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巡查频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2

        X2JS202204290001

        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荻垛镇,50多家氧化锌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超标排放;兴化市小型中频炉铸造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无除尘设施;兴化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厂及调味品企业,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兴化市、高港区、姜堰区内,近40家铝制品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实际废铝熔化再生铝锭;兴化市近100家橡胶跑道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兴化市2020年前注册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

        泰州市  兴化市

        其他污染

        一、兴化市政府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该交办件后,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及相关镇街,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荻垛镇,50多家氧化锌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超标排放”问题。经查,兴化市共有氧化锌制造企业53家,其中多家企业无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氧化锌企业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安装了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生产时除尘设备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生产工艺,生产时产生的少量氧化锌尘,通过侧吸式脉冲除尘设备予以收集,所收集的氧化锌尘即为成品。查阅相关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有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二)关于“兴化市小型中频炉铸造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无除尘设施”问题。举报反映的24家中频炉铸造企业,目前已开展调查的有10家,仍有14家正在调查核实中,待调查核实后,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关于“兴化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厂及调味品企业,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问题。经查,2018年以来,兴化经济开发区建设的食品厂及调味品企业共20家,已建成投产12家,在建7家,停产关闭1 家。已建成企业均有环评审批手续且建设内容均与环评审批相符,其中4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8家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四)关于“兴化市、高港区、姜堰区内,近40家铝制品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实际废铝熔化再生铝锭”问题。举报反映的26家中频炉铸造企业,经初步核查其中14家属于铝铸件生产企业,4家企业从事废铝熔化再生铝锭项目,另8家已关停多年。对4家从事废铝熔化再生铝锭企业,将依法查处。
        (五)关于“兴化市近100家橡胶跑道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问题。经查,兴化市共有橡胶跑道(体育材料)生产企业52家,部分企业无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手续。
        (六)关于“兴化市2020年前注册企业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无明确指向,而兴化市2020年前注册的企业数量多达19370户,短期内难以调查核实。
        二、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政府)调查核实情况:
        4月29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针对交办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实际废铝熔化再生铝锭”问题。经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现场检查时泰州市康泰铝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设施处于运行中,但车间内粉尘较多,收集不到位;根据该公司提供的2021年成品入库统计表,该公司2021年全年共生产再生铝锭9244544Kg,未超过允许的12000吨产能;现场核实该公司设备情况,目前有1台熔炼炉在使用,1台保温炉已停用,2台炒灰机和1台冷灰桶正常使用,厂区西侧有2台除尘设备,与自查评估报告相一致。为加强生产车间内粉尘的有效收集,厂区东侧2018年新增一套大旋风+布袋除尘废气设施,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该公司未扩大生产产能,也未新增污染物,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姜堰区政府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淤溪镇、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项目批建不符,无环保三同时验收,废铝熔化再生铝锭”问题。2022年4月30日现场检查,泰州市恒鑫铝业有限公司未生产。该公司铝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2月通过原泰州市姜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4月30日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熔化炉车间建有2台熔化炉,熔化炉出口配套有引流槽和2套铸锭机。环评批复显示,该公司生产工艺为:铝锭、硅-熔化-精炼-保温-压铸-冷却-脱模-打毛刺-检测-成品入库。生产工艺中无铸锭工序,铸锭工序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一、兴化市政府处理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中频炉、再生铝和2020年前无环保“三同时”的问题,将在调查核实后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兴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兴化市锌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兴化市橡胶颗粒(体育材料)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收储)一批”的原则分类推进,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各有关乡镇、部门继续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并对全市近两年内注册的企业是否存在“批建不符”和“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排查行动。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兴化市行政审批局要对照产业政策,抓好源头管控;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生态环境局加强项目源头审批,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和违反项目“三同时”等环境违法行为;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巡查,杜绝出现未批先建,违反项目“三同时”的现象。
        二、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政府)处理整改情况:
        (一)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自查评估报告登记要求落实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或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确保车间内粉尘的有效收集和稳定达标排放。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白马镇为责任单位,加强对泰州市康泰铝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做好企业的风险防控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姜堰区政府处理整改情况:
        (一)淤溪镇、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废铝熔炼,严格按照环评审批及验收意见规范生产。
        (二)淤溪镇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察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3

