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政协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1. 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泰州市委书记朱立凡讲话;
2. 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 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 列席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 大会发言;
6. 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7.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