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

<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08 16:19 浏览次数:
        • 文 号:泰政办发〔2022〕58号
        • 发文日期:2022-12-19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决定对全市总投资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以下统称亿元以上产业项目)项目审批试行超时默认制,构建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审批闭环管理模式,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质提效、落细落实、可行可感,全力打造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环境,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超时默认制是指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在超时默认审批时限内未能办结,视为该部门默认审批事项通过审批,并进入下一个审批流程,下一个审批事项的办理部门不得以缺少前置条件为由拒收,因超时默认审批产生的责任后果由超时默认的部门负责。对于已超时默认的事项,办理部门应当在超时默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通过的意见。具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因办理部门自身责任(含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的),无正当理由超过超时默认审批时限未能办结的;二是无正当理由对申请人的合法申请不予受理的;三是在超时默认审批时限内,审批结果未及时送达申请人的。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试点先行。超时默认制首先对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审批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

        2.坚持上下联动。市、市(区)上下联动,建立健全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完善综合受理和项目审批机制,各层各级注重数据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努力形成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3.坚持提升效能。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每一个审批环节均对标全省承诺时限最短地区,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

        三、审批时限

        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纳入超时默认的审批事项共25项,各审批事项均确定超时默认审批时限(详见附件)。通过实施超时默认制,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四、计时规则

        1.全市所有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必须通过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统一申请和办理。

        2.市、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综合受理,同步推送给审批事项办理部门,以推送时间为计时起点,办理部门出具审批结果为计时终点。

        3.对于项目工程规划、环评审批、安全审查、节能审查等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相关办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申请人完成材料补正,逾期即开始审批计时。

        4.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听证、公示和专家评审等事项不纳入审批计时。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市相关审批事项办理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工作情况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市、市(区)审批事项办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出上述规定的时间,纳入审批计时。

        五、相关要求

        1.建立帮办代办机制。由市、市(区)行政审批部门牵头,会同相关办理部门共同组建帮办代办服务“专班”,对全市所有亿元以上产业项目靠前服务,确保每个项目至少两名帮办代办专员全过程服务。“专班”主要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对各审批环节进行业务指导;与申请人及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并全程跟踪项目审批进展,提醒、催促相关审批经办人员在超时默认审批时限内办结申请事项;收集、统计、分析各办理部门办理情况等。办理部门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项目审批业务人员充实帮办代办队伍;要根据不同审批业务类型,抽调相应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团队,为项目帮办代办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支撑。

        2.建立亮灯预警机制。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嵌入“亮灯”模块,对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审批实行全链条在线监督。对按时完成审批的事项亮绿灯;超时默认审批时限前一天还未办理的亮黄灯催办;超时默认审批时限前两个小时还未办理的亮红灯警示,并由市行政审批局跟进督办。

        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市、市(区)行政审批部门要密切跟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流程,做好项目催办、督办、回访工作,建立“月通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审批质效和帮办代办情况等的督查,持续传递工作压力。出现一次超时默认的,由超时默认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出现两次以上超时默认的,将移送市效能办作为营商环境“蜗牛奖”线索。

         

        附件: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审批事项超时默认审批时限清单

        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审批事项超时默认审批时限清单.doc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