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泰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现将《泰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1:泰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2:《泰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