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对于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城管〔2021〕152号),结合本市实际,市城管局起草了《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5月21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1: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6日
|