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泰州市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规范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住建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等规定,结合泰州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现将《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1年12月17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泰州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