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市(区)乡镇村一把手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的重大任务,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强化市(区)乡镇村三级书记责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现将《强化市(区)乡镇村三级书记责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1年11月23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强化市(区)乡镇村三级书记责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泰州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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