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 朱小敏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呈明显增长趋势。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今后,越来越多的人将购买新能源汽车。
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拥有量逐渐增多,充电难问题随之而来:一是城市各公共停车场配套安装充电桩数量较少。二是老旧小区没有公共充电装置,新建小区没有将电动汽车充电桩纳入同步配件设施项目,用户自行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相关的监管制度、监管措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建议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确保公共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和建设。将充电桩安装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结合老旧小区具体实际,依法依规改建不低于总停车位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鼓励市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新建小区应同步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停车库必须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此外,要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监管机制,明确公共充电桩建设、安全管理、维护,以及使用各方的责任,加强对公共充电场所的安全监管。对个人自行安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推广强制保险制度,避免对个人或小区造成较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