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进美丽泰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推进美丽泰州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的生动实践,是更好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相关部署在泰州落地实施的具体抓手,也是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重要内容。为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汇聚力量,在“十四五”期间绘就美丽泰州的蓝图,结合本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推进美丽泰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16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规划》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1.建议《规划》第一段增加制定文件的依据;
2.建议规范《规划》中部门名称的表述;
3.建议《意见》(十四)深化美丽田园乡村建设中,增加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
三、回应处置措施
从反馈结果来看,社会公众对《关于推进美丽泰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普遍持赞成态度。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逐条斟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制定好《关于推进美丽泰州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