        X2JS202204280054

        泰州市姜堰区经济开发区,皇廷大酒店,污水、油烟处理设施效果不佳,娱乐厅噪音扰民。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噪音,水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姜堰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委常委、姜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一、关于“污水处理设施效果不佳”问题。该酒店隔油池内堆积有大量餐厨残渣,污水流动不畅,餐厨污水管道存在堵塞现象,隔油池上游窨井周围地面可见餐厨污水溢出痕迹。
        二、关于“油烟处理设施效果不佳”问题。2022年4月29日中午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酒店4楼楼顶油烟净化装置底部地面、油烟出口对面墙体上积存油污。
        三、关于“娱乐厅噪音扰民”问题。该酒店未设置娱乐厅,设置了6个宴会厅,均采取双层真空玻璃、墙体内置隔音棉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受疫情影响,该酒店3月中旬以来未举办大型宴会活动,6个宴会厅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检查发现,该酒店距离东侧小区最近的居民楼约25米,举办婚礼、生日宴会等活动时使用大型音响设备可能会产生一定噪声。

        基本属实

        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该酒店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规范设置排气筒,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同时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减轻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疏通餐厨污水管道,对隔油池进行清理,确保污水经规范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举办大型宴会活动时严格控制音响设备音量,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X2JS202204280065

