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事关农民群众根本福祉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8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将《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1: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