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 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月11日开始至2月26 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 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措施》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1.建议《措施》第一段加入“根据2022年全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大会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的文字,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2.建议《措施》中提到的“四有”好教师用全称来表示;
3.建议将《措施》中提到的“奖励”“报销”等文字表述修改为“补助”。
三、回应处置措施
从反馈结果来看,社会公众对《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普遍持赞成态度。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逐条斟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制定好《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