        泰州市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交通部门批复仅同意该码头将堆场设置在江堤内侧且采用皮带通廊方式装卸物料,不允许使用运输车辆。相关部门责令其关停码头,清除长江外侧堆场,拆除吊机,并将江堤外口已硬质场地复绿,恢复原状。但该公司拒不执行,擅自恢复生产,堆场堆满物料,未中断车辆运输,雨污横流,扬尘污染严重,夜间违规装卸作业,买卖属于国家资源的长江清淤沙。要求复绿码头江堤外已硬化堆场,严查夜间违规作业行为。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2022年4月13日-5月1日,泰兴市水务局、泰兴市交通运输局、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虹桥镇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该公司均未生产。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交通部门批复仅同意该码头将堆场设置在江堤内侧且采用皮带通廊方式装卸物料,不允许使用运输车辆,但该公司未中断车辆运输”问题。经查,民生港务公司投资建设1座50000吨级散货码头,2018年11月取得了交通运输部岸线许可以及泰州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文件,并相继取得长委、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批复。泰兴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6月对民生港务公司码头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中同意推荐装卸工艺为“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卸船作业,卸下物料由皮带机运输到散货堆场,卸料斗设喷淋除尘,皮带机采用封闭廊道”。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疫情影响,自2022年2月至今一直停产。
        二、关于“相关部门责令其关停码头,清除长江外侧堆场,拆除吊机,并将江堤外口已硬质场地复绿,恢复原状。但该公司拒不执行,擅自恢复生产,堆场堆满物料”问题。经泰兴市水务局、泰兴市交通运输局、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自查,未有相关部门责令其关停码头。该公司项目为泰兴长江岸线清理整治自查自纠项目,2019年1月该公司委托长江委水文局长江下游局编制了《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防洪影响论证报告》,并于2019年3月通过了泰州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提出的整改措施为“维持已建工程现状不再进行调整,堤外临时堆场、永久建筑物、围墙及趸船在业主完成新建民生码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前作为过渡使用,尽快完成必要的报批手续,堆场需有计划退出”。2019年8月7日,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长江委办公室关于整改规范项目防洪影响论证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苏水办河湖〔2019〕6号),复核意见为“整改措施: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办公、生活建筑物;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堆场应有计划地逐步退出,退出之前需按环保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2019年10月,该企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3.5万吨级及1万吨级临时趸船码头完成拆除,同年12月底通过了泰兴市长江办牵头组织的销号验收。2020年1月,该公司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民生港务散货码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2020〕5号),批文同意该公司在长江扬中河段左岸六圩闸下游约1.3km处建设民生港务散货码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和2000吨级内档散货泊位1个。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堆场尚有部分砂石,系工程建设期间临时使用。目前,七圩港内港池建设项目已列入《2035泰州港总体规划》,规划已于2022年4月25日二次公示结束,待规划审批通过后,该滩地堆场可获批七圩港内港池项目的配套堆场。
        “江堤外口已硬质场地”即为该公司江堤西侧滩地作业区,原为七圩砖瓦厂的堆土区,2012年被民生港务收购,在码头筹建时对部分滩地进行了硬化。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占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的审查意见》(泰自然资审〔2021〕3号),该作业区部分区域为江苏省林业局公布的2009年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认定的泰兴市长江江滩湿地,占用面积8.2922公顷,性质为一般湿地;补划湿地位于泰兴市香榭湖风景区内,补划面积8.7102公顷。
        民生港务公司3台吊机已停用5年左右,停用报告于2021年10月交至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对吊机拆除未作要求。4月25日泰兴市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吊机已经断电,不具备作业条件。
        三、关于“雨污横流,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江堤路西侧滩地共有8个堆场,建设有12个雨水、冲洗水收集池(包括码头作业区5个65立方收集池,滩地7个200-300立方收集池)。雨水、冲洗水自流进入收集沉淀池,经沉降后收集池内上层水通过管道打入23个高空喷雾装置,用作滩地道路降尘。目前,滩地的堆场主要是堆放砂石,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装卸环节设置喷水抑尘装置,配备洒水车对码头、道路进行适时洒水清扫。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疫情影响,自2022年2月至今一直停产,因下雨原因公司滩地低洼处积水明显,滩地堆存砂石均设置有防尘网。
        四、关于“夜间违规装卸作业,买卖属于国家资源的长江清淤沙”问题。该公司近期处于停产状态,经泰兴市虹桥镇组织多次跟踪巡查检查,未发现夜间违规作业行为。该公司2021年3月取得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民生港务散货码头建设期疏浚采砂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1〕19号),批复同意对民生港务散货码头外挡泊位前沿进行疏浚,总疏浚量43.8万m³。批复中明确“疏浚砂为国有资源,其利用不允许发生经营行为”,疏浚砂必须堆置于民生港务码头后方七圩港闸以西、疏港大道以南地块。因该堆土区土地矛盾未能解决,2021年疏浚项目未施工。在解决堆土区土地矛盾后,民生港务公司向省水利厅申请延期续采,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取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泰州港泰兴港区七圩作业区民生港务散货码头建设期疏浚延期续采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1〕89号),批复中疏浚区和堆土区不变,疏浚方量经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最新实测调整为39万m³。2022年1月,该码头疏浚项目取得江苏省水利厅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苏水砂管证字〔2021〕第3-4号、第3-5号、第3-6号)以及泰州海事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苏泰海事准字〔2022〕第0011号、第0019号),项目正式施工。该码头疏浚项目实际施工时间为2022年2月3日至3月29日,泰州市水利局组建项目监管机构,由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和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具体负责该项目现场监管工作,并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船舶施工、运输、卸驳、装载等全过程的现场监管,实时上报发布施工作业动态及进度。截至3月29日工程完工,累计完成疏浚方量17.7万m³,疏浚的砂土全部堆置于民生港务码头后方堆土区内,未发生任何买卖或者经营行为。

        部分属实

        一、督促民生港务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6月前完成散货码头工程项目验收。
        二、督促民生港务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滩地作业区雨水收集效率,确保雨水、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擅自外排。
        三、泰兴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督促民生港务按照建设程序推进项目验收工作。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虹桥镇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5

        X2JS202204280067

        泰州市泰兴市分界镇分界小学围墙外,教学楼西侧20米处的一处垃圾堆场,无人清理,环境脏乱差,每天焚烧垃圾,排放有毒废气,严重影响周边群众。要求移除垃圾。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2022年4月29日,泰兴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分界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分界小学西围墙外,教学楼西侧20米处的一处垃圾堆场”问题。经核实,泰兴市分界镇分界小学西围墙外侧,有一条南北向的废沟塘,该废沟塘南北长约20米,东西长约15米,废沟塘西侧岸坡堆放有生活垃圾,面积约60平方米。
        二、关于“无人清理,环境脏乱差”问题。泰兴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分界镇人民政府走访附近村民,了解到该废沟塘内所倾倒的生活垃圾都是附近村民日常倾倒的。该废沟塘位于分界镇分界村23组,由于分界村未及时发现村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导致该废沟塘内生活垃圾散堆,环境较差。
        三、关于“每天焚烧垃圾,排放有毒废气,严重影响周边群众”问题。泰兴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分界镇人民政府在废沟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废沟塘内有焚烧痕迹,走访附近村民、分界小学学生和老师了解情况,均表示该废沟塘垃圾焚烧现象偶有发生,焚烧者无法查实。因该废沟塘东侧紧邻分界小学西侧围墙,西侧约10米为农户,废沟塘内垃圾燃烧产生的废气可能会对周边住户、村民和学校师生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一、4月29日,分界镇已组织力量对废沟塘进行综合整治,对该废沟塘内生活垃圾进行分拣,生活垃圾运至分界环卫中转站,再转运至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少量建筑垃圾集中运至分界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放,并落实抑尘措施。至4月30日,已清理完垃圾和杂草,整理了河坡,种植了花生。
        二、分界镇继续组织走访调查,力求查明焚烧人员,并依法处理。分界镇在该处设置拦网、警示牌,同时,加大对附近村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村民规范生活垃圾投放,杜绝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
        三、泰兴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属地分界镇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管护,建设生态宜居人居环境。

        6

        X2JS202204280053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林野社区,泰州市兴林物资经营部及泰州市长固建材公司(王石船厂)2家混凝土搅拌站,未批先建,无环评手续,污染严重。

        泰州市  姜堰区

        其他污染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交通局、罗塘街道、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
        关于“泰州市兴林物资经营部及泰州市长固建材公司(王石船厂)2家混凝土搅拌站,未批先建,无环评手续,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泰州市姜堰区兴林物资经营部、泰州市长固建材中心的码头在姜堰区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中,均被列入规范提升类。泰州市姜堰区兴林物资经营部建设有混凝土生产设备1套,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4月29日现场检查时,混凝土生产设备未运行,堆场上堆放有黄砂3000吨、石子4500吨,均已使用防尘网覆盖。泰州市长固建材中心建设有混凝土生产设备2套,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4月29日现场检查时,2套混凝土生产设备,均未运行,堆场上堆放有600吨黄砂、1100吨石子,均已使用防尘网覆盖。2家单位实际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时,扬尘、噪声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基本属实

        一、罗塘街道督促2家单位于2022年7月30日前拆除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的混凝土设备。
        二、罗塘街道加强巡查,确保2家单位未全面落实整改之前不得从事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同时督促2家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物料装卸作业时间,增加现场抑尘措施,减少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罗塘街道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察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7

        X2JS202204280064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雨污管网时常堵塞、塌方;二期污水处理厂工地,晴天扬尘污染,雨天积水严重。

        泰州市  泰兴市

        大气

        2022年4月29日,虹桥镇人民政府对园区管网及二期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核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雨污管网时常堵塞、塌方”问题。2009年至2015年,虹桥园区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全部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由于运行多年,管网出现腐蚀、老化等不同程度损坏。2020年虹桥镇通过机器人对管网进行排查,2021年对所有存在结构性缺陷的雨污水管网进行了修复及更换,雨污水管网正常运行。2022年3月,虹桥镇重新铺设虹越路污水管网,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70%,待新管网完工后,原管网将废除。2022年4月12日巡查发现,在沿江大道与虹越路交界处,因常泰大桥桥梁施工发生污水管网堵塞、坍塌,虹桥镇立即开展抢修,随即正常运转。
        二、关于“二期污水处理厂工地,晴天扬尘污染,雨天积水严重”问题。虹桥园区2万吨/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泰兴市虹桥镇虹越路南侧、六圩港北侧。建设内容为管理用房、压滤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固废仓库等22个单体及配套管网设备等。建设单位为泰兴市虹桥水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办理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21283202201060101。目前已完成7个单体施工,剩余单体正在进行基础及主体施工。现场核查发现,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污泥调节和事故池工地部分裸土未覆盖。经现场施工负责人介绍,雨天存在少量低洼地积水问题。

        部分属实

        一、虹桥镇督促二期污水处理厂施工工地对施工裸土全面覆盖,增加明沟疏通排水,确保无积水,5月20日前完成。加快虹越路污水管网建设进度,预计6月底前到位。
        二、虹桥镇将加强管网、施工工地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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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280068

        泰州市泰兴市,国宏、打字机厂、城西小学电镀厂、横垛康容电镀厂4家企业,常年跑冒滴漏,厂内土壤重金属污染未有效处置;其余已关停的20家电镀企业,重金属污染土壤未进行有效处置。

        泰州市  泰兴市

        土壤

        信访涉及4家企业分别为泰兴市打字机厂(以下简称打字机厂)、泰兴市国宏标牌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标牌)、泰兴市城西电镀厂(以下简称城西电镀)、泰兴市横垛胶木电镀厂(以下简称胶木电镀)。2022年4月29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虹桥镇人民政府、延令街道办事处、古溪镇人民政府对上述企业现场检查,查阅了环评文件、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对生产现场、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常年跑冒滴漏”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1. 对打字机厂现场检查时,镀镍、镀锌共五条线正在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总排放口未排水。车间内地面已使用环氧地坪、塑料托盘做防腐蚀措施,但部分车间内镀槽周边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外漏的少许废水已通过车间内导流槽收集至各车间废水收集池。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含镍废水车间设施出水、含铬废水车间设施出水、废水总排口、北侧张元中沟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含镍废水车间设施出口废水中pH7.20,总镍浓度为0.06mg/L,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限值;含铬废水车间设施出口废水中pH7.18,六价铬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限值;废水总排口(未排水)pH7.21,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镍、氟化物浓度分别为136mg/L、2.02mg/L、0.06mg/L、13.5mg/L、0.17mg/L、1.52mg/L,除化学需氧量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准限值;张元中沟地表水pH7.85,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锌、镍、石油类、氟化物浓度分别为50mg/L、1.72mg/L、0.14mg/L、5.80mg/L、0.05mg/L、0.12mg/L、0.03mg/L、0.26mg/L,除化学需氧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Ⅴ类标准限值外,其余指标达到Ⅴ类标准限值。      
        2. 对国宏标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四条滚镀线正在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总排放口未排水。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部分物料堆放混乱,初期雨水与事故应急池共用。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含铬废水车间设施出水、废水总排口、团结北沟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含铬废水设施出水中pH7.15、六价铬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限值;废水总排口pH7.15、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为10mg/L、0.10mg/L、0.08mg/L、1.78mg/L,总锌、六价铬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准限值;团结北沟地表水pH为7.92,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浓度分别为30mg/L、0.10mg/L、0.26mg/L、2.29mg/L、0.04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限值
        3. 对城西电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其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地面已使用环氧地坪、塑料托盘做防腐蚀措施,部分车间内镀槽周边有跑冒滴漏现象,外漏的废水已通过车间内导流槽收集至各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含镍废水设施出口、含铬废水设施出口、废水总排口进行了监测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含镍废水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镍浓度为0.02 mg/L,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含铬废水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铬、六价铬浓度分别为0.19 mg/L、未检出,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限值;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为7.12,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镍、总铜浓度分别为5mg/L、0.20mg/L、0.06mg/L、0.02mg/L、0.06mg/L,总锌、总铬、总氰化物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准限值。
        4. 对胶木电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地面已使用环氧地坪、塑料托盘做防腐蚀措施,但车间内镀槽周边有跑冒滴漏现象,外漏的废水通过车间内导流槽收集至废水处理设施。厂区事故应急池约50立方米,进水口阀门未关紧。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雨水排入的跃进河地表水,公司污水废水排放池(未排)及污水排入的刁网中沟地表水进行了监测采样。监测数据显示跃进河地表水pH为8.42,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铜、锌浓度分别为20mg/L、12mg/L、0.55mg/L、0.18mg/L、0.05mg/L、0.10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刁网中沟地表水pH为8.02,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铜、锌浓度分别为22mg/L、13mg/L、0.96mg/L、0.19mg/L、0.08mg/L、0.17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限值;废水排放池(未排)pH为7.92,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铜、悬浮物浓度分别为8mg/L、0.14mg/L、0.05mg/L、0.03mg/L、10mg/L,六价铬、总锌、总镍、总铬、总氰化物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准限值。
        二、关于“厂内土壤重金属污染未有效处置”问题。打字机厂现场提供了2021年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检测报告,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为Ⅳ类水,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满足地二类用地管制值要求。202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地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调查及采样监测,并已上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上报数据信息网上无法调阅)。
        国宏标牌现场提供了2021年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检测报告,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为Ⅲ类水,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满足地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202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地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调查及采样监测,并已上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上报数据信息网上无法调阅)。
        城西电镀现场提供了2021年场地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检测报告,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为Ⅴ类水;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监测指标满足地一类用地筛选值限值。202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地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调查及采样监测,并已上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上报数据信息网上无法调阅)。
        胶木电镀现场提供了2021年地下水和土壤监测检测报告,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为V类水,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满足地二类用地管制值要求。202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地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调查及采样监测,并已上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上报数据信息网上无法调阅)。
        三、关于“其余已关停的20家电镀企业,重金属污染土壤未进行有效处置”问题。经梳理,泰兴市已关停电镀企业13家,分别是泰兴市横巷五金电镀厂、泰兴市育才电镀有限公司、泰兴市弘益电镀有限公司、泰兴市神力液压件厂、泰兴市大生迅达电源配件厂、泰兴市同济工程机械厂、江苏苏鑫电子有限公司、泰兴市光明玻璃机械厂有限公司、泰兴市申通电子器件厂、泰兴市东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兴市国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泰兴市天星金属工艺有限公司、泰兴市新华电子有限公司。
        其中,泰兴市横巷五金电镀厂已于2014年拆除,2015年复垦到位;泰兴市育才电镀有限公司2014年电镀生产线全部拆除,待拆迁;泰兴市弘益电镀有限公司2016年停产、2018年设备拆除,场地闲置;泰兴市神力液压件厂场地已拆迁,场调已结束,正进行土壤修复;泰兴市大生迅达电源配件厂电镀生产线已拆除,目前改为机械加工;泰兴市同济工程机械厂2016年电镀生产线已拆除,目前改为机械加工;江苏苏鑫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已全部拆除,场地闲置;泰兴市光明玻璃机械厂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已拆除,场地闲置;泰兴市申通电子器件厂电镀生产线已拆除,目前改为机械加工;泰兴市东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拆迁,场地闲置;泰兴市国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已拆迁,场地闲置,待国土部门进行用地状况调查后确定是否上市交易;泰兴市天星金属工艺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已拆除,目前改为机械加工;泰兴市新华电子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已拆除,场地闲置。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有关要求的函》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225号)精神,泰兴市对上述关停电镀企业地块进行了调查,所有初步采样调查数据和在产企业详查数据在质控方确认后已上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上报数据信息网上无法调阅)。泰兴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加强日常控管,对电镀企业关停地块改变用途时,必须进行场调,确保符合国家用地标准的情况下,同意改变用途。

        部分属实

        一、督促4家电镀企业加强现场环境管理,杜绝车间跑冒滴漏。
        二、督促泰兴市国宏标牌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预计2022年5月底前完成;督促泰兴市打字机厂对废水总排口积水(未排水)回抽至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泰兴市城西电镀厂立即在明显位置张贴电镀工艺流程图,督促泰兴市横垛胶木电镀厂立即将厂区事故应急池进水口阀门关闭。
        三、泰兴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控管,对电镀企业关停地块改变用途时,必须进行场调,确保符合国家用地标准的情况下,同意改变用途。
        四、泰兴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政府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巡查,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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